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愛馬拉松》的丹尼斯為了追回舊愛而跑,《天堂的孩子》阿里為了幫妹妹贏得鞋子而跑,相比這些勵志電影,《原本以為跑步的人都是笨蛋》作者松久淳開始跑步的契機有些過於真實──因為身體持續原因不明的病痛,聽取醫生「請到太陽底下運動」的建議,因而開始加入跑者的行列。
當年的他45歲,作息日夜顛倒,喜歡喝酒,完全沒有運動習慣,可想而知他第一次上路有多麼慘烈,他描述:「跑不到五十公尺就腿軟了,還不到一百公尺就已經喘不過氣,只好停下來。我的身體是怎麼回事?打從一開始就知道自己體力很差,可是,沒想到差到這種地步!」不禁讓人想起社群上流傳的至理名言:「悲傷的話就去跑步,你會發現身體狀況比心理狀況還要差。」
雖然第一天就被自己的體弱程度嚇到,他隔天依然出門跑步,而且一跑就是五年,並曾跑出全馬4小時3分16秒的成績。但就像作者本人一開頭就寫明的:「我原本就是個性不正經的中級作家,既沒有從慢跑中感悟人生的意義,也寫不出什麼高尚的文學記述。」這本書雖然以跑為主題,但並沒有太多關於跑步的知識或勵志大道理,更多的是一名宅大叔以挑選跑步路線為樂的記敘雜談,以及從「原本以為跑步的人都是笨蛋」的心態狠狠打臉自己的轉變過程。
松久淳的文字輕鬆不造作,在同類型文學中風格清奇。像是明明應該熱血描述的全馬挑戰,他卻寫會場上以為看到剛力彩芽,結果其實是橫濱市長林文子(有像嗎大家評評理);抱怨大會提供的香蕉已經剝好皮,被跑者戳得軟爛害他不太想拿;補充礦物質的鹽巴被汗濕淋漓的大叔們直接伸手沾來吃,感覺裡面多了鹽巴以外的鹽分……讀來就像某個鄰居大叔碎唸跑步日常,真實而詼諧。
起初為了健康,後來則是單純為了征服新路線而跑,再後來沒有任何目的,只是理所當然地去跑,整本書描述他從跑步弱雞到全馬完賽,若單純以開頭和結尾而論,本書確實勵志,但不是正能量爆表的那種,而是帶著大叔自嘲與一點點不合時宜的玩笑,像是一人能講兩小時的單口相聲。不能保證你看完這本書會想開始跑步,但會從他描述自己45歲到50歲的跑步人生中,獲得一點點不顧年紀挑戰新事物的力量(應該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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