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必然看過電影《刺激1995》了。在史蒂芬.金原作〈麗泰.海華絲與裘山的救贖〉裡,那個名叫山姆.諾頓的典獄長還更壞,而且就是靠小說的描述才能讓他壞得如此善良。典獄長是老派教徒,他踏進監獄第一件事情是讓每個新進犯人都拿到一本《新約》。他的辦公室牆上掛著太太的刺繡,上面寫著「主的審判即將降臨」,善良在這裡僅僅是一種苛刻,惡便可以加倍貪婪,典獄長在外頭標工程讓囚犯做工渡刑期,更從中抽油水。所以你知道典獄長諾頓最喜歡的格言是什麼嗎?讓我告訴你:「魚幫水、水幫魚。」真有即視感,一個台灣報紙社會還政治版揭露他人罪行的起手勢,「殺人放火金腰帶,修橋補路無屍骸」,現代社會的高級壞,正是讓殺人放火和修橋鋪路同時體現在同一個人身上。
然後是〈納粹學徒〉,電影你可能也看過了,《誰在跟我玩遊戲》。男孩陶德認出伊恩.麥克連飾演的老鄰居真實身分──不是萬磁王,而是前納粹殺人魔王──而陶德的爸媽知道男孩平常都搞些什麼嗎?陶德爸倒提起自己父輩有一個「左手簿子」理論:「右手是用來做生意的,但是右手永遠不該知道左手在做什麼,如果右手知道左手做的事情,可能會抓起一把切肉刀,就把左手剁了。」於是爸爸相信自己的孩子,「我的孩子很乖。一定是別人帶壞的。」又一個我以為是台灣的發明,其實全世界早通用。
如果再加上〈屍體〉,那個夏天孩子們結伴去遠方看屍體,知道的不只是死亡本身,還有童年的消亡。以及〈呼吸法則〉中律師加入俱樂部聽故事,卻多知道了俱樂部本身不該被人類知道的祕密,春夏秋冬湊一台,槓上開花還要靠自摸,都是手賤啊,史蒂芬.金《四季》四個故事的共通點正在於,那都是「左手知道了右手後」的故事。
《馬太福音》第六章教導世人:「你施捨的時候,不要叫左手知道右手所做的,」為善不欲人知。「你父在暗中察看,必然報答你。」你可以把《四季》看成史蒂芬.金宇宙的微觀模型,這四個故事裡有整個大宇宙構成的一切元素,而四個故事都問出同一個問題,歸納起來便是:如果左手知道右手發生的,會發生什麼?
那首先指出的,是美國中產階級生活的夢靨。史蒂芬.金的小說當然恐怖,這恐怖是有時代性的,有地域性。〈麗泰.海華絲與裘山的救贖〉中,安迪入獄正因為謀殺案發生在郊區住宅,「妻子和外遇對象被謀殺了卻不知道誰幹的」,那不是丈夫安迪做的還能是誰?郊區讓彼此距離那麼遠,連死亡和暴力也聽不到求救聲響,自然也沒有更多互助和憐憫。而人不知道另一個人,所以在〈納粹學徒〉裡,你不知道你的鄰居是納粹惡徒,你甚至不知道自己家小孩在幹嘛,就算他去看屍體,就算他因為你的忽視而透明,而日漸消失。即便你搬進城市裡了,例如,紐約,但〈呼吸法則〉告訴你的是,人群的密集並不影響心理的疏離,丈夫還是想離開太太,到一個純男性的地方,聽他們說故事,那是心靈的郊區,多了距離,你以為是自由,但有時候是一種放縱──或者你說,另一種「呼吸」。但很多時候,那只是空曠。恐怖在此發生。
《四季》中四分之三的故事都帶著陰影,就算是〈麗泰.海華絲與裘山的救贖〉那麼正向,甚至在結尾帶給小說敘述者以及讀者希望,但成年後讀到這篇關於越獄的故事,依然不免自問:那真的事關自由嗎?史蒂芬.金讓安迪逃獄了。但在離開監獄之前,小說家花幾千字篇幅告訴你,安迪「先用假名在外頭投資了股票」、「如果我不是被關在這裡,我早就有七八百萬的身價了」,而〈納粹學徒〉中,前納粹怎麼在美國活下來呢?不是靠惡行積攢的鑽石或金條,他告訴男孩,自己靠的是股票──而且明眼的讀者就看出來,幫前納粹頭子操盤控股的,正是〈麗泰.海華絲與裘山的救贖〉中的安迪──所以小說中的自由,無論是好人或壞人,都不只是身體上的,還要是「財務上的自由」才行──這裡絕對能讓台灣人生出共鳴,你現在回答我啊:「你財務自由了嗎?」