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譯界人生

【宋瑛堂翻譯專欄】古書今譯,如何選字不NG?關鍵在「時空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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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譯用語的「時空感」若沒拿捏好,可能會讓讀者出戲。


小譯者我最怕翻譯古書,但比古書更可怕的是「樂古不疲」的同行。在加州一場朋友的新春聚會中,有位台灣朋友恭喜我獲得梁實秋翻譯獎,隨即拉我去認識一位東南亞華人譯者。與同業切磋是一大樂事,但這位譯者連恭維都省了,單刀直入考我:「翻譯大師嗎?Lolita 你怎麼翻?」

瞧不起口筆譯的業外人士很多,我在美國見慣了。這類美國佬一聽我是翻譯工,立即笑著列舉幾個近年瘋傳的中式英文,我認為這反應不足為奇。在我被抽考《Lolita》的那場合,我愣了一下回答《蘿莉塔》,緊接著問他是不是文學譯者,不料他立刻教訓我:「你們現在的翻譯都這樣,隨隨便便亂翻,」接著盛氣凌人說:「《一樹梨花壓海棠》才對,多麼文雅。」

他比我年長十幾歲,我不便在友人面前跟他撕破臉,只辯稱這種譯法歧視女性也美化性侵,我完全不認同,接著再請教他的中文姓名,想瞭解他有哪些作品,他才說他以英譯唐詩宋詞自娛。

「梨花壓海棠」如何英譯呢?我本想反過來考他,但四周盡是被大疫耽誤三四年不見的好友,等著我去敘舊。我這一枝瑛棠被壓垮了,趕緊託辭從落英繽紛的梨樹底下脫身。

古書譯得古雅雋永,這要靠古今模式切換自如的譯者。但《蘿莉塔》值得以唐詩宋詞的規格來讚頌嗎?《蘿莉塔》是納博科夫在1955年發表的美國小說,12歲的女主角被文學教授下藥性侵,情節以狎童視角書寫,在美國出版界碰壁可想而知,所以先在歐洲以法文譯本發行,隨即被英法國列為禁書,三年後才在美國以原文正式推出,同樣被視為糞土。

Lolita

1955年美國小說Lolita 先在法國出版,1958年才在美國出版。

蘿莉塔

蘿莉塔

一樹梨花壓海棠 DVD(Lolita)

1962年電影版由史丹利.庫柏力克執導。當時中譯片名為「一樹梨花壓海棠 」。

既然在當年就被鄙夷為爛書,為何還配得上美美的譯名?原來,書在美國上市四年後,故事搬上了大銀幕,獲奧斯卡獎提名最佳改編劇本,台譯片名正是《一樹梨花壓海棠》。那年代,風流倜儻不是渣男,性騷擾是調戲,殺人後自盡是殉情,老牛吃嫩草是忘年之交,可傳為佳話,哪算淫魔惡行?面對這一類父權古文,我翻譯時總惦記著三個字:房思琪

梨花事件未久,我翻譯完一本現代小說,校對者改了幾處,有些改得好,語句變得更通順易懂,但有些我不贊成,例如「空姐」被改成「空服員」,我堅持還原。主編比我小十幾歲,客氣反駁說,現在已經不講「空姐」了。然而,主人公回憶的那一段發生在東德,那年代連「空少」都沒有,何況原文正是 stewardess,不是中性的 flight attendant,譯成「空服員」背叛作者,錯置時空,校對和主編不宜依意識形態改動。

無論譯者贊不贊同,編輯有主事者的苦衷和立場。有位編輯請我和一位女譯者餐敘,他提到他正在處理一本小說,故事裡的人物去海邊玩,譯稿裡的「弄潮」被他改成「玩水」,那位譯者很不高興。聽他引述原文之後,在座女譯者和我對看一眼,異口同聲驚呼,「弄潮」很好啊,即使不是古書也很合乎語境。一票不敵三票,本想找兩個譯者取暖的他悶悶把苦水吞回肚子去。

用功的英文作家很重視時空感,常字斟句酌,不願讓新詞亂入較早的年代,即便只差十幾年也不行。在歷史小說《霧中的曼哈頓灘》裡,作者珍妮佛.伊根虛構1940年代奇女子受訓成為潛水員的事蹟。交稿前,勘誤表來了,作者改掉 gobsmacked 一字,並解釋這形容詞到1955年才出現。我原本翻譯成「傻眼」,欸……中文這詞好像不太老,是哪一年發明的?不知道。改成漢朝就有的「瞠目結舌」較保險吧,我自問。《霧》裡的身障人士我一概依照70年前的觀念翻譯為「殘廢」,恕我不敬,但對故事的時空感不無小補。
霧中的曼哈頓灘

霧中的曼哈頓灘

百年前的英國小說來個「小確幸」勒?我讀毛姆經典名著《月亮與六便士》,遇到 small comfort,當下想以村上春樹名言置換,新舊落差太大,但一時想不出更好的名詞,隔天想到可以譯成「小小的享受」,「慰藉」更好。村上曾發表短篇集《第一人稱單數》,與毛姆的短篇集《First Person Singular》撞名,我猜他八成是毛姆的讀者。小しょう確かっ幸こう一詞的靈感來自 small comfort 嗎?我想請教他。

