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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專業書評

張亦絢/邪惡無所遁形 :《情人》中的禁忌連環與殖民殘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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瑪格麗特.莒哈絲(Marguerite Duras, 1914-1996)


偶爾,某些文學同行,會將莒哈絲及其「文學行列」,當作「對愛慾發出囈語,不知為何聲名大噪」的現象──這種時候,我往往笑而不答。他們不知道他們錯過了什麼。而我,我絕對不錯過莒哈絲,她是我心目中,最具思想性與文學性的小說家。每個人都有自己的莒哈絲──我所喜愛的許多電影人,說到莒哈絲,總是敬畏到不行。

她的聲名很大眾,然而,對她的理解卻可能偏小眾。

她經常暴露在鎂光燈下,行事卻經常逆公關。最著名的爭議之一,是她曾在《解放報》發表過〈崇高,著實崇高的克莉斯汀.維〉。她「讚揚」震驚法國的「小葛里柯謀殺案」中,小葛里柯的母親。她認為母親殺了孩子,而她「能夠同理母親」──母職太寂寞。案子還沒破,喪子又被當成嫌犯的母親,難道不是受害者?如果母親無辜,莒哈絲豈不是毀人清白?很多人不原諒莒哈絲如此不謹慎。我為莒哈絲的辯護很簡單,沒人會憑文章定罪,這種寫作影響不到司法。但最壞的可能,確實是「母殺子」。莒哈絲可不是社會賢達或中肯姐,她一貫的立場,就是與持可以有「社會性死亡」想法的人針鋒相對──她通常站在「社會性死亡者」中間。這次雖然是還未經證實的「社會性死亡者」(殺子母),然她的保衛戰已預先開打。預先──時間序不合常情──這兩個特點:降生社死人之中,與離棄規範的時間感,也是《情人》的底色。這兩個方向對進入文本,都有幫助。


01.「最早的性慾」與「最晚的愛情」

到巴黎做交換學生的我的美國同學,在做《情人》內容摘要時,這麼說的:「一個母親鼓勵年幼女兒賣淫的故事。」啊,多麼盎格魯薩克斯風,多麼明快、爽朗、直指核心。她用了「鼓勵」,不是「默許」,不是「放任」。十五歲半的女主角住西貢的寄宿學校,小說中段開誠布公,母親到學校找女校長,「讓她允許我晚上行動自由」:明確的協助。這個家很窮,但母親是當地小學校長,還會參加總督府晚會──存在比窮更複雜的事物。

女主角初次發生性關係,男方(中國情人)就承諾「會給她錢」。賣淫形式很完整。只是,形式是否徒具形式?與其他形式產生什麼辯證?才是重點。嚴謹地說,直到小說尾聲,輪船上蕭邦舞曲段落,當女主角面向大海,關於愛情的視角才瞬間浮出。「原可以是愛的」,但「此前並不是」──「時間差」本身就是事件(而非事件的時間刻度)。是什麼造成了時間差,則是核心問題。

 

02.「夢中的母親」 與「沙漠的母親」

最早,中國情人會單方面表達愛意。女主角的旁觀則帶有發現新世界與驗收意味,真正宣稱的激情往往朝向母親。有次她在中國情人眼裡,「[…]突然之間大哭大叫,憤怒不已,痛恨自己無力改變現狀,不能使母親在有生之年過得幸福……」章回小說裡,存在人設是「孝女」的妓女,有時是為掙更多錢,這裡不是這種狀況。對母親的狂戀,不單表現在感情強度,也包括毫無保留的接受──「卑劣,我的母親,我的愛」──三度同位格很好地傳達了悲劇等式。

母親嚴重偏愛長子的情況,在現實中時而存在,有些是打算倚靠長子,小說裡的母子關係則超過上述實際精神。女主角的「大哥」,「皮條客」的原型(後來也確實下海了):暴力、敗家、習於「榨乾女人」──卻是母親一生摯愛。在家,他試過侵犯女管家、也曾「企圖把我賣給圓頂咖啡館的客人」,還有其他罪行。母親得償所願與大兒子同葬,女主角說「這是公正的」。

母愛可以帶有亂倫色彩──或即是(沒有走到性交的)亂倫。局外人可以驚嘆,不可思議的禁忌之愛!但對於其他子女,母親與單一子女形成激情同盟,即意謂著自己在結構中的位置被否定與空洞化,變得可有可無──因為母親不是沒有給予的能力,而是選擇了給予與不給予的對象。這是為什麼母親無法糾正,身為小女兒的女主角稱大哥「殺人者」,且看見自我出路是「我要殺人,我的大哥,我要殺死他」。而在想保護與自己命運相似的「小哥」時,女主角稱他「我的孩子」。這句話也可以理解成「我是母親」。

確實,母親仍負起某些母親責任,比如教育規劃,但差不多就是全部了。女兒對情人哭訴「單戀母親」,莒哈絲用的是上乘(悲)喜劇口吻:「我的夢就是我的母親,從來不是聖誕樹,總是她,只有她,在我的夢裡,母親不是被貧困擊垮活剝,就是種種情態下在沙漠中說話[…]」。—缺什麼,夢什麼。這麼可憐困頓的母親還是不要她,這是她在沒有立足之地的立足點。

