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些書不只邊緣都變色磨損,有些連書皮都掉了用膠帶黏起來,還重新買好幾次,我小時候最喜歡的書是林良的《小太陽》,我記得看的第一個版本是一種單色(橘色?)上面有幾何圖案的封面,後來又歷經過不同的封面,生活化的內容用全新的角度寫來餘味不盡,是我第一本枕上馬上廁上的最愛,也是當我感到煩悶時會不假思索從書架上抽出來的書。
三毛的《我的寶貝》,也是如此,有一個版本的封面紙質新買時好看,但拿進拿出,字都擦模糊了,所以後來我又買了一次光面的,因為這本書我經歷了好大一段民俗風時期(其實現在還是,我內在還住著民俗風的靈魂,佈置家裡總覺得要幾件來自世界各地的民藝品,就在前天我還去試穿了一件阿拉伯傳統男裝的白袍子,就是因為三毛穿過這樣一件衣服,只是我沒辦法全身白還正常在生活中運作,只能忍痛放棄。),更重要的,文字搭配圖案,物件背後的故事,這樣的寫作方法都對我影響很大。
大家可能覺得要重複讀一本偵探小說不容易,因為你已經知曉兇手是誰,所以沒必要一再造訪,但勞倫斯.卜洛克的小說卻讓我一再回頭,不只是故事本身的魅力,充滿活力的紐約,和令人心生感情的角色塑造,即使知道兇手是誰,仍然能在每次重讀時發現不同的東西,他已經跳脫了類型小說滿足一個短暫時間精采旅程的寫法,創造出能讓人一讀再讀的經典作品。
不可不提的,當然有張愛玲,她的有些小說感覺實在痛恨這個世界,看過一次,很長時間不會想再翻開,我倒特別喜歡她的散文,在她的散文裡我感到她是有溫度有熱情的,《流言》我發現我有好幾本,因為每搬到一個地方找不到了我就再去重新買一次;〈更衣記〉自不消說,有些不收在這個集子裡也沒那麼有名的篇章也令我印象深刻,好比《談吃與畫餅充飢》,現在出是按照年份出成三本,但我比較喜歡原來的編排方式,因為原來叫做《流言》、《續集》或《餘韻》都有她的想法參與其中,那樣的編排方法比較接近她希望呈現這些作品的方法和順序,就像在好餐廳吃飯,上菜順序和送進口裡的溫度,也是不可或缺的一環。
最後一本,我永不離身的毯子,說來老套,是《紅樓夢》,我剛剛還看完了〈史太君破陳腐舊套〉那一回,《紅樓夢》永遠不少新刺激,不同的年齡,不同的心境讀這本書,感受次次不同,豐富的細節,幽微的心理變化,永遠精采,歷久彌新。
有些人讀書只讀一次,因為知道裡面的情節了,但好作品值得一讀再讀,而且因為我知道結局會怎樣,讀起來讓我感到一種奇異的安心。
陳祺勳
中山大學藝術管理研究所畢業,以藝術投資為興趣,時尚評論部落格「個人意見」格主。著有《個人意見之品味教學》《個人意見之待人處世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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