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朋友曾和我分享,他先是在醫院看到一個母親因3歲大的兒子害怕打針而不耐煩,母親對著大哭的兒子先是說了好幾次「不要哭」,接著怒目大喊:「就跟你說不要哭,還哭!」這讓朋友想到另一次在公園的經驗,一位老婦抱著正在哭泣的1歲多幼兒,嚴厲責罵:「誰說小孩可以哭的?你看,旁邊的小孩有哪一個在哭?」朋友納悶,什麼時候哭泣還要領「許可證」?為什麼成人能夠如此「流暢」地威脅小孩?
我想多數人不會反對,自己成長過程中或多或少曾被照顧者忽視感受、否定心情與壓制情緒表達,如同《童年會傷人》所述:沒有人在完美的家庭下長大,童年逆境比想像中還要普遍,約有三分之二的人都有一種以上的童年負面經驗(例如父母咒罵羞辱、家暴、熟人性侵害、父母酗酒或藥物成癮、目睹家暴……等),長大成人的你和我,多少都帶著童年時期的傷痕。
《童年會傷人》作者留佩萱將本書歸類於「自療書」而非「教養書」,自療,是為了理解自己在育兒中的種種行為,是如何受到童年經歷所影響,例如,當小嬰兒缺乏立即喝奶、換尿布、擁抱輕哄等生理需求被滿足或心理安撫時,就難以和照顧者形成安全的依附關係,可能無法發展出信任感和被愛的自信。當他們長大成人,有較高機率以激烈手段爭取伴侶的注意,成為父母後,可能會在孩子哭泣時沒來由的感到焦躁、生氣。
「童年沒有離開,也沒有因為時間而消失,而是用另一種方式──被型塑的大腦神經和身體系統──繼續跟著你。」留佩萱將大腦運作簡易分成「上層腦」與「下層腦」來說明,下層腦有杏仁核與海馬迴,用來處理情緒;上層則有皮質區,負責思考、情緒調節、作決策。上層腦成熟較晚,幼兒行為常常是由下層腦控制,但孩子的每一段生活經驗都會影響大腦發展,變成未來生理反應的一部分,所以當我們責罵、體罰孩子,將孩子關在「冷靜角」處罰,在孩子尖叫時以更大的聲量怒吼蓋過去,其實正是在訓練孩子的下層腦,而非能理性思考的上層腦。
在這種惡性壓力下長大的孩子,因為環境充滿了威脅與危險,身體一直處於「反擊或逃跑」的備戰模式——身體和大腦習慣用情緒或劇烈方式回應,讓辨識自己感覺與調節情緒的能力變差。這樣的心理狀態,不必等到成為父母才能看出來,在公園、幼兒園、甚至家庭中,處處可見幼兒複製著成人對待自己的方式,與其他孩子發生衝突時,瞬間變身成刺蝟發怒、動手攻擊或是轉身逃跑,對著前來興師問罪的成人立刻哭著求饒,或是更暴跳如雷堅持與自己無關……
書寫《幸福童年的祕密》的兒童心理學家愛麗絲.米勒曾指出,遭到毆打、折磨與羞辱的小孩,自小就必須學習壓抑、否認自己的真實感覺。只是沒有人能在童年時不受傷,因為世界上本來就沒有完美的父母親。愛麗絲.米勒也強調,體認自己童年的傷痛,不是為了回頭指控及怪罪父母,而是為了讓自己與過去的生命經驗連結,並真誠以對,找回真實感受,也拼整回完整自我;如此一來,我們才得以真正發展自我撫慰與自我關照的能力,進而去接納孩子。那是一種了解真相後的接納,而不再只是說服自己「我該盡力當個好母親」的片刻接納,也不再是以愛之名,行控制與剝奪之實。
以體罰為例,真的有「適當、理性的體罰」嗎?一再有父母、親子部落客、教養書作家堅持自己體罰孩子時心情理性平和、沒有失控、是經過思考與計畫的(體罰的工具與部位)。這些父母堅持體罰有效,且打了孩子後還不忘跟孩子說「我愛你」,並強調在孩子身上看不出有什麼負面影響。
留佩萱以2016年美國最新的體罰與兒童發展相關研究提出反對,體罰雖然不等於肢體虐待,引發的負面效果卻差不多,只是程度比較輕微而已,例如暴力傾向與反社會行為升高、親子關係差……,而且「加以痛苦」和「撫慰」同時並行,只是讓孩子更感錯亂與焦慮,坦白說,這不也是家暴受害者的遭遇與心情?
