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可能提及重要劇情,請斟酌閱讀
講到小說中視角的運用,就不得不提到希區考克著名的「桌下炸彈」:假設場景是一張桌子、兩個角色,角色們正進行著日常對話,桌子底下炸彈突然爆炸,觀眾將感受到15秒鐘的「驚奇」(surprise);假設先讓觀眾看到有個人在桌底安裝了炸彈,再讓角色開始對話,或許牆上還掛了個時鐘,那觀眾所感受的將是15分鐘的「懸疑」(suspense)。
希區考克另外表示,無論創作者選擇提供的是「驚奇」或「懸疑」,觀眾都應該被告知(informed)故事的前因後果,除非那個意想不到的效果是創作者刻意留在結尾的大逆轉(twist)。
「桌下炸彈」理論至為灼然,在進行延伸思考時,我們可以設想更複雜的情況,例如觀眾不僅知道桌下有炸彈,還知道對談的某一位角色也知道桌下有炸彈;又或者是,觀眾不知道桌下有炸彈,但知道角色A藏了手槍要暗殺角色B,在扣下扳機一瞬間,炸彈爆炸。
如何調配驚奇與懸疑效果,端賴作者的經驗、喜好、市場嗅覺或是存乎一心的巧思;而我認為這其中技術含量最高的部分,是「告知」讀者的方法,換句話說,要如何在不讓角色知道桌下有炸彈的情況下,讓讀者知道桌下有炸彈。
說故事的「視角」便是作者用來調配驚奇/懸疑的一項重要工具。傳統來說,探案解謎式的推理作品中,視角變換較少,尤其當作者注重「公平性」時,則讀者看到的必然等於偵探看到的,不多也不少;在這樣的作品中,作者追求的是在真相大白時產生最大的驚奇感,至於懸疑性則靠不可思議的謎題維持。
當然我們不難發現,現今解謎類作品中,多半仍會掺雜些偵探以外、甚至是凶手視角的敘事,有時是為了省略枯燥的偵察段落,有時是提供驚悚或懸疑的效果;例如《名偵探柯南》中的小黑人已經成為大家的好朋友,還有自己的連載作品和周邊商品呢。
這種手法普遍見於懸疑小說中。例如在C.J.巴克斯的《忘記正義的小鎮》中,兩個孩子目擊凶案,凶手卻是退休警察,故事不斷切換在好人與壞人的視角之間,讀者知道好 人躲在哪裡,然後知道壞人快找到那兒了,於是為好人的安危著急。李查德的傑克.李奇系列剛好相反,例如最近出版的《千萬別惹我》,同樣是好人壞人視角交錯,你會一直為壞人擔心說怎麼辦李奇快來了耶。
視角切換可以更多更複雜,湊佳苗的經典作品《告白》所營造出的那種沉重病態懸疑的氛圍,便是藉著一個一個第一人稱自白所累積的壓力; 珀拉.霍金斯的第二部作品《水底的妳們》更是用上將近十個視角來說故事,這某方面拉高了讀者進入故事的門檻,但一旦進入後悠遊在十個角色內心之間,又有一種特別的爽快感。
推理小說家運用視角最極端的便是「敘述性詭計」,經常的手法就是利用視角切換隱藏某項必要的資訊,誤導讀者對故事的認知。例如A段落是年輕殺手視角,描述他準備暗殺某位大企業家,B段落則是大企業家視角,描述他得悉有人將加害於他,A、B交錯進行,營造出角色對立的懸疑感,最後作者揭曉A、B的敘事時間相差三十年,年輕殺手與大企業家其實是同一人。這類的故事無法推薦,一推薦就爆雷,只好請大家自行搜尋打聽。
最後一提,推理小說中還有一種特別的視角,就是書信或日記,由於這些東西是角色「寫」的而不是角色「想」的,因此讀者會容許敘事者在這上頭撒謊──在此強調,只是「容許」,並非一定是假的(雖然個人經驗大部分推理小說中的日記都是假的)。《三人要守密,兩人得死去》中愛黛兒留下了筆記,內容啟人疑竇?參考作品還有吉莉安.弗琳的《控制》(那本讓全天下老公顫抖的日記),寵物先生的《虛擬街頭漂流記》、冷言的《上帝禁區》等。
李柏青,1981年生,台灣台中人,台灣大學法律系畢業,台灣推理作家會員,理想是以作家為職業,法律為副業,不過現實正好相反,目前旅居瑞士。寫作以推理與歷史領域為主,出版有歷史小說《滅蜀記》、史普作品《橫走波瀾—劉備傳》、推理小說《親愛的你》、《最後一班慢車》、《歡迎光臨康堤紐斯大飯店》。個人臉書粉絲頁https://www.facebook.com/poching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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