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還敢脫光嗎?
我說的不是脫光衣服而已,這大多數人都做過,人類生來便是衣不蔽體的。我是說褪去那些經過社會化累積而生的硬皮厚繭,消滅自己的羞恥心,靜音那些在你血管中在你腦袋中不斷尖叫「不可以不可以不可以」的小聲音,承認自己真正的需求。
李格弟的寫了許多裸體相關的歌詞,如鄭秀文〈裸體早餐〉中:「所以你何必問/要就脫光問/脫光以後才能開始發問/全脫光才能追求平等」,畢竟你帶著假設而來,你問出的問題,根本不是想聽到我的答案,若是你不把你的假設拋棄,那我怎麼可能說服你看見我看見的東西?或者郭靜的〈即溶愛人〉中那:「就像拉開一個拉鍊那麼容易/拉上拉鍊為了讓某種偽裝繼續」,把衣服穿起來,把想遮的東西全部都藏起來。
夏宇在詩中亦寫了如〈互相愛著了〉中「互相愛著了/互相撕下肩膀上曬脫的那層皮/這樣互相撕下皮/找不找得到另一個人可以這樣/互相撕下皮呢」,那樣幾乎是貼著彼此皮肉的摩擦撕扯疼痛關係,而在〈歹徒乙〉中「如果能裸著/最好就裸著/至少那樣子/他能夠感覺自己/有一部分是真的」,則是吐露了赤裸時才是真正存在的,而穿起衣服來時則「一切變得/非常猥瑣」。
其實裸體對我而言簡單來說是這樣的:你希望他來,但你怕他看你,但如果你穿了衣服,你就覺得他看不見你,但你又怕你一脫光,他就馬上逃跑,因為他不想要看見這樣的你。可是你不能不脫光,因為你必須被那樣看著,才會覺得自己是真實的。所以便是萬劫不復,地獄再啟,天降血雨,骨肉疏離。
有時候很不小心的話,你就會多穿一件衣服,因為感覺太良好了,你就穿上第二件,當你意識到這件事情的時候,你已經穿上三十件衣服,你感覺安全,你感覺溫暖,你甚至能透過這些偽裝,感覺被愛。
是從什麼時候開始我們決定穿上一層又一層的物件,來遮蔽自己的原貌?是從什麼時候開始我們如此確信,沒有人會願意看那個真正誠實的自己,於是不斷說謊,為了讓別人好過?是什麼時候我們決定了成為一個看上去更好的人,比真正成為一個好人重要?
是從什麼時候開始你看著鏡子裡的自己,不確定自己是誰?
你有多久沒有被真正看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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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相愛著了〉,出自夏宇《Salsa》
互相愛著了
互相撕下肩膀上曬脫的那層皮
這樣互相撕下皮
找不找得到另一個人可以這樣
互相撕下皮呢
而不必說甚麼我等你呢
也不必去旅行社訂不到房間那一套
也不必讚歎那些修復的
教堂和廟宇
沒有另一個名字卡在喉嚨
而又等待那些脫口而出
沒有另一套甚麼遇見
在另一處甚麼海邊
沒有另一輩子
沒有另一種後悔
所有的都絕對
都可以死——
我讀過另一個譯本
意思大致是正確的
文句也還通順 它的存在本身
也就是它的存在的也算
合理的解釋 設想也被
另一較差譯本所愉悅過
而最終也到達過甚麼
而引起的
也不見得要真正面臨的對質
而涉及的所謂
被強行分割的
而不得不來到
的陰影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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