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年發生「麗茲波頓案」的波頓大宅。(圖/wiki)
Lizzie Borden took an axe(麗茲波頓拿起斧頭)
Hit her father forty whacks(砍了她爸爸四十下)
When she saw what she had done(當她意識到自己做了甚麼)
She hit her mother forty-one(她砍了她媽媽四十一下)
──〈麗茲波頓拿斧頭〉,《鵝媽媽童謠》
犯罪推理迷對那些恐怖童謠勢必不陌生,而誕生於英國工業革命時期的《鵝媽媽童謠》便是「暗黑」兒歌代表作。這些童謠並不僅是虛構,而是藉由民間口耳相傳,以隱喻方式諷刺掌權人士與既得利益者,也反映社會現實。殘酷的情節也時常成為大師的寫作創意,如范.達因《主教殺人事件》(1929)、阿嘉莎.克莉絲蒂《一個都不留》(1939)創造的「比擬殺人」手法,都來自經典的鵝媽媽童謠內容。
而這一首美國小孩耳熟能詳、後來被併入《鵝媽媽童謠》中的「麗茲波頓拿起斧頭」,正是來自19世紀的一起真實懸案:1892年,麻州小鎮弗爾里維的富豪安德魯.波頓 ( Andrew Borden ) 與他的第二任妻子艾碧 ( Abby Borden ) ,被斧頭劈得面目全非慘死家中。而第一發現者,沒有明確不在場證明的二女兒麗茲 ( Lizzie Borden ) 是大嫌疑犯。本案與美式足球明星OJ辛普森殺妻案並列美國最著名也最爭議的審判,二案都讓陪審團定下無罪的判決,但在後世普遍被認定為有罪。
為什麼世人不認可當時的判決,還編童謠讓麗茲遺臭萬年?大量影視改編作品皆認定麗茲是弒親兇手,就連克莉絲蒂的瑪波小姐最後一案《死亡不長眠》(1976),也以「犯下謀殺罪卻逃脫懲罰的人」形容麗茲?
在1892年8月4日兇案前後、以及後來在法庭上發生了哪些事?法學博士卡菈.羅柏森(Cara Robertson)從論文研究出發,在2019年發表的《麗茲波頓的謀殺審判:直擊美國史上最駭人聽聞的世紀懸案》,詳盡收錄當時媒體報導、審判紀錄、相關證人(甚至路人)證詞、後世的觀點整理,被評價為「麗茲.波頓案」的權威研究。
證據缺失,以陪審團意見決定有罪無罪
麗茲.波頓案在19世紀引起全國關注,據媒體報導,大量女性「瘋狂地」擠進法庭,連走廊都站滿人,街頭甚至為判決開起賭盤。怎會如此受到矚目?一方面是其犯罪殘酷性,在大街小巷渲染下,許多居民驚恐地以為開膛手傑克來到美國了;但最主要的原因在於──麗茲是女人。
柔弱的女人通常被認為會選擇毒殺,而此案竟是一位家教良好的名門淑女用極暴力的方式殺人。有許多人站在她這邊表示同情,卻有更多人抱著「想看怪物真面目」、「湊熱鬧」的心態看好戲。而麗茲有時候說謊、有時候坦誠,看似過度冷靜,從頭到尾令人摸不透的表現,也更加深人們對她的好奇與獵巫心理。
「如果有任何兇手要逍遙法外,波頓大宅便是最適合的現場。」
為什麼麗茲案無法破解,必須靠陪審團決定她有沒有罪?因為當時還沒有指紋鑑定技術,遑論DNA,這讓檢方無法鎖定兇手身分。紐約首席驗屍官Andrew Schweighardt指出,當時的搜查觀念、技術還太原始。警察辦案初期,波頓大宅還擠滿醫生、記者、鄰居甚至路人,這讓許多線索直接被破壞。而警方一開始對兇器採證的疏漏,也在日後成為檢方訴訟失利的致命傷。
