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譯界人生

【宋瑛堂翻譯專欄】「口音」容易用拼音文字呈現,但如何筆譯成中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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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腔並不重要,聽得懂就好。(圖/pixta)


在歐洲,我和一位當地港僑合作口譯。她的彈舌音很溜,英文也輪轉,自稱是英國腔。現場有一名英國來賓操牛津腔,咬字清脆,說不定是莊園出身的貴族。會後,我對港僑口譯員說,他牛津腔很正統,聽了順耳,我喜歡。愛抬槓的她回嘴說,不對,最正統的英國腔是 cockney,就是女王講話的口音。我說,cockney 是倫敦中下階層的口音吧。她拉高嗓門,大手一揮。喂,Eddie呀,我可是在香港受過英國教育的,你台灣人怎麼可能比我更懂英國腔?主辦人無語,尷尬看我倆吵嘴。聽了她彈舌三天的我忍無可忍,掏手機查 cockney,湊向她鼻尖。她看了臉不紅氣不喘,立馬換話題。也好,再爭辯下去,我會勸她不必逢  r  就彈舌,也會戳破她講的是港式英語,不是英國腔。


美國人崇拜英國腔,對英國片的評分都從70分起跳,歌壇天后從瑪丹娜到凱蒂派瑞到泰勒絲,各個都從英國影劇圈找真命天子,但無論是不是口譯員,什麼腔其實不重要,聽者能理解、不至於誤會就好,用不著自詡英國腔。不過,我自己也體驗過口音的夢醒時分。而且不只一次。

我從台灣剛搬到南加州,還沒買車,有天從郊區搭電車進洛杉磯轉車,在月台上買錯票,上車後遇交警查驗,被開罰單。警察說,不服氣可出庭向法官訴求。看過影集《洛城法網》(LA Law的我怎肯放過大好機會?

在法庭裡,逃票犯(fare evaders)在法官面前一字排開,法官逐一唱名問是否認罪,認罪者繳罰款就沒事。我不認罪,向法官據理力爭新移民的我誤以為 Rail 指的是捷運,售票機也標示不明,何況我買的票只短缺9分錢,並非蓄意搭霸王車。

Purple Rain / Prince And The Revolution (180G) (LP黑膠唱片)

Purple Rain / Prince And The Revolution (180G) (LP黑膠唱片)

國二那年,美國黑人歌星Prince的《紫雨》爆紅,盪氣迴腸的 Rain 字鼻音特別怪——「瑞-引」,我從此細分課堂英語和真實英語的差異,每天聽 ICRT 電台,模仿美國歌手,把長音分成雙母音來唸,oh 是「歐-舞」,may 讀成「咩-蟻」,mat 的嘴形比 met 寬,line 是「賴-飲」加鼻音,t、p、m、k 的字尾在國語找不到,可參照方言,也注意前後字連音,It is a book 唸成「一提則不可」,而且「提」音介於「踢」和「滴」之間,所以我一向以美語腔自豪。但那天在洛城衙門裡,面紅耳赤的我專心喊冤,文法、用字、動詞變化、單複數都難兼顧了,哪有餘力管發音,結果回音盪進耳朵裡,咩噗,居然是不折不扣的台灣英語。

念在我一副笨移民的模樣,法官二話不說,當場註銷我的罰單。台灣腔救了我的荷包。

美國黑人歌星Prince的《紫雨》,Rain字發音「瑞-引


然而,口音也曾差點害我失血。我在溫哥華看牙齒,華人女婿的魁北克裔牙醫要我做根管治療,我換一家再看,只拿一管抗敏感牙膏回家。剛搬到俄勒岡州時,朋友推薦我看一家標榜「無痛治療」的牙醫,中東裔的他看了 X 光片一眼,一口咬定我有三顆蛀牙。我從泰勒絲出生那年至今一顆蛀牙也沒,每天勤刷牙剔牙,又沒嗑藥,一年爛三顆,怎麼來的?牙醫看我講不出話,連忙溫情告知,本院可提供完善的融資付款方案。換一家再看,這家為我洗洗牙就放我走。我上網查那個無良牙醫,發現曾有白人病患為了「三顆蛀牙」在Yelp留惡評,還挨牙醫告誹謗,案子最後被法官撤銷。騙白人騙輸了,所以改坑少數民族。外國腔的「盤」移民更好騙嗎?

