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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專業書評

小孩不打不成器?別讓暴力成為家長無能為力的藉口──讀《異常的正常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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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讀書筆記bn


當韓國出生人數寫下最低紀錄,被遺棄在街頭或是送養到國外的孩子卻高居不下,超過八成的兒童虐待發生在家裡;另一方面補習班的支出卻創下最高紀錄。」在兒童人權組織工作的韓國記者、作家金熹暻以多年的經驗,寫下《異常的正常家庭》,指出所謂「正常」家庭型態以外的家庭,在社會上遭受的歧視;以及當家庭內的暗影蔓延到職場、學校、社會時可能產生的悲劇。而金熹暻所寫的韓國社會現狀,與台灣如此相似,明明是一個出生人數持續減少國家,但天天有嬰兒被遺棄、兒童虐待、兒童受虐致死等案件。

異常的正常家庭:家暴、虐兒、單親、棄養、低生育率……一切問題的根源均來自「家庭」?!

異常的正常家庭:家暴、虐兒、單親、棄養、低生育率……一切問題的根源均來自「家庭」?!

《異常的正常家庭》於2018年在韓國出版,書中金熹暻分析虐兒與棄養兒童的社會現象與影響因子,直指「所有的社會問題都是家庭問題」。父母將孩子視為所有物並加以控制,透過子女來證明自己的人生,即便不婚提高、出生率降低等現象看似讓家庭解體,但韓國與台灣這類父權秩序依舊穩固的國家,家庭對經濟、情緒都還必須依賴父母的孩子來說,就是壓迫與歧視的空間。

本書後半部,金熹暻以一整章的篇幅闡述瑞典在立法禁止家內體罰後,政策如何推進,寫作之時,作者大概沒有預料到今年(2019)五月底,南韓政府竟然宣布將修法,取消父母對子女實施體罰的權利(韓國在2010年起禁止學校體罰學生)!此外,過去向戶政單位通知小孩出生是父母的責任,未來將由醫院或診所負責通報,避免嬰兒遭到遺棄或虐待。政府也將在五年內將撥出五千億韓元整修學校環境與兒童福利措施。

當然,與台灣一樣信奉「不打不成器」、「棒下出孝子」的韓國人,有七成六堅持必須維持體罰,甚至認為如果孩子不聽話,不給孩子吃飯或繳學費都是合理的對待。沒辦法,父母體罰的正當性深深烙印在亞洲文化中,與其說是為了傷害孩子的身體,我覺得更深層的目的是羞辱孩子的人格,罔顧他們的心理健康,將他們的自尊踩踏在地。

▌我們必須從「兒童人權」的觀點去思考家庭與公共性

兒福聯盟於去年所公布的「2018年台灣兒少被家長體罰情形及相關因素調查」,台灣的五至八年級學生(約10至14歲),超過3成3的孩子曾受體罰,其中超過6成孩子受體罰的場所是在家中,被體罰的原因前三名分別是「不聽從大人或頂嘴」、「品格問題」與「成績不好或退步」。

對孩子來說,家庭是最重要的空間和關係,但大部分的體罰也是發生在家庭裡,在他們日常生活中。體罰真的有用嗎?小孩痛了就會怕?確實,有六成的孩子被體罰後「覺得自己做錯,下次改進」,但人不是只有單一情緒感受,也有四成的孩子「覺得生氣,想要反抗、報復或擺爛」,其餘反應包括「想要傷害自己或一死了之」、「覺得想要打其他人來出氣」。

先不論台灣每年幾萬件的兒少受虐「通報案件」(2013年34545件,2015年53860件,2017年59912件),單就虐待致死案件來看,從2013年開始,全台被通報的兒少保護個案死亡人數,連續四年向上攀升,從2013年的48人,大幅增加至2016年的127人;近五年來,台灣至少有293名兒虐個案死亡。

分析造成死亡的兒虐與疏忽案,受害者高達九成是六歲以下嬰幼兒、高達8成1是3歲以下嬰幼兒,近4成在1歲以下,近9成為「未就學且未托育」。最常見的理由是「小孩哭鬧」,其次為「如廁問題」,「不適當照顧者」、「管教致死與爭吵」等。

造成死亡的兒虐與疏忽案,受害者高達9成是6歲以下嬰幼兒。(Photo by Liv Bruce on Unsplash


每一件兒虐案,都不是第一天就把小孩打到重傷、打到死亡,如果曾有鄰居、老師、社區管理員、警察、親戚,任何一個人認為打孩子是不該有的暴力行為,就來得及阻止那些孩子被虐待死亡的悲劇。可惜的是,「為了管教所以體罰孩子是在所難免的事」讓眾人對於虐待的敏感性降低,理所當然出現了對特定年齡層、特定條件下可以使用暴力這樣的偏差觀念,大概沒人有勇氣反問自己,為什麼18歲的少年不能打,8歲的孩子可以打?因為讓令人羞愧的答案是:「你的身體完全不屬於你,我隨時都能對你動手。」