麗茲.波頓。(圖/《麗茲波頓的謀殺審判》內頁)
在欠缺科學佐證下,地方檢察官諾爾頓與辯護律師羅賓森在法庭上展開激烈交火,好取得陪審團的心證(從本書收錄的審判記錄,我們也能夠清楚看見雙方的論點基準、迎戰策略)。諾爾頓何以堅定地強調麗茲有罪?他舉出,麗茲身分上的「階級、信仰、年紀、性別」,都不應構成她的清白,因為德高望重的紳士與年輕女性都有過作奸犯科的前例。諾爾頓更引用福爾摩斯探案中膾炙人口的觀念:「首先要把一切不可能的結論都排除,那其餘的,不管多麼離奇,難以置信,也必然是無可辯駁的事實。」
這起命案的「空窗期」太過巨大,顯得非常不自然:安德魯在艾碧死後大約90分鐘後才身亡,麗茲對自己這段期間的行蹤交代不清、說詞反覆。艾碧體重近90公斤,實地測量,若她在二樓房間被殺倒下,房子肯定會有震動,同在大宅附近的麗茲、女僕布麗姬卻完全沒聽到一點聲響?波頓大宅門禁森嚴、四處上鎖、但位處交通要道,就連小鎮中央地區都能聽見這裡的動靜,包含麗茲在內卻沒有任何人看見或聽見什麼不尋常,更別說是目擊到90分鐘前後有身上染血的可疑人物在附近出沒了!諾爾頓的觀點是,除了麗茲,沒人有機會犯下謀殺;既然不可能是別人犯的罪,那她必定是兇手。
但辯方律師羅賓森一一地否定了諾爾頓的論述,他提醒,曾有路人在謀殺案當天上午在另一條街上看見陌生人,而安德魯上午的足跡也有幾段路是沒被目擊到的:「路人不可能看得到所有經過的人。」他試圖喚起陪審團的同理心,說明麗茲只是剛好待在家卻遭受指控。最有力的一擊是:「在外她積極參與教會活動,在內則是守規矩的好女兒,無論是身為女性或上流階級,都是值得稱頌的人。這樣的女子怎麼會殺人呢?如果我們的女兒成長到32歲,在我們的學校受教育、走在我們的街道上、來往的都是最良善的人,同時獻身為上帝及人類服務……我們的人生經歷就不認為她會突然搖身一變,成了最昭彰大膽的謀殺犯。」不同於諾爾頓「曉之以理」的策略,羅賓森「動之以情」的精采演出,在司法制度「無罪推定」原則下,成了麗茲獲判無罪的關鍵。
當時的陪審團成員全部都是男性。(圖片來源/ wiki)
命案引起的階級對立
法官與陪審團的成員組成,基本上決定了美國審判制度下受審者的命運。法律學者亞當‧班福拉多在《不平等的審判》(2015)指出,有許多抗議辛普森案的意見認為,12人陪審團名額中黑人占了9個,他們為同是黑人的辛普森投下無罪票。而麗茲案中的陪審員,法官排除了弗爾里維人,挑選了清一色由新英格蘭男性農民組成的成員──卡菈.羅柏森在專業犯罪評論網站「CrimeReads」的專訪中表示,即便手上只有間接證據的諾爾頓清楚自己的障礙是哪些,但「性別」、「宗教」與「金權」終究成為他無法撼動的嘆息之牆。
卡菈指出,犯下這樁命案的人幾乎是「千年一見的幸運」,得以躲在一連串由時代、信仰與地緣構築的保護傘下。曾受麗茲奉獻與積極參與活動的教會,形容她是「新教的修女」,「心地善良的維多利亞婦女永遠不可能犯下殺父罪」。然而,窮到必須當女僕的布麗姬,連休息時間都很少,哪來時間金錢上教會呢?因此,在當時懷疑布麗姬的論點中,完全沒有給予她「心地善良」的肯定,反倒認為比起名媛麗茲,這位中下階層的愛爾蘭移民用斧頭殺人更具說服力,呈現出極為諷刺的階級歧視。
