糯米是台灣人的主食。豆腐漢堡在美國正夯。冰箱裡剩半盒拉麵。怪嗎?因為這三句裡含有中文譯者最不該錯的概括詞。
黏黏的米食是糯米飯,你我都清楚。在美國,中式或泰式餐廳供應白飯,香噴噴,鬆鬆乾乾的,粒粒分明,我告訴同桌的白人「這口感跟嚼紙屑差不多」,也說我在家都煮珍珠米,很 Q——這個台式英文字當然要以美國人能意會的義大利文「al dente」詮釋。美國人一聽:「喔,你喜歡吃 sticky rice。」這時我會澄清,我喜歡的白飯是壽司米。
有些美國人把壽司米稱為 sticky rice。圖為DC一家取名 Sticky Rice 的餐廳。
但如果講 sticky rice 的美國人是華裔,八成指的就是糯米。療癒回憶錄《我的⻣頭知曉一切》(What My Bones Know)有一段發生在韓式餐廳,若再考慮作者史蒂芬妮.胡(Stephanie Foo)是馬來西亞華人,這裡 sticky rice 不太可能和其他米混淆。
As we gorged ourselves on galbijjim and chicken stuffed with ginseng and sticky rice, my dad and his wife chatted…
當我們狼吞虎嚥地吃著韓式燉牛小排和人蔘糯米雞時,我爸和他的妻子聊著……
(傅恩臨譯)
英文裡,生的熟的都是 rice,許多英語人士也分不清比壽司米更 sticky 的糯米 glutinous rice。麻煩的是,glutinous 太專業,大概只有米食控或烹飪達人懂這字,而且 glutinous 字形和發音都像時人避吃的麩質(gluten),不是一個討喜的字,因此若不想越描越黑,最簡明的方式是舉例「泰式芒果糯米飯」。在泰國政府資助下,泰式飲食在美國躋身四大族裔餐廳,人氣僅次於中墨義三大類,所以多數美國人熟悉泰國菜。若覺得 sticky 越解釋越難纏,糯米的另一種說法是甜米 sweet rice,更萬無一失的名詞是 sweet sticky rice,尤其是糕點製品。
糯米可以說 sweet rice 或 sweet sticky rice。
順著甜點的話題聊下去,米還能調製年糕、碗粿和麻糬,這三種的英文都是 rice cake。這時會聊出另一套英文食物經,因為 rice cake 在美國是超市買得到的零食,類似台灣的爆米香,所以若想區隔各種 rice cake,形容詞能幫上忙:爆米香是 puffed rice cake,碗粿是 bowl rice cake,麻糬是 sticky rice cake 或 mochi。年糕則是 new year rice cake,外表常被誤認為豆腐。
豆腐是 tofu,藉日文傳進西方,已差不多統一了所有西方語言中的豆腐拼法。在我學英文的階段,豆腐叫 bean curd,但因近幾十年美國吹起素食風,音譯 tofu 逐漸風行起來,有時對年輕人講 bean curd 反而會勾起問號。
由於豆腐以外的黃豆製品在主流超市少見, tofu 在美國人心目中確實是我們熟知的白豆腐。但在美國,tofu 這字也統一了多數黃豆製品。豆腐漢堡其實是黃豆加工成素肉的概念,另有一種作法是煎豆腐裁成圓形,所以「豆腐漢堡」嚴格說來並不算誤譯。但豆腐漢堡在美國絕對不怎麼流行,一來是因為健康食品常被嫌不好吃,二來是有人謠傳黃豆製品有礙男人性福。
話說回來,聽見美國人講 tofu,腦海不能立刻浮現白軟軟的方塊,因為無論是板豆腐、嫩豆腐、凍豆腐、油豆腐、魚豆腐、百頁豆腐,甚至豆乾、豆皮、豆花、腐竹,每一種都可歸類為 tofu ,連素雞也被說成 tofu。俄勒岡州人發明一種豆腐雞 Tofurky,是 tofu + turkey 的合成字,在感恩節為素食族提供特赦火雞的選項,而這產品的主要成分就是 tofu。
俄勒岡豆腐雞Tofurky的由來
伴隨 tofu 一起拉風的日式拉麵餐廳,是老美的時尚美食。拉麵英文是 ramen 無誤,但英文 ramen 未必能直譯「拉麵」。從開篇那句「半盒拉麵」判斷,有可能是冷藏待煮的盒裝麵,也可能是從拉麵店帶回家的剩麵。但我們先來看看美國人最日常的 ramen 是哪一款。
美國南方小說《蠻骨猶存》裡,有一段描述窮人家打牙祭的場景,讓讀者嘗嘗拉麵西吃的窮酸味:
We ate Top Ramen every day: soupy, added hot dogs, drained the juice so it was spicy pasta.
我們天天吃速食日清拉麵:泡湯麵配熱狗,把湯倒掉,就變成辣拌麵。
定居加拿大的譯者何穎怡知道, Top Ramen 是北美最普及化的泡麵品牌,於是以「速食」為行文加註,可避免誤解。北美本土的速食麵大致分三種,杯麵、碗麵、袋裝麵,附帶的調味料多數只有小小一包,可見西方的泡麵文化多麼落後。反觀另一本美國小說,提到冰箱裡有「半盒拉麵」(half box of ramen)。看來異常詭異。在美國,中式餐廳外帶是盒裝沒錯,但湯湯水水的剩菜都以 soup container 或 cup 帶走,不會裝在 box 裡。
再讀下去,這人回到家,put the kettle on for the noodles,可見她「為麵燒一壺開水」,也可推測這麵不是用鍋子煮的,冰箱裡的拉麵應該是速食麵。會不會是被她家吃到只剩「半箱泡麵」?
過了幾天,這女人在外不順心,好想回家吃麵放空:
I just need to get home, make some ramen noodles, throw myself on the couch and watch TV.
我只需要回家,煮點拉麵,把自己扔到沙發上然後看電視。
說真的,我在北美住了四分之一世紀,從沒遇過一個會煮拉麵的美國佬,這女人撩起我無限遐想。可惜她止飢的希望落空,但幸好謎底總算揭曉:
There's no food in my house. I ate the last ramen two days ago…
我家沒有半點食物,我兩天前吃完最後一包拉麵...
半箱泡麵放冰箱很怪沒錯,但美國怪人多的是。世上也有更多千奇百怪的誤譯。這位譯者一開始被「冰箱裡的 ramen」誤導,接著沒注意到爐子上是熱水壺而非鍋子,以為她想煮拉麵,最後幡然醒悟 ramen 是泡麵,卻累到忘了回頭去一一更正。在本專欄裡,唯一曾被我點名恥笑、有圖還把 hot water bottle 翻譯成「熱水瓶」的史上最糗譯者是在下,容我在此一掬同理心,為這位糊塗譯者隱名。(詳見:〈別被貌合神離的語文損友騙了〉)
確實有美國人以為泡麵需冷藏。
在東風西吹的趨勢下,譯者會更常嘗到 sticky rice、tofu 和 ramen,不諳東方飲食的西方人以統稱概括一切,英文讀者無所謂,但為讀者明辨細分是中譯者責無旁貸的使命。
最後我想以一個冷笑話(dad joke)結尾: Tofu, Ramen, Sticky Rice 一起組團是絕配,因為 Tofu 是萬能配角,Sticky Rice 能凝聚全團,Ramen 當主唱保證一「泡」而紅。你會如何中譯這三人?如果全句英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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