好幾位知名的親子部落客、出版教養書的作家,也喜歡撰文美化體罰這件事,強調自己不是亂打,設法為自己的暴力行為理出規則:幾歲之前可以打、要怎麼打、保持理性的打、打完還要說我愛你。如此錯亂的邏輯讓我想到約會暴力,這些教養專家教育孩子只要愛著對方,就可以用身體的優勢以蠻力制服他人、用暴力解決問題。

眾多體罰孩子的爸媽大概會抗議,家庭內的體罰與虐待是兩回事啊!甚至還會以自己成長經驗為例,「我自己也是被打大的,現在還不是長得好好的。」有些人還會感謝當年那些皮肉痛,讓他長成了「比較好的自己」。真的是這樣嗎?金熹暻認為:「為什麼不是說,即使被父母體罰,我依然成為了一個不錯的人;而不是多虧了父母體罰。」就像我們這代人都在沒有汽車安全座椅的時代長大了,但是不會有人說「因為沒有汽座,我才能順利長大」,反而會說:「幸好在沒有汽座的狀況下,我還能順利長大。」

別忘了,台灣也是走了很久,才在1996年讓家庭暴力入法,過去「法不入家門」,遭受家暴的女性無法對外求助,直到立法,公權力與各式資源引入家庭(醫療、法律、兒童輔導、被害人保護),受難者終於不用獨自面對問題。如果能讓家庭內禁止體罰入法,那麼一心想解決低出生率問題的政府也才能醒悟,當前台灣家庭需要的不是每月兩、三千元的育兒津貼,而是全面改善養育兒童的政策。

台大社會工作學系副教授劉淑瓊曾與台大醫院小兒部兒童胸腔與加護醫學科主任呂立曾發表「重大兒童及少年虐待事件分析研究」,發現6成的家內施虐者是因為「對於兒童發展缺乏認知」、4成「因應壓力或衝突能力不足」、3成是「遇到心情沮喪或憤怒時,缺少自我控制能力」。對當代父母來說,就業環境造成的經濟壓力與時間短缺,是在面對教養關卡時,最直接左右動手與否的影響因素。

金熹暻在書中亦提到,很多人生小孩之後仍然不知道怎麼當父母,如果碰巧經濟困難或是處於孤立無援的處境,就很可能發生虐待。所以如何在禁止體罰後,全面補上資源、打造出不以暴力養育孩子的環境,是政府的責任。

以全球第一個以法律禁止父母體罰的國家瑞典(1979年)為例,靠的不是父母自行改變態度,而是藉由「立法」加上「政府保障個人自主權」合力推動制度。簡單來說,瑞典的政策核心是社會將協助家庭養育孩子,讓父母無後顧之憂。先不論媒體時常報導的「父母育嬰假」(每名子女有480天、總計16個月,父母至少個自使用三個月,還能拿到基本薪資的8成);還有亞洲國家最高效法的「育兒諮商室」,教導孩童發展過程、養育方法、父母責任與正向管教的知識;產前產後都有十小時給薪休假,讓父母上教育課程。

而且國家關於兒童的整體政策皆朝「認同孩子獨特性」發展,由於重視孩子身體健全性的權利,所以要預防孩子在家中、道路、學校等場合發生意外的可能;建築物興建規劃時,必須一併考量孩子的日照權益、嬉戲空間。由要公共制度來預防虐待和保護兒童,請記得,我們之所以不能接受兒童被虐待,不是因為出自身為家長的同情心或是想營造的個和諧溫暖的大家庭社會,而是不能接受對任何人行使暴力的行為!因為是以兒童人權、未來世代的生活品質去看待家庭問題,所以不打算養兒育女的人也不該置身事外。

繪本作家林格倫說,「體罰不是父母的管教方式,而是對弱者的一種暴力。」我衷心希望,父母體罰在內的各種對兒童的體罰都必須停止,而且立法禁止。讓我們在暴力與非暴力之間畫出一條單純而明顯的線,相信成人的職責是教導孩子,就算不仰賴暴力也有辦法解決問題,不要讓暴力成為自己無能為力的藉口。

沒有人會刻意生下一個孩子來虐待,如果可以,誰都想當(比現在)更好的父母。問題是,無論我們多有自覺、時時反思,真的能順利跳脫童年時的打罵教育形式嗎?還是最終我們仍不自覺用自己最熟悉的方式對待下一代?虐待兒童的人沒有青面獠牙的模樣,而是像你、像我、像街邊任何一位看過就忘的路人。降低我們對肢體、言語、精神暴力的容忍度,同時提高敏感度,當一位兒童遭受那樣的對待時,停止安慰自己那是「管教方式的差異」,只要你有所行動,就能讓「別人的孩子死不完」這件事消失在我們的社會。



作者簡介

曾任報社記者,現為「半媽半X」自由文字工作者,偶爾在從小長大的社區賣菜。育有一狗二孩三貓,關心兒童與動物的權益與未來生活環境。合著有《有田有木,自給自足:棄業從農的10種生活實踐 》《餐桌上的真食:用腦決定飲食風景,吃出環境永續 《遜媽咪交換日記》,以及《迎向溫柔生產之路》
OKAPI專欄【繪本告訴你怎麼教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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