而那群由麻州農民、商人組成的「老白男」陪審團,多數是虔誠新教徒。由於安德魯是事業成功的知名商人,麗茲與姊姊艾瑪具備繼承其經濟上影響力的條件,在艾瑪也支持麗茲無罪的狀況下,自令他們感到顧忌。而麗茲與他們的妻女年齡相屆,也令其產生同情感。
最重要的是,麗茲的身分反映了美國鍍金時代(Gilded Age)的縮影,那是工業革命後社會飛快進步,卻政治腐敗、官商勾結、貧富差距嚴重的時代。波頓血案是當時紙醉金迷的上流社會無法想像的黑暗面,因此他們沉迷其中、卻又想要保護屬於這個階級的麗茲,盡快了結這樁醜聞。相反地,勞工階級一直以嚴厲的眼光打量著麗茲,在她獲判無罪後表達憤慨,認為審判結果是在富人與窮人之間劃上一條界線,這種「仇富」觀點,也對後世評價麗茲形成影響。麗茲案的「階級對立」與辛普森案挑起的「種族對立」,讓他們背負了比一樁命案更龐大的輿論原罪。卡菈認為,鍍金時代的庶民焦慮與川普時代的美國氛圍相近(本書出版時的總統是川普),也是麗茲案重新喚起人們關注的原因。
人們仍把麗茲塑造成惡名昭彰的殺手
卡菈在總結《麗茲波頓的謀殺審判》時指出,麗茲案在每個時代都被重新探討,並嘗試賦予背後的意義。19世紀犯罪學家說月經來潮會讓女性「極度危險」,因而影響麗茲的犯行。20世紀則分別提出她陷入感情糾葛、或是與布麗姬之間女同性戀的復仇同盟;1990年代則指出是對父親安德魯長年性虐待的報復;時至今日,則以麗茲的癲癇症認為她有精神隱患、或認為她是為了獲取遺產。
2018年的電影《裸愛殺機》( Lizzie ) 是近年改編上普遍評價較為成功的作品。結合了上述幾項重要論點:具備更先進的性平觀念,對父權與封閉陋習的抵抗,並合理解析艾碧與安德魯兩件命案為何相隔90分鐘,是補足麗茲心理狀態的衍伸佳作。
但卡菈強調,這些「推測」,便是至今世人仍無法跳脫刻版窠臼的盲點。無論是媒體或二次創作者,都嘗試把樸實無華的麗茲塑造成「迷人」的角色、幫她「腦補」犯罪動機。我們與1983年的麻州法官、陪審團一樣,不相信「淑女」麗茲或許只是單純想爭奪保障自己後半生的「財產」而痛下殺手(安德魯原先打算將財產交給與麗茲不睦的舅舅託管)。我們既不敢承認她是冷血殺手,也不願意相信她真的清白──麗茲.波頓激發出人性思維最矛盾的一面。
因應本書的出版熱潮,2020年12月CBS電視台的長青犯罪紀實節目《48小時》播出麗茲案特輯,邀請卡菈與多位專家進入麗茲波頓民宿博物館介紹與分析案情。有趣的是,節目委託一間陪審團招聘公司,特地找來一群從沒聽過麗茲案的男男女女擔任陪審團,並由專業的檢察官與律師模擬一場21世紀的法庭辯論,全場嚴格規範只能提出與1983年時一樣的間接證據與說詞──最終8個陪審團成員裡只有1個人認為麗茲無罪。這次的成果或多或少應證了為什麼如今人們仍把麗茲塑造成惡名昭彰的殺手,但這代表麗茲有罪嗎?當然不。在時光機發明以前,壟罩在她身上的世紀之謎,將不斷地被研究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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