遭到毆打、折磨與羞辱的小孩,自小就必須學習壓抑、否認自己的真實感覺(圖/unsplash)
我知道許多成人對此不以為然,總愛強調「我小時候也被打,現在還不是好好的」,然而這樣的辯駁,恰恰是這項研究所提出的「成年後支持體罰的比率較高」論點,這也是體罰所展露出來、卻常被忽略的心理傷害。除非成年後的我們,有意識的覺察到體罰對自己的影響——視「使用暴力」與「被施予暴力」為理所當然、麻痺、甚至願意長篇大論說服自己體罰的必要性——才能幫助自己逃脫體罰的循環。
至於那些對孩子的悲傷滿不在乎,或是刻意將孩子逗哭、惹怒的父母,愛麗絲.米勒也安慰他們不見得是缺乏愛心或生性冷酷,僅僅只是面對年幼的孩子時,父母瞬間成了「大孩子」,並將童年時曾遭受的取笑、羞辱與各種難堪的感覺,轉移到另一個更弱小的人身上——掌控孩子的恐懼,讓他們得以駕馭自己內心無法控制的不安,例如刻意在孩子面前吃禁止孩子吃的巧克力、冰棒,藉此宣告「成人可以做任何自己想要的事,你長大後才能跟我一樣享受」,孩子愈是受到輕蔑,父母愈能感覺到自己在親子關係中享有的權威。
成人隨心所欲地對待孩子的精神世界,是因為將孩子視為自己的所有物,以「不過是個孩子」來淡化孩子承受的痛苦。他們往往質疑:「他是我的孩子,難道父母沒有權力用自己認為最好的方式教育孩子嗎?」另一本經典教養書《父母效能訓練》提出警告:自認「擁有孩子」的父母,會「塑造」孩子,視子女為自我的延伸,心中先入為主有了「好孩子」的定義。但孩子不是父母的,也不是父母的延續,而是一個分離、獨特的個體。唯有我們挖掘出深藏心中的童年痛苦,停止合理化、理智化「不打不成材」、「爸媽打我是為了我好」等對下一代施加羞辱的種種作為,才能明白以下道理:
「所有小孩的出生,是為了成長、發展、生活、愛,並且,出於自我保護,能夠明確表達自己的情感。」
「為了小孩的發展,成人必須尊重和保護他們,認真對待他們、愛他們,並真誠的幫助他們清楚認識自己所處的世界。」
雖然沒有完美的家庭,也沒有完美的父母,但我們就是孩子的原生家庭,我們可以有意識的生活,思考自己的言行會對孩子造成什麼影響,學習尊重、同理、修復關係的方式與重要性。我在《父母效能訓練》學到許多,包括「積極聆聽」的必要性與時間點;陳述自己真正的心情,減少脫口而出的命令、詆毀、威脅;或是在不涉及權力、沒有輸贏的狀況下,以雙方都能接受的處理方式,解決親子衝突。
我希望自己成為一個不說「我是為你好」、「等你長大就會感謝我」的母親,育兒讓我重回自己的童年經驗,孩子比父母清楚何時想睡、是否飢餓、自己的內在和需求,我一點也不擔心孩子因此不尊敬我的權威,如果那是因恐懼而起,我寧可不要。我期盼的,是更和諧的親子關係,能察覺並包容彼此的情緒;是讓孩子明白,父母並非永不犯錯、沒有弱點與缺陷,而是和他一樣有各種情緒,會傷心、難為情、恐懼、失望和沮喪,但沒有人應該被否定感覺或冷嘲熱諷。
在育兒路上,我以愛麗絲.米勒這段話時時刻刻提醒自己:「無論什麼事讓我感到難過或高興,我都能自由地表達,不必為了取悅誰而面帶笑容,也不必為了別人的需要而壓抑我的煩惱和憂慮,我可以生氣,沒人會因此死去或頭痛;當你傷害了我的情感時,我可以大發雷霆,卻不會因此失去你。」我想,這就是我和孩子能給彼此的最大幸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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