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世界級推理名家,勞倫斯.卜洛克(Lawrence Block)在台灣閱讀圈中有著獨特的地位。相信許多台灣書迷都有過抱著馬修.史卡德系列,一邊感受究竟何謂冷硬派推理,一邊在想像中徜徉在夜晚的紐約街頭,聽與看著光怪陸離的人和事,偶爾帶一大疊零錢進電話亭,感受因此掀起漣漪的人性光明與黑暗(過程中腦海還會浮現班雅明之類的人名,算是台灣讀者的醍醐味?)。
像這樣地位已無庸置疑,又有許多死忠書迷的暢銷作家,想必只要稿子一寫好,就會有出版社願意簽下吧?微妙的是《死亡藍調》(Dead Girl Blues)卻是這位冷硬派大師在八十二歲時自費出版的作品,知道這件事的當下我蠻驚訝的,為什麼?
讀完小說的現在,我想我或許可以理解,是因為有不想被編輯改稿的雄心壯志、咳,我是說這確實是個爭議的故事。開場在加油站工作的主角去了酒吧,半是酒勁半是撿屍的和剛認識的女孩上車。
兩人一路開往偏僻的森林邊緣,他在那裡殺人再姦屍,接著把屍體丟進森林毫無罪惡感的跑了。這事發生在1963年,甘迺迪被殺的那年,科學鑑識技術還不成熟,所以換了假名、不斷流浪,之後沒再犯過罪的他從沒被警方找上門過。
但幾十年後世界變得不太一樣,殺人犯沒那麼好過了。
當年對DNA什麼都不懂的主角此刻心知肚明,自己絕對在現場留下一大堆證據,更糟的是刑警對回頭追查陳年舊案可興趣十足。如今事業有成,有妻有子有女的他開始害怕警察會來按門鈴,焦慮到忍不住偷偷寫下讀者看見的這個故事,一個關於謀殺、性癖、自我懷疑,還有……成長,對,成長的回憶錄。
當然卜洛克還蠻常書寫犯罪者的,無論是以羅登拔為主角的雅賊系列,還是以凱勒為主角的殺手系列,全是無庸置疑的犯罪者故事。即使是睡不著的密探譚納,也總遊走於灰色空間。他們要不常撞上屍體,就是自己擅於製造屍體,連馬修.史卡德的手腳都不乾淨。但不得不說在這些故事裡頭,主角的犯罪往往帶有浪漫色彩,在此之上還符合某種即使非法仍無疑存在的正義標準,讓讀者不會產生太多的道德疑慮。
卜洛克之外的作家,更創造出無數沒有倫理觀念卻萬分迷人的犯罪者。派翠西亞.海史密斯的雷普利系列早已是犯罪小說的經典,以食人醫生漢尼拔為核心角色的《沉默的羔羊》、《人魔》等系列作品,更多次搬上大小銀幕。顯然以成功犯罪者為主角的故事並不少見,那《死亡藍調》的獨特之處究竟是?
我想答案在於現實的醜惡。
卜洛克在本書中塑造出一個不該被原諒的主角,但又寫到讓書裡書外的人都可能產生原諒他的欲望與衝動。而且之所以這樣還不是因為主角在多年之後,已然深感懺悔並做出足夠的彌補。
正好相反,他的卑劣無可辯駁,裝死得很徹底,之所以能獲得原諒,只因為他是人類社會與美國刑事體制中的既得利益者。這是殘酷的故事,逼使人聯想起所有踩在無辜受害者身上過著幸福生活的真實世界壞蛋,而人們甚至不在乎正義是否得雪。
整本小說精妙的諷刺了推理與紀實作品常出現的套路,並試著顛覆、嘲弄那些常見的省思、批判與自以為是。作者線踩得高明,連帶也強勢引領出爭議核心,直面讀者帶出更深層的問題:正義是什麼,線又為什麼在那裡?
近年來政治正確的理念越來越被重視,相對的也引發大量反動聲浪,而且每個人都覺得自己是對的。或許正是這種時候,讓作品本身說話才格外重要。從這點出發《死亡藍調》無疑是一次爐火純青,將類型小說文學化的成功嘗試。它好看、充滿張力又啟人深思,那份爭議顯然是帶點壞心眼的意有所指,可是很有意思。
依個人理念與標準不同,或許每位讀者對《死亡藍調》的感受也會大不相同。可不會改變的是被牽引出的情感與隨之對內在的探索,而我相信這是很有意義的事。無論作為一本小說,還是作為一本推理小說,這都是卜洛克一次有趣的嘗試。
於是也值得讀者親自嘗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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