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週末會去喝酒嗎?還是你天天都在喝酒呢?有一種光譜圖,上面列舉了大麻,海洛英等「迷幻藥物」的毒性,其中酒精滿毒的,比助興氣體popper還毒,但是在我們的文化/生活中,酒精無所不在。開心喝酒;傷心喝酒;吃飯喝酒;看比賽喝酒;沒事幹,就喝酒啊!有部描寫監獄的電影(片名當然又被我忘了),裡面的犯人用馬鈴薯皮來釀酒,他們應該是把本來應該丟進廚餘桶的馬鈴薯皮再利用吧。人類怎麼會這麼需要喝酒呢?
早在古希臘時代,人們就開始讚美/崇拜酒精。希臘悲劇《酒神的女信徒》(The Bacchae)中的酒神帶著一大堆女人在山上狂歡作樂,但是有一個英挺帥俊的軍人跟他作對,反對喝酒。他不知道酒神在搞什麼鬼,於是被酒神慫恿男扮女裝,變成一個美美的妖姬,混進那些女人的瘋狂派對之中,搞到自己嗑到荼靡,酒神的女信徒也High到過頭,把帥軍人分屍成肉塊,好慘……好恐怖……在這個恐怖故事裡面,反對喝酒(嗑藥)的帥軍人代表著理性和務實;天天飲酒作樂的酒神,則代表著浪漫和感性,所以可以推論說:喝酒這件事,是很浪漫,而且很感性的(說性感也OK)。
至於電影,根本就是一個超級巨大的雞尾酒杯,盛滿了各式混酒。美國電影裡只要有男性坐在沙發上看電視,他手上一定拿著啤酒亂喝,感覺很差很沒品;男大學生的宿舍或公寓裡,美術設計一定會在某處放個海尼根或者百威,彰顯他豐富的大學生活,然後過幾年生出啤酒肚。那女生呢?《慾望街車》的白蘭琪布杜娃,高雅地拎著一個漂亮的皮箱,風塵僕僕來到燥熱的紐奧良投靠妹妹。她很自然地拿出酒櫃的酒開始喝,但是那個野獸般的肌肉男妹夫史丹利卻很不爽。於是白蘭琪很假仙地說:「我很少喝酒。」史丹利回了一句:「有些人說不碰酒,但是酒卻去碰他們。」這肌肉男雖粗鄙,回嘴功夫倒是一流。史丹利說完這句,馬上(在女生面前)把上衣脫了。這種粗野又討厭的異男,難道也是田納西威廉的慾望對象嗎?
《慾望街車》的白蘭琪整齣劇就不停地洗澡、唱歌、裝模作樣,還有喝酒。當她遇到心儀的男子時也喝了點酒,然後她說:「我平常只喝一杯酒,兩杯是我的極限,而今晚,我喝了三杯。」這句超級裝模作樣的賤話讓我興起了扁人的念頭,很想打她。不過這句話也可類推成:「N杯是我的極限,不過今晚我喝了N+1杯」,這話雖然噁心死,或許聽的人會覺得飄飄然,覺得自己在對方心中,是個很特別的人吧,因為他願意為了你而多喝那一杯。
喝酒後的鳥樣子我們常見,電影中也會有,這應該不會很難演吧,只要東倒西歪一下大家都知道你茫了。不過這醉酒之姿態,也可發揮威力呢。成龍早期的電影《醉拳》有個「醉八仙」的武功,就是把醉酒時東倒西歪、搖搖晃晃的醉態變成功夫招式。你以為在跟一個醉漢打架,以為你比較清醒,比較有控制力,那你就錯了。醉了,釋放出來的威力,就像突然變身成超級賽亞人。
《醉拳》莫笑我,醉生一醉何妨
有人酒品好,有人酒品壞,我討厭酒品差的人。卓别林的《城市之光》(City Light, 1931)裡有個不知道酒品是好是壞的酗酒富翁。他跟卓别林飾演的小乞丐一起喝酒,喝醉後渾然忘我,把所有的錢,衣服,貴重的東西都送給了小乞丐;但清醒之後卻變了一個人,一點也不認賬,送你的東西通通還來,否則我報警處理。這種人算是酒品好的吧,至少在他醉的時候,身邊的人都是美好的。就像美國喜劇《好孕臨門》裡的女主角,跑去夜店喝茫了,勾搭了一個胖子回家做愛(而且沒戴套),早上醒來卻發現昨晚的情人,竟然是躺在床上的死肥仔。超解。
