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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專業書評

到底什麼是愛?馬奎斯透過「茄子」告訴你──30歲後讀《愛在瘟疫蔓延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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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讀書筆記bn


撕掉小說的封面可能讓人以為自己在讀的是《名偵探柯南》。馬奎斯《愛在瘟疫蔓延時》開頭就是推理劇:「他總在聞到苦杏仁的氣味時,憶起被阻礙的愛情之宿命。

愛在瘟疫蔓延時【典藏紀念版】人類有史以來最偉大的愛情小說!馬奎斯:寫完這本書,我整個人像被掏空了一樣!

愛在瘟疫蔓延時【典藏紀念版】人類有史以來最偉大的愛情小說!馬奎斯:寫完這本書,我整個人像被掏空了一樣!

瀰漫苦杏仁氣味的房間裡,有死者。有未下完的棋盤(來驗屍的醫生告訴讀者:「如果這是謀殺案,這就是一條重要的線索」、「我只認識一個人能佈下這種大師等級的棋局」)。還有唇邊的氰化物,以及死前留言。偵探小說該死的一個沒留,偵探小說該有的一個都沒少,連到場醫生該說的那句話都一樣:初步判斷應該是自殺。

小說之外也需推理。《愛在瘟疫蔓延時》簡體版眾多翻譯版本中,譯者楊玲在一次座談會中談到,小說第一句就是翻譯難題,她表示在原文裡「苦杏仁」使用的單字可以同時指「苦巴旦杏」、也可以是「苦杏仁」,但到底該選果實名還是種子名呢?譯者說自己「通過第一章的整體意思來理解和把握」,由此琢磨應該使用「苦杏仁」。

時間改變我們什麼?那就是,上個世紀出生的孩子,例如我,以及這一大票精通外文卻因為太精通而時為歧義困擾的譯者們,通常會卡在《愛在瘟疫蔓延時》的第一句話上,所以「苦杏仁」和被阻礙的愛情有什麼關係呢?我們和譯者一樣需要斟酌全文「通過第一章整體來把握」。而本世紀出生的孩子──他們同時也是看柯南長大的孩子──會直接用不像他們這年紀老成而滄桑的聲音告訴你(可能也是用蝴蝶結變聲器模擬的):「氰化物帶著微微的杏仁味。」事實是,苦杏仁中含有苦杏仁苷,水解會產生氰化氫。死者是服用氰化物自殺,而自殺總是和愛情連結在一起。小說裡根本不需要偵探,驗屍的醫生很自然判斷自殺與愛情有關。而時間則讓新世紀的讀者聽到「苦杏仁」時熟稔的喊出氰化物來。馬奎斯《愛在瘟疫蔓延時》出版超過30年,人類文明與智識演進的證據就是,我們更懂人類該怎麼死(怎樣的毒物會致死),以及人類為什麼死(因為愛),死亡和愛情,在閱讀本書第一句時更快被直覺性地連結在一起。

死亡不需要推理。愛情不需翻譯。在《名偵探柯南》,這就是解答篇了,答案是「因為愛」;而在《愛在瘟疫蔓延時》,「因為愛」成了最初也是最後的謎題。問題是:什麼是愛?

驗屍的醫生會在小說開頭幾十頁後成為下一位死者。醫生葬禮上,那牽手半生的72歲醫生娘費米娜轉過頭,老先生阿里薩就站在來致哀的人群中,在一堆帽子和擤鼻涕的手帕中對費米娜一鞠躬,他說:「我等這一刻,超過半個世紀了,我想再跟您重申一次誓言,我永遠的忠誠,和我恆久不渝的愛。

葬禮瞬間變成告白大會。老太太費米娜氣得回他:「有生之年,別再出現。」阿里薩轉身離開時丟下那句話說得好極了。他怎麼回?「喔,那也不久了。」70歲的好處就是「下地獄見吧!」從賭咒變成彷彿17歲甜蜜的誓言。橫跨半世紀的愛情長跑於此時以倒敘方式拉開序幕。那是快抵達終點的愛。馬奎斯超級會,神乎奇技把尾盤拉成序曲,暮年之愛變成暮光之城。

《愛在瘟疫蔓延時》是愛的馬拉松,三個人兩人三腳,少年阿里薩愛上少女費米娜,他追逐她超過半個世紀,中間死掉很多人,發生過國家內戰、有瘟疫橫行、城市都更、費米娜有了醫生丈夫又失去。阿里薩是在筆記本記錄上過幾個女人的渣男(神祕數字是622)。費米娜有一子一女,愛心氾濫把多餘的愛分給動物,阿里薩則得過「6次淋病、4次菜花、6次濕疹」。到他們都老了,他禿頭,她失聰,像什麼都有了,又好像什麼都沒有了,但他會告訴她,53年7個月又11天前,他就決定愛她。一直到此刻。

小說裡阿里薩去看電影,不知道後頭正好坐了費米娜,但黑暗中他聽到半空爆出一句:「我的天主啊,這個故事比痛苦還長。」他就知道是她。我不知道這會否就是多數讀者的想法──對這本小說,以及對他們的愛。

年少時代讀《愛在瘟疫蔓延時》,我的困惑除了苦杏仁,還有比杏仁更苦的,那就是這小說前三分之一像偶像劇,阿里薩和費米娜的愛情甜蜜蜜也「甜祕密」,不給人知,私定終生(阿里薩祕密求婚,費米那用鉛筆寫在撕掉的作業本上;「好喔。我嫁給你,但你要保證絕不會逼我吃茄子」),卻完結篇在費米娜有一天大街上忽然回頭,乍見一直跟在身後的阿里薩。那個當下女孩心裡冒出一個聲音:不愛了。於是一切戛然而止。偶像劇就此腰斬。但到底為什麼?