第一人稱單數

第一人稱單數

毛姆《第一人稱單數》書封。

曾有一位大學講師問我,《斷背山》裡的 I ain't queer 何不譯為「我不是同志」?最大因素同樣是時空感。「同志」是二十一世紀才在華文圈盛行的說法。那一對牛仔在高海拔苦戀的時代,台灣有多種同義詞,但全是罵人的說法,我不太想用。讀者或許會指稱,queer 在那年代就有歧視意味,譯者把個人意識形態加進原作裡是一種超譯。只不過,這句出自牛仔之口,譯成「我不是相公」不合,「我不是死玻璃」也不好,更不能譯成時尚感十足的「我不是酷兒」。翻譯這一型的重點字要考慮的層面很多,不能太台,不能太中,不能太潮,不能太古,太倯(sông)更會被校對刪改,最後就只能挑最不痛不癢的一個,所以定稿「同性戀」。

新世代編輯或許沒打過轉盤式電話,看不到舊詞的時代眼淚,但眼尖的讀者能明辨古今,老時空裡突現「吃瓜群眾」便瞬間出戲,違和感滿懷。網路流行語、台語、對岸專用語、日文漢詞等等,原本是文學譯者不敢取用的詞庫,在我剛在文學翻譯界起步的階段,甚至有編輯狂刪「我有給他錢」、「我跟你講哦」這一類口語,如今少壯派譯者勇於活用注音符號和台灣專有的感嘆詞,是時候我跟老編輯一起換腦袋了嗎?新一代讀者似乎已能加減接受。

對我而言,我離開台灣之後才普及化的新詞特別顯眼,每見一個就手刀收藏,翻譯新小說時可學著用,所以「似曾相識」跟我漸行漸遠,現在都學日本人談「即視感」。牛角麵包、牛奶咖啡餿掉了,現在學法國人吃「可頌」、喝「咖啡歐蕾」。即使不能再即使了,文青都學對岸說「即便」,即便「即便」的本意是「即刻」。即刻也不夯了,政客開口閉口「第一時間」,不然就「立馬」。「就」也取代「便」,到了就就不休的地步。然後就是「然後」,動不動就然後。除了新詞和時興慣用語之外,我見舊詞的新用法也磨刀霍霍查到底。「故事」原本限定在虛構事物,反義詞是「新聞」,但受英文影響——story 既是虛構故事也是新聞報導——現在大家都想追天團的故事,「封面故事」必須奔赴分享。原本只有好東西可「分享」,現在被英文 share 拖累,連心靈創傷都能眾樂樂,揪團一起來共享痛楚一生一世。


「故事」原本限定在虛構事物,反義詞是「新聞」。


人生二三十年算一代,科技呢?在雅虎仍是搜尋引擎王的那年代,美國某名家發表一本駭客小說,在當時就被英文讀者批評過時了,更有人譏笑是科技白痴胡謅的爛作。三年後台灣推出拙譯,也招致同樣的惡評:「網路釣魚才不是『在網際網路「搜尋」他人身分資訊』的意思!」不好意思,這是作者在「用詞簡介」那一頁的說法,不是我的詮釋。作者也把 script 和 code 一律定義為 software,小譯者只好聽話,矇眼翻譯成「軟體」,不能加譯註反嗆(詳見〈譯註害讀者出戲〉)。作者屢次以 geek 表示整天宅在家裡打電腦的人,現在通稱 「技客」。在當年,「宅男」還沒出生,「技客」仍屬小眾詞彙,不是不能用,我避用是念在 geek 涵蓋的領域不只科技,而且 geek 比「技客」多一分奚落。此外,有讀者看不慣 GB 等電腦名詞硬翻成中文。在老人機當道的二十年前,GB 是常識嗎?科技的汰舊比語言更快,尖端新作才過幾年便成古書,以今天的知識調侃過時的譯法並不厚道,批評之前請先看譯本版權頁的出版年分,更要明查原作印行之前有無哀鳳或雲端或區塊鏈或 AGI。

科技舊作除非和《蘿莉塔》一樣獲好萊塢青睞,否則難有再譯的機會。但二十年後《蘿莉塔》版權歸公,出版社爭相今譯,找上新世代譯者的你,你該如何處理?病態心理能截彎取直嗎?性平觀念要不要擺一旁?能加入自己的意識形態嗎?用語能不能亦古亦今、宜古宜今?通篇「欸」「蛤」「餒」怪不怪?校對能認同你嚴選的時空詞嗎?主編會回頭再壓海棠嗎?老譯者亂想搭時光機去亂入,然後趾高氣揚說,你們現在翻譯都隨便亂翻。



作者簡介

台大外文系畢業,台大新聞碩士,著有《譯者即叛徒?》,以《內景唐人街》獲「梁實秋文學大師獎」翻譯首獎。曾任China Post記者、副採訪主任、Student Post主編等職。文學譯作包括《勸誘之邦》《十二月十日》《迷蹤》《分手去旅行》《修正》《該隱與亞伯》《斷背山》《鼠族》《蘭花賊》《宙斯的女兒》等。

✎OKAPI專訪:「趕進度時,壯士譯者要有斷網的決心。」──專訪《譯者即叛徒?》作者、資深譯者宋瑛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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