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歐陸國家仍在製作冷硬風格的犯罪影集,但是在好萊塢,像是《傲骨博斯》(Bosch)這樣的影集已經很少見。美國觀眾更喜歡熱鬧刺激的犯罪秀──絕對不能忘記放進笑話。像是《超感警探》(The Mentalist)或是《靈書妙探》(Castle)這樣的殺殺人說說笑的影集,大受歡迎。算起來,2014年開播的《傲骨博斯》,至今已經邁入第五季,在知名度上一直遠遠比不過這些調性輕鬆的影集,也不是沒有原因。
但是《傲骨博斯》果真傲骨在身,這五季內容裡有著不同的謀殺案件,角色來來去去。但博斯警探的表情,從來不曾讓觀眾感到一絲可笑的詼諧。這部影集持續維持著復古的街頭冷調寫實氣氛,也許是為了降溫案件本身的凶殘──淺埋山上的兒童屍骨、被丟棄在垃圾箱裡的妓女屍體、被害者屍首堆積而成的紀念碑……《傲骨博斯》本來可以拍成現代版的《火線追緝令》(Seven)加《人骨拼圖》(The Bone Collector)。它有資格可以更煽情獵奇,但卻反之保持低調冷靜。也許真正原因,來自於它改編的系列小說也一樣冷硬寫實。
這套博斯系列小說,由麥可.康納利(Michael Connelly,中譯主角姓氏為「鮑許」)撰寫,而康納利的創作生涯,幾乎與美國近代社會的犯罪風雲息息相關:康納利是犯罪記者出身。時也命也運也,幸運的康納利,在最正確的時刻、最正確的地點,成為了犯罪記者。
所以說《傲骨博斯》系列小說,是來自街頭的犯罪實錄也不為過,因為康納利親眼見過這些殘暴人性。康納利的母親,長年熱衷於犯罪小說,這為孩子奠下了優秀的基礎。此後無論康納利打工、求學、或是在不同環境裡生活,他都能發現那些犯罪小說中的場景,在現實中真實存在。他看到有人被丟進垃圾桶、有人用夾克包裹手槍、他還大膽跟蹤過他認定的嫌疑犯。但是那些奇觀與冒險,也只不過是街頭現實的表層,距離真正的犯罪還有一段距離。
但是,他在1980年,畢業於佛羅里達大學。以上這段描述,對於熱愛美國犯罪史、或是影集《邁阿密風雲》(Miami Vice)的朋友來說,應該立刻會感應到一股電流。
80年代的邁阿密實在是太火爆了,因為在當時,這裡已經是中南美洲毒梟們,大量輸運毒品至美國的順暢口岸,連帶讓本地的幫派,為了爭奪毒品地盤而開戰。惡名昭彰的「邁阿密毒戰」(Miami Drug War),正是於1979年爆發:就在光天化日之下,哥倫比亞毒幫衝進一家藥局,掃射兩人後揚長而去。從此,犯罪不再是午夜偷偷摸摸的勾當,而是白日霹靂作響的街頭飛車槍戰。
如果你是一個從小愛好犯罪小說、念書時主修新聞副修創意寫作、畢業後成為記者的年輕人,那麼,80年代的邁阿密根本是一個充滿新聞頭條的天堂,而你只需要在街頭寫生就行。街上每灘血跡,底下都有血海深仇與利益衝突,每顆子彈,都能串連起一條不同國籍與階級的屍體鏈。康納利才24歲,可以想像這位沐浴在血海裡的老師,教導他多少小說上沒寫的慾望殘酷。
1980年起,他在報社與街頭過了數年的犯罪觀察生涯。至今你仍然可以在集結他當年犯罪報導的《Crime Beat: True Crime Reports Of Cops And Killers》一書裡,看到這位年輕記者所受的紮實訓練──這些真實新聞報導,聞起來跟《傲骨博斯》有著極其相似的氣味。
我想康納利經歷的社會觀察,對於立志撰寫犯罪寫實小說的作者來說,是非常重要的。不只是因為主題取材的需要,而是因為這些社會案件,並不是發生在暴風雪山莊。這些嫌疑犯與被害者,並非被孤立在一個獨立空間內進行殺戮遊戲。他們是有地緣關係、甚至彼此認識、或有利害關係、從屬關係、責任關係等等。必須從上而下鳥瞰整個案件,並且同時意識到地區文化與政經等其他勢力的介入,才有可能摸索出案情的來龍去脈。記者面對的不只是一場死亡與屍體,而是一場多方有形無形力量對峙過後的遺跡。該發生的就會發生,不是一兩個人說了算。
這種廣領域的思考,在康納利的筆下體現無疑。儘管每個故事都是由一場死亡開頭,而這些謀殺案乍看之下也許已經有點離奇,但它背後牽扯的範圍之廣,都絕對還會為讀者或觀眾帶來意料不到的驚奇。這並不是純粹為扭轉而逆轉的簡單推理娛樂,而是迫真的社會描繪。一場刑案會牽涉警局同仁間互搶功勞的齟齬、會摻入政治黨派的權力鬥爭、會揭開社區種族或階級間長年恩怨。
自然,這些不同勢力也會一一在作品裡出現,呈現他們各自爭名奪利的目標,以及他們如何利用這具屍體達成自己的目標。如果你只是想要享受一場兩小時的推理遊戲,康納利的小說裡無意搬弄這種純粹邏輯上的樂趣,他給的更多,他會給你一場加州好萊塢地區的權力遊戲,有些死亡是形而上的,有些血比鮮血更不容易乾涸。