我不知道人為什麼愛,也不知道人為什麼不愛?我甚至不知道,為什麼愛可以這麼長,比電影長,但不愛就是那一瞬間。回頭那麼快。一個眼神就大事抵定。

費米娜後來選擇了人帥錢多家世好的醫生嫁了。標準偶像劇男一設定。可醫生愛不愛費米娜?費米娜又愛不愛醫生?為什麼她選的是醫生?年輕的阿里薩和費米娜這段又算不算愛情?問題很多,與其說愛在瘟疫蔓延時,不如說,瘟疫時期的愛情,也是一場瘟疫,是熱病,諸多條件符合卻不能確診,發過了就好。好了又發。有時彼此請多指教。很多時候請多多死掉。

所以,愛到底是什麼?30歲以後的我讀《愛在瘟疫蔓延時》還是很在意角色們的愛情,但更在意他們到底害怕什麼,可能也反應此刻我正在害怕的:那就是關於老這件事。

《愛在瘟疫蔓延時》裡有股濃濃的老人味,馬奎斯寫下此書時是57歲。我不知道馬奎斯在這個年紀感到什麼?射過山?還是滴腳邊?但老馬花了好長的篇幅,寫筆下人物如何養生,如何抵抗老,寫他們的病,變形的身體,也寫他們如何感覺老,以及老的那一刻何時襲來。連書中第一個出現的死者,醫生宣判他其實是死於「恐老症」:「他只想活到60歲」。像我們都曾經在生日時許下的願望:神啊,請讓我活到30歲就好。

馬奎斯寫下《愛在瘟疫蔓延時》時是57歲,他花了好長的篇幅,寫筆下人物如何養生,如何抵抗老,寫他們的病,變形的身體,也寫他們如何感覺老,以及老的那一刻何時襲來。(圖/wiki


辛波絲卡

辛波絲卡

如今我活到比我許下的願望更長的年歲了……但與其說小說裡人物怕老或對抗老,我倒覺得無論是醫生,無論是阿里薩,或費米娜,他們正對抗的毋寧是──借用辛波斯卡的詩句──「而變換無常更為美麗。

我們對於永恆有一種想望。但說到底,沒有什麼是永恆的。身體如是。青春如是。年歲如是。天人五衰。愛如是。或者該顛倒過來說,不是愛變換無常。而是,所有變換無常的,都多像愛。

我想說的是,此刻我恐慌的,也許就是年少時代我看不懂的。年少時代的費米娜為什麼在一瞬間不愛阿里薩了?也許在女孩回頭那一刻,她忽然發現,自己過去所愛的,是「愛」這檔子事。費米娜從小生長在深宅大院,被送進修道院一樣的學校裡,旁邊有姑姑照顧(其實是個監視者)。結果人生忽然出現白馬王子,寫長長的情書給她,在月下窗邊唱歌給她聽,約好私奔,懷春少女費米娜還不知道自己愛什麼,但她先愛上「愛」本身。

這就是「愛」了吧。少女是否這樣想。「我嫁給你,但你要保證絕不會逼我吃茄子。」重看少女愛的誓言,其實撕下的廢紙一樣輕薄,沒比茄子重多少。也和茄子一樣容易吐掉。

茄子有很多戲,費米娜在第一紙答應愛的證書上寫下「別讓我吃茄子」,後來她選了醫生。偏偏婆婆為了紀念死掉的丈夫規定家裡每天要出現茄子料理,於是每天和丈夫爭吵以及「得吃有毒的茄子」成了費米娜對於婚姻的早年記憶。直到有一天費米娜發現自己對桌上出現一盤不知名的菜色吃得津津有味,「太合胃口,又點了同樣一盤,但為了顧及假惺惺的禮節,顯然不能再點第三盤」,這才發現嘴裡嚼的是茄子。茄子遂成為費米娜和醫生最愛的食物。費米娜愛醫生嗎?醫生愛費米娜嗎?我不能確定的告訴你,我能說的只有,歲月讓她敢於吃茄子了。茄子變成一種愛。

茄子最後又出現在小說結尾的船上。醫生丈夫掛點了,阿里薩邀請費米娜上了運河船,掛起瘟疫旗,別人也不能上來,在那樣封閉的樂園中,費米娜煮了茄子分給大家吃。阿里薩還幫費米娜的菜色命名「愛情茄子」。

一道菜像愛情一樣值得拒絕,也必須被反覆咀嚼。到底什麼是愛?馬奎斯透過茄子告訴你。

而變換無常更為美麗」。害怕老,害怕衰敗,害怕,毋寧說,想像一種永恆,想要永遠。我們都以為有永恆的愛,但我以為,這本書要說的恰恰相反,愛是不可及的,是剎那的,它常變換。就站在永恆的反面。但當你接受這件事情,愛總在忽然時刻降臨。甚至你開始希望它長一點了,長到若能近乎永恆……

這樣說來,30歲以後,我也敢吃青椒了。我敢吃茄子了。有些事情慢慢懂了,有些事,還不懂,譬如「什麼是愛」,但也逐漸可以接受這樣的不懂,並期待有一天,或者可能懂。謎題是這樣的,比苦杏仁苦的,比電影長的,但不會比茄子重多少,是什麼?你可以花一本書的長度感覺。或用一生來回答。


作者簡介

1983年台中生。台灣大學台灣文學研究所畢業。獲《聯合文學》雜誌譽為「台灣四十歲以下最值得期待的小說家」。著有散文集《Mr.Adult 大人先生》。另曾以筆名葉覆鹿出版小說《小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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