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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一|人體實驗】個人意見:七天學會基礎法語
作者:個人意見 / 2013-05-27 瀏覽次數(14100)
在去法國旅行前我就決定好這個專欄的主題了,剛好在收到的參考書裡有這本《一看就懂,圖解!七天學會基礎法語》,完全有種命運中的相遇的感覺,想到上次去法國用英語和手指以及簡單的打招呼兼微笑,也可以順順利利過完兩個禮拜,這次如果能夠像書名所承諾的「七天學會基礎法語」,那可不太棒了嗎?
老早聽聞法語之難,發音、文法都不容易,所以敢做如此大膽的保證實在令人心動,根據書前面的簡介,七天各有不同的進度,從法語初體驗到住宿到參觀到美食到購物到報警,似乎看起來滿像一回事的,所以我把附贈的CD放進播放器,打開這本書,決定好好的來學會基礎法語一下。
第一天,首先是法文的abc字母如何發音,季節、月份,這都還好,然後橫生一個超大障礙,三大類動詞的現在式變位規則,裡面舉例的字我前面都沒學過,然後也看不懂變位為何要變,變了以後要放哪裡,三大助動詞與搭配時態更加令人困惑,此時我不禁覺得示範例句的人聲有點討厭。第一章〈你好巴黎〉的bonjour或bonsoir蠻實用的(這兩個字應該很少人不會吧),在逛街時對店裡的人這樣問候服務自然會好很多,屢試不爽。第二章〈相遇〉對觀光來說毫無用處,因為我只是去觀光,我不需要學會用法語問候人家的祖母。
接著第二天,書中的進度是三四五章,〈機場〉到〈登記入住旅館〉及〈客房服務〉。〈機場〉一章貼心的教導大家如何用法語說「我要申報遺失行李」或者「飛機為什麼延誤起飛」,但這中間細想有非常嚴重的問題,即便你會用法語問,法國人用法文回答你行李申報遺失的程序或者飛機延誤起飛的原因,你還是聽不懂啊!旅館客房服務有不少實用單字,此時我覺得與其學會不如帶著這本書到法國去指給他們看比較快。(第二天的這個領悟,後來發現就是這本書最棒的使用方法。)
第三、第四天都是參觀遊玩,但我幹嘛要學會如何用法語說聖母院的外牆真美或這是盧森堡公園啊?要說我也是用國語跟和我一起去的朋友說啊(其他例句還有什麼「這水晶燈真是壯觀」,第一我不覺得這是基礎法語,第二這同樣也是跟同行友人說的,不必用法語講)。第五天是吃食,同樣的我覺得拿著這本書指上面的字會方便很多(或者直接從手機下載法文字典APP)。
於來到第六天,我最感興趣的主題購物,整本書我就只折了224頁的那句「Je prends ca」(我買這件),還苦練50次(後來發現,英文的I will take this或直接抽出信用卡一樣好用),最後一天學旅遊應急時我已經對這書喪失耐性,直接上網保了申根旅遊險。
封底寫著,只要七天就能輕鬆開口說出世界上最浪漫的語言,我資質駑頓一句也沒學成(好啦,有學一句「我買這件」,學會所有語言的「我買這件」我就可以環遊世界了),但其實它也沒說謊,因為我的確可以開口說出Bonjour,這書教給我的,是七天絕對不可能學會法語,它真正的用途是用手指來指,CD則可以用來訓練鸚鵡。
陳祺勳
中山大學藝術管理研究所畢業,以藝術投資為興趣,時尚評論部落格「個人意見」格主。著有《個人意見之品味教學》《個人意見之待人處世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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