但是,小說與影集畢竟是兩種截然不同的文本,如蜜糖般濃郁的小說,最終可能產出一套乾澀無味的影集,這又是影集《傲骨博斯》難能可貴的另一個關鍵:康納利親自擔任影集的執行製作,這代表影集裡所有的改動,如果有他不滿意之處,他是可以出聲否決的。
更難得的,康納利自己下海擔任至今五季六十集《傲骨博斯》的主任編劇──這下可沒人能嫌《傲骨博斯》亂改本了。因為所有劇本,最終都得通過康納利本人簽名蓋章才行。原作者高度參與影視作品改編,在這個快速年代裡,幾乎是不可思議的決定,但是《傲骨博斯》辦到了。
小說作者親自下海,在《傲骨博斯》裡展現了關鍵的優勢。首先,當然不會發生小說影集不同調的現象──你可以數數《冰與火之歌》與《權力遊戲》(Game of Thrones)之間有多少尷尬?但是另一個難能可貴的優點,是小說作者可以藉由更大的權力,以編劇身分,在影集裡重新編排他的歷年創作。
我們常常會聽到一種說法:在觀賞改編影視作品之前,先看原作以防印象破滅、或是被迫省略細節。這種說法也有相反的論點,但無論如何,不管先看影集或是先看小說,兩部都看,似乎是貼近這套創作的唯一正解。當然,你在觀賞《傲骨博斯》影集之前,也可以先去閱讀小說原作《回聲公園》(Echo Park)、《後車箱輓歌》(Trunk Music)、或是《水泥中的金髮女子》(The Concrete Blonde)等等。但是,《傲骨博斯》可以省去你一些時間。
公布謎底,康納利親手將數本小說拆解到一季長度的影集之中。舉例來說,《傲骨博斯》的第一季,就融合了《回聲公園》、《水泥中的金髮女子》與《白骨之城》(City of Bones)這三部小說。康納利將三部小說裡同為社會弱勢族群的三位被害者,巧妙地穿插到博斯警探的偵查簿中。
女人、同性戀與孩童,是這座犯罪城市裡「罪有應得」的受害者,連他們最後的呻吟都沒人聽見,但他們死後,卻都反而成為了媒體與政府高官之間的新寵兒──人人都想透過屍體大做文章。康納利的排列組合,讓這些故事彼此呼應,迴響出更大的震撼。也許有些熟讀原作的編劇,也能做到這種融會貫通,但也許只有原作者,才最心知肚明串聯這些刑案的苗頭何在──我們常聽說「每個作者畢生只創作一套作品」,著作等身,可能都在圍繞著作者心中某些關鍵議題,而只有他才了解全貌。
從《傲骨博斯》開播至今的五季裡,康納利如庖丁解牛一般,將他的十本以博斯為主角的小說,通通分解納入影集之中。這不只代表影集觀眾們觀賞全季之後就等同看完了十本小說,這還代表著你同時「閱讀」到了康納利在小說背後寫下的相通概念,而且這還是來自原作者的本人認可。當然,我相信觀眾們,一定還是會對小說原本感興趣──偷偷爆雷一下,有些影集角色的下場與小說裡不太一樣。真抱歉,你想要享受全餐風味,還是得兩套餐全吃。
康納利花了時間寫了小說、又花了時間監督並改寫劇本,聽起來他在影集《傲骨博斯》上花了許多心神,勢必妨礙他的筆耕進度。問題就怪在這裡,從他1992年出版第一本小說《黑暗回聲》(The Black Echo)之後,至今十八年來,他已經連續寫了三十五本小說,每年至少一本,常常多達兩本,這是連其他專業小說家都很難達成的寫作速度與耐久力。別忘了,每出一本書,他還要花上一兩個月的時間巡迴打書。
可是加上巡迴行程、寫書與寫劇本之外,康納利還有其他事要忙:他去年開設了一個真實刑案播客「Murder Book」,追蹤一起好萊塢發生的懸案,他花時間旁聽這起懸案的幾次審判過程,像個新聞記者一般記錄進度、像個新聞記者一般用平實冷靜的口吻,在播客中分析可能的線索。
「我想這種多工是源起於我從事新聞記者的經驗,因為在犯罪現場,你通常記下某些已經發生的事實,但這些事實還沒有任何結論,所以你必須繼續跟追這些紀錄的後續發展,」康納利試著解釋自己堆積如山高的工作量。
「當你是個犯罪記者時,就像你有很多球同時都拋在空中一樣。但現在我已經不需要面對每日新聞出刊的壓力了,所以現在我的工作已經比那時當記者還輕鬆了,而且很多時候我也不需要面對正確性的壓力,畢竟我寫的是小說。」
像隻獵狗般追尋線索、像個小丑般同時把玩著不同的題材與創作、像個新聞記者般關照事件的全面性,麥可.康納利充滿著不可思議的超人魅力,而他筆下的博斯小說系列與影集《傲骨博斯》,是當今犯罪小說界與影視圈裡,少數能夠震撼人心、同時又富有娛樂性的精采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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