酒,也是禁忌。變態保守的美國在1920年代實施了十多年的禁酒令,於是出現了私酒。私酒就像今天的「毒品」,都是屬於「私」的「地下經濟」,對於黑社會,這當然是個龐大的利潤,於是出現了卡邦(Al Capone)這號人物。卡邦是超級大黑幫,義大利移民,犯罪集團的頭頭,在禁酒的年代,他的勢力無遠弗屆,每天都在不停地犯罪犯罪,槍聲起起落落。《疤面煞星》(Scarface, 1983)就是在影射卡邦浩浩蕩蕩的犯罪帝國,最後主角說了一句:「跟我的小朋友打個招呼吧!」然後就開始火拼火拼到他掛掉,好看死了。《疤面煞星》導演迪龐瑪其實之前就拍了一部《鐵面無私》(Untouchable, 1987),找勞勃迪尼諾來飾演正牌的卡邦,整部片也是砰砰砰,槍聲從頭響到尾。卡邦雖是大罪犯,也成就了一個流行圖像,《疤面煞星》後來還改編成了電玩,而國父紀念館捷運站二號出口有一家義大利餐廳,名字也叫作卡邦,你可以進去進去點個酒,想像自己正活在禁酒的歷史中(真無聊)。
《疤面煞星》
美國社會直到現在要去買酒還是得出示身分證名(只要你視覺年齡小於40歲)。於是《男孩我最壞》(Superbad, 2007)的小鬼McLovin只好用假證件買酒。這小鬼的名字我已經不記得了,但是我永遠記得他用的那張假證件上的名字:McLovin。我崇拜這小鬼崇拜得要死,一度要把McLovin當成我噗浪上的名字,但是無奈被捷足先登,於是只好改成McLovin4u。以後你看到噗浪上有McLovin4u那就是我。不知道為什麼,用假證件買酒這個動作會讓我如此神往,是因為挑戰權威?還是因為我永遠沒機會做這件事?
遙遠的波多黎各,曾經是美國的變相殖民地,在50年代反美情緒高漲,處處都是動盪、兇險、暴力和不確定。這塊危險之地,卻吸引了一群年輕人。剛左報導文學巨人杭特湯普森(Hunter Thompson)的作品《蘭姆酒日記》(The Rum Diary)中,他們離開了無趣的西方世界,來到了波多黎各的首府聖胡安,在一家搖搖欲墜的英語報社工作,但這只是他們漂泊過程的一個中繼站,來到這裡的目的,是為了逃到下一個地方;而唯一真實可靠的東西,只有香甜的蘭姆酒。湯普森的作品幾乎都在呈現酒精或藥物過濾後的世界。蘭姆酒正好是本書的背景地,波多黎各的特產。閱讀這本小說,感覺就是一片茫茫醉意,但是拍成的電影《醉後型男日誌》(The Rum Diary,2011)中,原著中醉酒的迷離茫然全部不見,電影敘事變成好有邏輯好有條理,真的讓我非常不習慣,也非常不予苟同……
《醉後型男日誌》
如果我要跟著一部電影去喝醉,我會選擇去《尋找新方向》(Sideways, 2007,又名《酒佬日記》)中的加州酒鄉,一面去不同的酒窖品酒,一面認識人、裸奔,還有尋找新方向,或許也可以像電影那樣,就從葡萄酒當中悟出了什麼大道理呢。喝醉儘管有宿醉的困擾,遇到酒品差的人更煩,但是我們仍然不斷地從生活/文學/電影中去讚美這件事。我們都是酒神的信徒,而酒神畢竟代表著人世間的浪漫。為了這份浪漫,乾下你手中的那一杯吧!因為醒來之後,就是另一個世界了。
但唐謨
《破週報》每週影評撰述。翻譯過《猜火車》《春宮電影》等小說。喜愛恐怖電影、喜劇電影、「藝術」電影,但是不喜歡太傷腦筋的電影。喜愛在家看DVD甚過去電影院。養了兩隻狗,超愛烹飪煮食。著有《約會不看恐怖電影不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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