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我這禮拜寫了一篇某本書的書評,那是一篇我讀來自己雖不覺得刻薄,但肯定相當直白的評論,我一點都不喜歡那本書,但臨到寄出前,我還是猶豫了,這當然與我個人形象似乎不合,我一向以沒在害怕批評別人的姿態出現在世界上嘛,但批評高價名牌產品,或收入一般市井小民無法想像的藝人穿著,對我來說似乎比批評一個台灣的文學作者寫的小說要舒適一點。
因為在寫(或製作)小說面前,所有人是平等的,沒有人會有比別人更好的資源去寫小說,史蒂芬金在寫《魔女嘉莉》的時候經濟條件當然不能跟寫《鬼店》或《安眠醫生》時相比,但仍然是以小說決勝負,跟他的外在條件全無關係,知名作者也許有勤奮的編輯,也許有事實查核團隊,但能不能寫出好小說仍然是一個人的工作,能不能欣賞一本好小說,也是一個人的工作,我自己回頭看到現今評論過的兩本書,其實是懷抱大量善意在寫的,善意也是出自我的純粹真心,但是否懷抱善意的評論對小說寫作是件好事?並不是說就要懷抱惡意,而是有一種讀者的客觀是不是一種更恰當的態度?是不是這樣多了點鋒芒的眼光才是真正進步或有意義的書評?
這是我在寫作時內在很激烈的自我爭辯,一方面我覺得,大部分小說作者在寫作時一定覺得交付了自己的靈魂,放的感情應該比莎莉賽隆收了千萬美元代言費穿的晚禮服要多(即使很醜想想代言費牙一咬也就過去了),所以給小說家苛評有點不好意思,另一方面我又覺得一個東西公開放到市面上,任何人的意見都是公平的,如果因為莎莉賽隆(或任何其他女明星)因為收很多錢所以可以放心說出真心話,而小說作者因為是交付靈魂又應該沒賺那麼多錢,就手下留情,其實是不是一種變相的瞧不起人家?因為覺得小說家比明星需要呵護,好像也不能算是做到公平嘛?
所以我前幾天興起放棄這個主題的念頭,因為我每個禮拜讀不止一本華文創作,然後大部分我都不喜歡,不喜歡當然有很多話可以說,但我一方面覺得華文小說現在在市場上算是弱勢,文學小說的困境隨便問哪個編輯他都有很多看法,但一方面又覺得大家不是不讀小說,不然也不會有那麼多翻譯小說可以買,所以也許是本地作者的作品哪裡出了點問題,導致沒有市場,想想很多華文小說以前的暢銷作家,金庸古龍自不必說,瓊瑤、倪匡、亦舒,或者黃春明都寫出很多踏實好讀,而且對讀者產生不同意義的小說。
我終究當不成那種微笑親切「大家一起來」的推廣大使,硬起心腸來說,小說就是一種供人閱讀的東西,是一種商品,如果作為商品沒有令消費者喜歡的價值,應該可以正當的被批評,就像衣服,卡爾拉格斐曾經說過「客人買洋裝是想要感到開心,誰想聽你為了那塊布料受了多少罪。」
我讀小說是想要體驗不同的世界,誰想聽你為了寫完這本書受了多少罪!就是從今以後這個專欄的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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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後來我就比較少讀華文小說創作了,這次大家一起來讀好不好?
《龍頭鳳尾》在某一個程度可以視為男男版的《傾城之戀》
蔓生的情節長成一部有機的文學作品──讀陳雪《摩天大樓》
寫小說書評時,誠實是否是最好的對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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