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客來偵探社
【推理迷精心推薦】島田莊司的逆轉法庭
作者:既晴 / 2013-04-17 瀏覽次數(3667)
不過,在上述的人物中,全都與御手洗、吉敷的年齡相去不遠。對這兩大名探來說,他們多是因為工作關係或捲入命案而結識,並且並肩解決案件,在故事裡是以助手的角色登場。
然而,本作《犬坊里美的冒險》(2006)的主人翁犬坊里美,卻與其他系列角色的屬性截然不同。她初次登場於《龍臥亭殺人事件》(1996)年,當時還只是一個居住在鄉下、與母親相依為命的女高中生,爾後,則前往橫濱就讀女子大學的法律系,並且與石岡和己頻繁地連絡,也包括照料他的生活瑣事──這段過程,多記述在短篇集《最後的晚餐》(1999)中。後來,她曾與石岡一起在《御手洗Parody Site事件》(2000)裡偵辦一樁女大學生的失蹤案,其後,她重返老家貝繁村,遭遇《龍臥亭幻想》(2007)一案。
綜觀犬坊里美登場的這幾部作品,不難發現她在島田筆下的迅速變化。從一開始是單純的命案關係人,然後成為石岡和己的搭檔,然後再成為偵探,獨立調查事件。與其說她是御手洗潔探案的系列人物,不如說她是石岡和己探案的系列人物。
可以這麼說,犬坊里美並不是系列人物的「第一代」,而是由第一代系列人物繼續衍生出來的「第二代」了。島田筆下不知出現過多少形形色色的人物,但也只有獨一無二的這一位了。
《犬坊里美的冒險》的故事背景,是犬坊里美從大學畢業,通過司法考試後,成為司法研習生所面對的第一樁案件。發生刑案的岡山縣,是遠離東京都會區的鄉間,人力不足、交通不便,命案的偵辦、審理非常費事,再加上事件現場發生了「屍體瞬間消失」的不可思議狀況,而與死者積有宿怨的嫌疑犯又不願意與律師合作,使犬坊里美初入法界,就面臨了棘手的難題。
法庭推理(Legal Thriller)是推理小說的一個子類型,以法庭上檢辯攻防的過程為主,漸次逼近真相,最早始於F.N.哈特(Frances Noyes Hart)的《The Bellamy Trial》(1927),其後有艾爾.史坦利.賈德納(Erle Stanley Gardner)、羅勃.崔佛(Robert Traver)等人加入,奠定了法庭推理的基礎。
此外,像是約翰.狄克森.卡爾(John Dickson Carr)的《猶大之窗》(The Judas Window,1938)、阿嘉莎.克莉絲蒂(Agatha Christie)的《絲柏的哀歌》(Sad Cypress,1940)也是法庭推理的名作。
在晚近,法庭推理結合電影製作,已經成為好萊塢的重要產品了,則有史考特.杜羅(Scott Turow)及約翰.葛里遜(John Grisham)在此一領域享有盛名。
日本方面的發展較晚,重要作品有高木彬光的《破戒審判》(1961)、大岡昇平的《事件》(1977)。其他,如以《假面法庭》(1972)獲得第十八屆江戶川亂步獎的和久峻三、以〈原島律師的處置〉(1983)獲得第二十二屆全部讀物新人獎的小杉健治,與以《真實的合奏》(1989)獲得第十屆橫溝正史獎的(女市)小路祐,都是法庭推理的箇中好手。
近年來則有以《檢察搜查》(1994)獲得第四十屆江戶川亂步獎的中(山鳥)博行,將過去單純的法庭針鋒對決,拓展為司法與社會關係的探討,增加了法庭推理的深度。
台灣方面,則有牧童、陶龍生等人創作法庭推理。