──不然要像〈麗泰.海華絲與裘山的救贖〉描述,你就算滿身大便從排水管鑽出去,「安迪.杜法蘭曾經在糞坑中掙扎前進,但他出淤泥而不染,清清白白從另外一端鑽出來,奔向蔚藍的太平洋。」我告訴你,台灣面對蔚藍太平洋那排房子,投資客來了後漲得才快,你當我第一天住花蓮啊。而如果沒有錢,清白的安迪只會變成清貧,飾演安迪的提姆.羅賓斯發現自己從《刺激1995》一頭鑽出,卻進入《威龍闖天關》的世界,何汝大大人的「光明正大、兩袖清風」在太太口裡是「開支過大、兩餐吃風」。裘山監獄無所不在。你真以為你有自由?1982年出版的小說至今給我的訓示反而是,此刻我們以為的自由,不過是從一個監獄,逃向另一個監獄。
《四季》展示了史蒂芬.金的救贖與恐怖,關鍵還在於,「知道」。左手知道右手知道的,那「知道」會發生什麼?追求「知道」的慾望會製造什麼?在〈麗泰.海華絲與裘山的救贖〉裡,希望可能是危險的,這是一種觀點。而希望同時也可能是救贖。
在〈納粹學徒〉和〈屍體〉中,「知道」需付出代價,〈納粹學徒〉中男孩知道了前納粹頭子的恐懼。但反過來說,老人也在交手中「知道」了男孩的一切。他們交換了攻守位置的同時,與其說他們彼此互相傷害──打開對面房間的大門──不如說,他們知道了自己「更深的裡面有什麼」,從對面走向自己裡面。恐怖在此發生。
而我最喜歡是〈屍體〉,它同時展示「知道」最好的一面和最壞的一面。「知道」帶來破滅,「知道」也帶來長大。小說揭示友情的明亮面,最好的夏天,最挺你的人,但小說也同時告訴你,「拖你下水的,正是你的朋友」、「你的朋友會拖你下水,他們就像快要溺死的人,會緊緊抓住你的腿,你救不了他們,只能被他們拉下去。」成就你的也足以傷害你。但重點在於,你只能「知道」,一旦說出來,「言語讓一切貶值了」,我覺得〈屍體〉是史蒂芬.金最好的故事,甚至是我所讀過全美國最好的幾篇故事之一。它同時展示一枚硬幣的兩面──很多物事是一體的,例如幻滅與成長、傷害與愛、孤獨與美好、靠近和遠離、成就與毀滅……但關於這一切,你只能像握著一枚銅幣那樣把一切深深包裹在濕熱的掌心裡,你無法輕易說出來。脫口的瞬間,豐富的意義就在其中消滅了。所以〈呼吸法則〉最後,主人翁「知道」了什麼,但寶寶心裡苦寶寶不說,他知道,但不能說出來,不然他會成為另外一個故事。
「知道」在史蒂芬.金小說裡的另一個意思是,至於小,那是個人悲劇,或是喜劇的體現。至於大,那就是整個宇宙的破滅。那其實是洛夫克拉夫特(H.P.Lovecraft)與克蘇魯神話式的體現。在洛夫克拉夫特的故事中,「偉大的古老存在」遠超出善惡,那不是人類能承受的,一旦接觸,人類將眼球暴裂,耳朵流血,臻至瘋狂,洛夫克拉夫特小說裡提到:「我認為宇宙中最仁慈的事是,人類思維無法將所有內容聯繫起來。」而史蒂芬.金中最恐怖的故事都是如此。恐怖不在於惡,而在於,很多時候,僅僅是一種超出極限的承受。當左手知道右手知道,「早知道我們不該去知道」。
洛夫克拉夫特於1934年對克蘇魯描繪的草圖。(圖片來源/wiki)
但人必須去「知道」才行。從人類始祖摘下第一顆智慧的果子開始。「知道」是人類進步的動力,也是其原罪。於是,《四季》裡,史蒂芬.金提供「知道」最好的載體,也就是「故事」本身。你必須去感受。但別輕易講出結論。《四季》是故事裡有故事。也是給故事的故事,是最頂級的那種。在這裡可以看出史蒂芬.金的謙卑,或是故事之王的驕傲,一如他在小說中寫:「重點是故事本身,而不是說故事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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