華人學英文難脫腔調,其實土生土長的日本人學英文比我們更吃虧,因為日文音節組合單純,母音只有五個,r 和 l 不分,而且除了ふ(fu)之外不用 f,言談更只用口腔前半,含蓄有餘,哈啦不出英文特有的闊嘴霸氣。此外,動不動就音譯的外來語也造成日本人講英語的致命傷。為什麼連影劇歌名都音譯?國人該惜福。

青春期過後學外語,有腔調是很正常的事,除非你的母語是日耳曼語系,除非你是已故 ICRT 本土 DJ 大衛王之類的語言天才。美國人常以「無腔調」表示正宗美國腔,指的是中性口音(neutral accent)或廣電英語(broadcast English),這種口音讓聽者無法辨識講者的地域族裔屬性,國內外最能接受。英國廣電以 RP(Received Pronunciation)英語為標竿,另稱 BBC 發音,皇室腔也屬於這一種。但除了英式英語和美語以外,英語系國家小從斐濟、牙買加,大至南非、人口兩億多的奈及利亞,母語人士聽慣了各國口音,除非心懷惡意,否則不會當面嘲笑你。不過,進入千禧年之初,許多美國公司貪便宜,把電話客服單位外包給印度。有次我也被印度客服考倒,聽不懂他反覆講的某一句話,請他換個方式講,他反嗆我戴耳機再說。美國民眾怨聲載道十年後,大公司紛紛下架印度,回歸本土客服。

以美國而言,最日常的外國腔來自中南美洲。我聽慣了哥倫比亞少女歌星夏奇拉(Shakira)唱西班牙文歌曲。她到了20多歲,為打進英語市場,才開始學英文,拜師古巴裔美國歌星葛洛莉亞.埃斯特凡(Gloria Estefan)填英文歌詞,2001年首發英語單曲〈時地不拘〉(Whenever, Wherever)輕快悅耳,英文劈裡啪啦唱,征服全球排行榜,我卻只聽懂兩三段,多年後查歌詞才知內含流行樂史上罕見的神句:

幸好我乳房嬌小卑微
你才不至錯看為崇山。

Lucky that my breasts are small and humble,
So you don't confuse them with mountains.

這可不是大家聽錯、以訛傳訛的歌詞。夏奇拉填詞譜曲的西班牙文原曲〈幸好〉(Suerte)也有詞義雷同的好料:

Suerte que mis pechos sean pequeños,
Y no los confundas con montañas.


夏奇拉唱西班牙文時,咬字、換氣、轉音都自然,我至今仍聽不慣她唱英文。

除了各種語言特有的腔調外,人人都有自己專屬的語病。加拿大歌后席琳狄翁的母語是魁北克法語,15歲為了踏出法語圈才學英文,所以至今講美語仍有淡薄的鄉音,但從一鳴驚人的首支英文單曲〈芳心在何方〉(Where Does My Heart Beat Now)起,大家幾乎聽不出她是法文女孩,直到電影《鐵達尼號》上映才露餡。當初她接到〈My Heart Will Go On〉這首歌時,《美女與野獸》主題曲已為她奪得奧斯卡獎,所以她再唱主題曲的興趣不高,但她拗不過經紀人苦勸,勉為其難一次錄製成demo版,沒想到,這試唱版竟直接收錄成片尾曲,歌詞 And my heart will go on and on 兩度被唱成 And my heart will go on DAND on,連音連過頭,在and前多加一個 d,不信仔細聽聽原始 demo 版片尾曲。

電影大賣後,她才進錄音間重來一遍。

席琳狄翁 / 說愛 25周年紀念版 艷橘雙彩膠(2LP彩膠)(Céline Dion / Let’s Talk About Love (25th Anniversary Ltd Edition) (2

席琳狄翁 / 說愛 25周年紀念版 艷橘雙彩膠(2LP彩膠)