法庭推理的典型情節,絕大多數是律師在被告幾乎被判定有罪,或者檢察官在兇手幾乎即將脫罪的極端劣勢下,設法發現「一線生機」,並逐步扭轉不利的局面,終使無罪者平反,令真兇伏法。由於劇情的設計往往需以扎實的法律知識為輔,所以創作的門檻相當高,法庭推理作家往往是具備實務經驗的法律從業人士。
身兼評論家與小說家的池上冬樹,曾對法庭推理做出以下分類。一、解謎小說型:藉由法庭交叉質詢的過程,不斷翻盤、不斷建立新的推論;二、法庭劇場型:解謎程序較為稀薄,更重視法庭辯論過程產生的戲劇效果;三、審判小說型:文學性強,可視為以法庭為背景的一般小說;四、寫實小說型:以詳盡的法律知識為包裝,重視審判過程的細膩描寫;五、動作小說型:強調刺激的火爆動作及懸疑的善惡對決,適合改編成好萊塢電影;六、跨類小說型:與其他的類型小說結合,法庭推理只是整部作品的一部分。
在本作中,犬坊里美是一個尚未取得法務工作資格的司法研習生。研習生已具備國家準公務員資格,早期需要完成兩年的實務研習。近年來,司法研習時間縮短為一年,考試門檻也稍有降低,合格人數增加,因為領有薪資,在日本也出現了增加國家財務負擔的批評。日劇《司法研習八人組》(2003)對司法研習生的生活,有相當細膩的呈現。
島田並非法學出身,因此在《犬坊里美的冒險》中,較少見到其他法庭推理專注於法庭攻防戰的情節設計。其實,對島田來說,之所以將這個故事搬上法庭、之所以讓犬坊里美擔任主角,完全是為了他最重視的議題──「冤獄」。
近期的島田莊司,著有多部小說、罪案紀實、論述在探討日本社會與冤獄的關係,關於廢止死刑的提倡,也是為了彌補冤獄的亡羊補牢。他特別針對「三浦和義」事件、「秋好英明」事件這兩樁重大案件,做過相當徹底的研究。
島田認為,日本特有的「集團主義」──凡事優先考慮群體的思考模式,往往在社會發生重大罪案之際,會迫使檢調、警察機關尋找代罪羔羊以迅速平息眾怒。社會保守、僵固的道德判斷更會加強搜查、審判時的成見,加劇冤獄的形成。
吉敷竹史探案《奇想、天慟》(1989)可以說是最典型的範例。在故事中,流浪老人行川郁夫的遭遇,暴露了昭和時代司法審判的險惡斷面,予人無盡省思。然而,過去的冤獄終究已經造成,未來如何修正司法制度,才是減少冤獄的根本之道。
對於警察機關來說,在犯人抓到以後,接下來是送入法庭進行起訴程序,然後是量刑多寡的問題。對於冤獄事件而言,法庭可以說是避免冤獄發生的最後一道防線。因此,一旦警察沒有盡責的偵查案件,法庭的責任也就至為重大。
事實上,日本的司法制度,也確實正在進行改革。其中最重要的新制度就是,引進歐美體系的陪審團制度,即將在今年(2009)五月正式施行。事實上,島田早在《週刊寶石》的2000年四月十三日號,就曾經發表過〈作為社會淨化裝置的陪審制度〉一文,提出「重新實施陪審制度,讓全體國民有機會參與法律事務,藉以逐漸改善陳舊的司法制度」的意見。一旦國民認知到司法對社會的重要性,將促使司法改革;對於審判過程的瞭解,也會出現法律的教育意義,對導正社會風氣具備一定程度的效果。
不過,陪審團制度的施行,目前在日本依然有相當大的爭議,未來是否能像歐美一樣藉由複數國民的集體心證來實現社會正義,仍有待觀察。
無論如何,在嚴肅、拘謹的法庭中,出現了犬坊里美這麼一位身穿迷你裙、不懂得使用敬語的年輕女子,任何人都會感覺突兀。但是,犬坊里美對追求真實、體現正義的熱忱,卻也衝撞出改變、革新的火花。這位少不更事的熱血女子,將在法庭上展開「冒險」。
回文章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