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馴羊記》與《蘭花賊》同樣是追求一種美麗而不可得的事物,卻有完全不同的閱讀感受。
《馴羊記》由試圖觀測捉摸不定的雪豹未果開始,接著帶領讀者在歷史和地理上遍遊古今裡外的西藏,接續繁花如錦的中段,最後來到扣得十分精準的結尾,看完了以後,我思考起了旅行的意義。
旅行這件事是很多樣化的,任何離開自己生活處所到其他地方去的行為,或多或少都可以稱之為旅行,因此萬里迢迢跑到西藏去幫人牧羊是旅行,躺在沙發上看一本關於這個的書,是旅行,唐代文成公主的遠嫁當然也是一種旅行。旅行最引人入勝的一點不是能帶回什麼實體的物件,而是在旅行之中所產生的經驗、回憶,甚至發現出一點自己。
這本書裡寫盡了各種類的旅行,有時間上的(閱讀過去作者留下的作品、親炙一個地方的歷史),也有空間上的,從古代求娶文成公主的神話到當代入葬被刁難的體驗,都是珍貴又絕妙的記憶,這是一本充滿各種旅途的書,這一切的旅途都將回歸映照,到成為自己的一部分。
雪豹作為一種隱喻,幾乎讓人想起 蘇珊.歐琳的《蘭花賊》,在《蘭花賊》裡是尋找在叢林深處的一種幽靈蘭,但兩本書在氣味和意欲營造的結構上卻都天差地別,同樣是追求一種美麗而不可得的事物,卻因為兩個作者不同的風格,兩個異域不同的風土,而產生了截然不同的後果,這可以歸結到,旅行是一種非常私密的事情。
但這跟《蘭花賊》不同,《蘭花賊》是報導文學,《馴羊記》卻是一本小說,這裡面虛實交錯,引用舊書(書名來源的日本僧人所寫的《馴羊記》)與小說描寫互為對照,任何好的故事都帶點虛構成分。既然是本小說,我們便無從探究何處為真何處為虛構,小說是一種建構出來的真實,在這裡又多了散逸出來的一層意義,小說寫作也是一種旅遊,我們根基於某些真實的經驗成其小說,但是小說的起飛正式帶領我們到從未到過的地方。
我很喜歡用「小說的起飛」這個譬喻,《馴羊記》乾淨地以星星開場,沒看到雪豹的遺憾,都在後面發生了繁花盛開的文學效果,對雪豹這個動物的執迷,從遠處找,從雪豹的食物找,寫一個關於獵殺雪豹的故事,一個關於販賣毛皮的故事,一個親手觸摸到毛皮的觸感,以及最後究竟能不能得見真身,都給了這個故事一種抽絲剝繭的趣味。
閱讀《馴羊記》像是搭乘機師技術極好的客機,在你尚未意識過來之前飛機已經拔升,就這樣輕盈地進入空中,然後又平穩地把你送到目的地,花巧是有的,但是不多,文字上的技巧作者深有,但卻不在這上面深究,這是我很喜歡的一點。
《馴羊記》最終寫的是記憶與失去,以及在那些依依不捨地失去發生之前寫下的紀錄,探問的不只是西藏這片土地的現在與過去,同時也碰觸到了文學的本質,文學是與失憶之間的抗爭,這點又轉頭接上了西藏佛教的理念,構思精巧,令人佩服。
我後來才意會過來,我在看的時候,一次「干我屁事」都沒想到。
※本篇文章由作者個人創作授權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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