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幾何時,我從一個天馬行空想像的讀者,成為了劇場創作者。我才發現在台灣的現代成人劇場幾乎沒有所謂的「類型戲劇」,硬要算的話,大概就只有「劇情類」、「愛情文藝類」、「喜劇類」、「音樂歌舞劇」這四種類型的作品,其餘像「驚悚」、「恐怖」、「科幻」、「動作」、「警匪」、「冒險」、「災難」、「犯罪」、「武俠」、「歷史」、「懸疑」、「戰爭」等類型幾乎在台灣的現代劇場裡缺席,偶有作品裡加入某些類型的元素,但嚴格來說,都還不構成所謂的「類型戲劇」。當然,「推理劇」的身影,也未曾在劇場裡真正的現身過,或者說尚未出現代表性的作品。
2009年,我嘗試創作推理劇《合法犯罪》時,遇到了空前的困難──我沒有任何前例可循,也沒有參考對象,我不知道該怎麼去塑造偵探的形象,如果英國有福爾摩斯、日本有金田一,台灣呢?雖然台灣有幾位推理小說家能寫出讓人眼睛一亮的作品,但台灣至今仍未出現一個社會大眾公認的代表性偵探人物。我想了好久,腦中終於浮現一個人──包青天。但問題是包青天的公案戲有許多「傳奇」的色彩,在許多故事裡,破案的關鍵不是縝密的邏輯推理,而是憑藉著超自然能力,這樣還能算推理劇嗎?
後來,我決定不管偵探的形象塑造,先把重點放在故事結構。終於,我在日本最長壽的偵探劇《相棒》的特別篇《特快車殺人事件》裡得到靈感。我想要依樣畫葫蘆,寫一個案外案的結構,於是我設計了一個自以為充滿巧思的劇情,讓凶手犯案的過程幾乎天衣無縫。但恩師李國修看完初稿劇本後告訴我:「我不在乎這些人是怎麼死的,我只在意凶手為什麼要殺人?」當下我傻了,我被這句簡單的話給問倒了,原來我只是盲目地模仿別人的手法,只有「推理」,卻沒有「劇」。「推理」是辦案的過程,「劇」是角色的生命歷程,一齣精采的推理劇應該要在辦案的過程中,呈現角色的生命歷程,否則作品就沒有了人味。
《合》之後,我仍不斷實驗在作品裡放進推理元素,例如《王國密碼》和《白日夢騎士》。我發現在劇場做推理劇,難度比電影、小說都還要來得高,主要原因是觀眾得到訊息量較少,小說可以反覆咀嚼文字,電影可以用畫面埋下伏筆;在劇場裡,十五排之後的觀眾就看不清楚演員的表情,唯一能給觀眾訊息的方式就是「台詞」和「肢體線條」,而「懸疑感」更是因為距離的關係,很難打到後排觀眾。
《莊子兵法》劇照(圖/故事工廠提供)
《莊子兵法》劇照(圖/故事工廠提供)
《莊子兵法》劇照(圖/故事工廠提供)
《莊子兵法》劇照(圖/故事工廠提供)
《莊子兵法》劇照(圖/故事工廠提供)
黃致凱,現任故事工廠藝術總監.編.導,喜歡從哈哈鏡裡看生活,把劇場當成萬花筒,著重舞臺畫面經營,擅長把角色逼到情節的危崖,呈現人性價值與情感。在書桌前,他腦中塞滿故事,花三天三夜研究好萊塢電影的編劇公式;在排練場,他專治演員上台手腳不知往哪擺,講台詞平淡無味了無生趣。座右銘是「把世界變成我們喜歡的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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