03.「醜聞體諧仿」與「文本間撕扯」

陳世驤評《天龍八部》時說「有情皆孽」,《情人》驚世駭俗的境界,是它也同時表現了「孽情不孽」。之所以在前述點出常人會以「變態」視之,或無法視之的「情節」,原因在於,它們並非故事背景,而是文本的經緯。我曾考慮用《情人》當作不同觀點轉換的教材,後來決定不要。它實在太強大、太高明了──如果沒有一致的思想縝密,很容易只學到皮毛。

多重觀點轉換間的準確,使《情人》極其複雜的意念到處繁花盛開。這裡只舉一例:在堤岸聲名狼藉的那個街區,每天晚上都是這樣。[…] 這個放蕩的小女孩都讓一個骯髒的中國百萬富翁去擺弄她的身體。(簡稱「聲名狼藉段」)──這個「常態化視角」,夾在其他幾種視角中間,幾乎可以說是諧仿(parodie)了,對「醜聞體」的諧仿。文本與文本間的撕扯。

 

04.「最大禁忌令」與「最壞倫理處」

每個母題同時也是障眼法。鼓勵賣淫、驚世家庭、未成年女孩向成年男人求歡、黃種男人想娶白種女孩──甚或另一少女海倫.拉戈奈爾令少女慾火焚身,這些都明白寫出,昭然若揭──但全非最大禁忌。

在謳歌「超級格差」(種族、貧富、年齡)性快感同時,少女──如今已為人母、上年紀、生於前法國殖民地的女人說的是,即便她如此叛逆無畏,當年她仍是以種族主義與殖民主義賦予她的權位行事,「我們都以大哥的方式來對待這個情人」。這個「方式」結合母親的表現,就是連女兒「賣淫」與「為錢成婚」都可,只有「愛上」(殖民地的非白人)才是無上禁制令。

感情成為人類行為中最低下、最不可穿越的電網──殖民律的兇狠毒辣。無情更勝有情,這是全無道德的道德。殖民主義因此也是對倫理的極度戕害。罪行不只存在燒殺擄掠,更存在於(錯誤的)倫理架構。架構無形,能夠使它內蘊的邪惡無所遁形,是《情人》克服的最大困難與成就所在。

 

05.「流動(不了)的盛宴」與「成為沒人要」

因為與未成年人性交,中國情人怕坐牢,要求少女說謊。之前,少女自語時,常再三主張自己(性愛)全能有如神話海倫上身蘿莉泰──這種少女主觀的慾望強人形象,會與客觀上,她根本撼動不了情人家中父權關係的無權無勢並列。情人接送少女的轎車黑又長,令人想起靈柩。

必須非常注意:除了快感,她從交歡處還得到話語、視線、同情淚水等等──弔詭地有種從祕密走向公共──也就是走向世界的特質。這個「公開」與「私密」的顛覆錯綜,攸關如何理解「說謊段」後兩次跳接巴黎「宴會女主人」的段落。

沒有比宴會更公開的。然而「公開」也是「什麼都沒公開」──這些是對人類政治與歷史最恐怖的洞察。當它與「也主持宴會」的「永隆的那位夫人」對照時,「宴會」成為既「排除孤獨與熱愛生活」,也「製造遺忘與割斷聯繫」的生死一體。

從家庭走向情人,是從「生來沒人要」到「成為沒人要」(從社會規範角度而言)。然而,「成為沒人要」奇特地,並不完全等於寂寞。在前述「聲名狼藉段」中,少女與「永隆的那位夫人」,另個「肉慾亂數女」(姦情在身者),某種「世上所有沒人要」,形成諦觀般的深沉連結。後來,當母親再次提醒她,她的「沒人要」(嫁不出去了),少女報以自得自豪。她不在「錯誤法則」裡—海倫是因為「停留在童年時代」,女主角則是有意識地出逃。「有沒人要」是慾望附屬化的「錯誤法則」。歷經種種,「我會要」打敗「有沒人要」的慾望主體已然形成。

從這個角度來看,《情人》不能只被當成是以「兒時性事」揭露殖民殘酷的經典敘事,它也是在對青春女體虎視眈眈的險惡環境中,少女一步步掙得性別慾望主體的「捷報已至」。


情人(二版)

情人(二版)


1973年出生於台北木柵。巴黎第三大學電影及視聽研究所碩士。早期作品,曾入選同志文學選與台灣文學選。另著有《我們沿河冒險》(國片優良劇本佳作)、《小道消息》《晚間娛樂:推理不必入門書》,長篇小說《愛的不久時:南特/巴黎回憶錄》 (台北國際書展大賞入圍)、《永別書:在我不在的時代》(台北國際書展大賞入圍)。短篇小說集《性意思史》。散文《我討厭過的大人們》感情百物》。

OKAPI專訪:「我不願意說一些雞湯與金句,告訴你如何做人。」──專訪張亦絢《我討厭過的大人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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