"my heart will go on DAND on" 可聽1:30與3:40處


個人語病和怪腔不是非母語人士專利。我曾在波特蘭參加國際演講協會(Toastmasters),有個高瘦斯文的白人Ryan Avery和我同一天入會,跟我一樣害羞。他請大家以 Avery 稱呼他。20出頭的他講話習慣尾音上揚,像問句,與會的學長姐指正說,這種語調會暴露講者缺乏自信,結果他練過幾次即席演講就不再犯,企圖心很強的他更立志參加演講比賽,最後竟一路過關斬將,成為該會史上最年輕冠軍。我呢,至今仍是上台支支吾吾的台灣腔。

只不過,演講也有令人分心的演講腔,太字正腔圓,反而抹煞掉講者的獨特風韻。TED Talks 的主題包羅萬象,聽一次就像上一堂通識課,但觀眾聽多了會發現,每個講者的語調、頓挫、手勢、走台幾乎如出一轍。我請教過其中一位講者(俄勒岡公共電台主持人Dave Miller),他說,這是因為TED Talks講者上鏡前都受過同一套特訓,制式開頭語:Here's my TED Talk 換到別的場合用,反而成了笑點。美國前第一夫人蜜雪兒.歐巴馬台風穩健,卻也曾被媒體直指她演講略嫌造作,照著字幕機唸還不時故意結巴一下下。可見,講得太標準不見得能討好所有人。

有無口音一聽就知道,也容易以拼音文字呈現,但字面上的口音如何筆譯成中文呢?方塊語言的擬聲詞遠不如拼音語言那麼豐富靈活,筆譯外國腔難上加難。我翻譯《斷背山》時,故事裡的牛仔都把 ing 唸成 in ,我靈機一動,想到內蒙察哈爾腔的父親都把第二聲唸成第一聲,所以用他的腔調去實驗看看,隔天全被我刪掉重譯。馬克吐溫封存了黑奴口音,跨時空演繹在《哈克歷險記》裡,過了140年,美國人仍看得懂。

…ef I didn'hear sumf'n. Well, I know what I's gwyne to set down here and listen tell I hears it agin.

該不會俺聽錯了吧?哼,俺曉得怎辦:俺坐下來,坐到再聽見為止。

讀黑奴吉姆,嘴皮非跟著動不可。投奔自由的吉姆一開口,作者不必寫「吉姆說」,讀者一看就知道是誰。中文缺乏對等的腔調,用「歪果人」的講法再製不出類似情境,我只好視情況調動主詞動詞次序,也讓句子微微不通順,多加語尾助詞。going 的黑奴腔是「拐恩」,所以我用「俺」代替「我」,盼能以鼻音勾芡出同一份鄉土味。翻譯美國經典圖像回憶錄《鼠族》時,我再度請岀老爸的察哈爾腔,頻頻用倒裝句揣摩作者父親的波蘭腔(例句詳見《譯者即叛徒?》),但最後被編輯改掉大半。腔調無論怎麼譯,頭條大原則是不能妨礙閱讀。而我也相信,各人有各人的創思異想,比宋版更傳神的腔調譯法大有人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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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從那天在 LA 法庭美語腔夢醒後,我不再執著腔調。回想我大一那年,有次向台北同學提起國中的我曾獲南部七縣市國語演講比賽第三名,幾個好朋友居然噗滋爆笑,我才驚覺外省小孩的我有台語腔。我告訴波特蘭演講會的朋友,我講中文帶南台灣腔,他們也笑說,很難把我的美語聯想到美國南方人。英國腔高尚?台灣腔土爆?什麼腔並不重要,我以自己的口音為榮,只求不要因為有口音就被當成傻子耍。

 


作者簡介

台大外文學士,台大新聞碩士,曾獲加拿大班夫國際文學翻譯中心駐村研究獎,曾任China Post記者、副採訪主任、Student Post主編等職。文學譯作包括《分手去旅行》《單身》《修正》《祖母,親愛的》《被消除的男孩》等。OKAPI專欄已集結成《譯者即叛徒?》一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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