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寬宥之南》告訴我們的事:「無論他值不值得我原諒,我都值得還給自己平靜的人生。」(Photo by Anthony Tran on Unsplash)
【編輯室報告】
性侵不一定是陌生人所為,加害者也可能是最親密的伴侶。16歲的莎蒂絲在一場舞會的狂歡後,因為酒醉無法動彈而被男友湯瑪斯性侵。很長一段時間裡,兩人都沒有真正意識到那是場「強暴」,莎蒂絲選擇隱忍傷痛,強迫自己遺忘,湯瑪斯則自我欺瞞,竭力忽視心中的羞愧與悔恨。直到多年以後,兩人聯繫彼此,「加害者」與「被害者」在開普敦天空下,進行一趟責任與原諒的和解之旅。和解不一定是為了原諒,而是為了找到一個走下去的方法,重新出發。正如莎蒂絲所說:「無論他值不值得我原諒,我都值得還給自己平靜的人生。」
文/黃婉華(遠流出版編輯)
你我可能都有過類似的遭遇,例如在通勤的擁擠人群中,被人不知道有心或無意地觸碰身體;或者和有好感的朋友出去,對方一些過度親密的舉動讓人有點不舒服,卻也不好意思說什麼;又或者是信任尊敬的長輩,在沒有旁人的情境下,對自己做出踰矩的行為。多數時候,面對這些狀況,我們往往不知道該如何反應,甚至擔心招來責備或異樣的眼光,而選擇保持沉默,一個人承擔心中的恐懼和難受。
出身冰島的女作家莎蒂絲‧艾娃,卻選擇在去年年初打破沉默,甚至與當年的加害者──也就是她的前男友,一起站在TED舞台上,說出性侵受害者與施暴者的真實故事。事件發生在多年前,當時16歲的莎蒂絲和來自澳洲的交換學生湯瑪斯陷入熱戀,沒想到就在聖誕舞會後,湯瑪斯強暴了因酒醉無力動彈的莎蒂絲。但讓人訝異的是,兩人當時都沒有意識到這是一樁非常典型的約會強暴。湯瑪斯沒有想到(或想過)自己應該要先取得女友的積極同意,以及尊重她的身體自主權;而莎蒂絲則受限於從小到大接收的刻板印象,以為強暴只會是心懷不軌的陌生人所為,因此日後花了非常多時間,才釐清自己內心巨大傷痛的來源。
從兩人的反應可以看出一個現象,人在面對陌生人時,對彼此的「身體自主權」或「身體的界線」會比較敏銳,但在強調親密感的戀愛關係中,則容易發生混淆。積極主動的一方可能會忽略對方當下的意願,造成侵犯而不自覺(就像湯瑪斯);另一方有可能感到不舒服或不願意,但因為擔心遭到感情上的質疑或一時無法反應過來,而難以作出明確的拒絕。還有一種可能,是即使拒絕了也被誤認為「假裝矜持」、「只是不好意思」,而不被認真看待。
我們可以在《寬宥之南》這本第一次由受害者和加害者合寫的書中看到,發生於多年前的這件事,對莎蒂絲和湯瑪斯的人生造成多麼大的創傷,但兩人也夠勇敢地去面對內在的陰影,積極尋求彼此責任與原諒的和解。莎蒂絲在走出創傷後深深體悟到:「唯一可以預防事件發生的人,正是侵犯者本身。」這也說明了為什麼打破沉默如此重要,因為沉默只會讓責任都落在受害者身上,並縱容真正應該負起全責的加害者。同時她也想告訴大家:「想像有一張面值二十元的美鈔,即使被揉爛成皺巴巴的紙團,但它依然還是二十美元。同理,不管別人怎麼殘酷對待你,這件事都不能定義你這個人,或折損你的價值。」
期待從這本書開始,我們能一起加入拒絕性暴力,讓這趟意義非凡的旅程改變成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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