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接觸愛德華.霍普(Edward Hopper,1882~1967)的作品,是學生時期的美術課。
得老實說,我沒有異於常人的美術天分和興趣,老師教過的美術史與各種賞析技巧也都沒存在我的腦袋裡,但那位前額微禿、說話酷酷的美術老師曾說過一段我覺得挺受用的話:「美的東西就是美的,那不需要人教,看到的當下就懂了。」
對我而言,愛德華.霍普的畫作就是那個「看到就懂得的美」,可是我始終認為有個什麼原因藏在後頭──直到我在書店看到一本書,談推理小說分析、Martin Priestman 主編的The Cambridge Companion to Crime Fiction,封面用的是霍普於1942年發表、目前收藏在芝加哥藝術學院的《夜遊者》(Nighthawks)。
《夜遊者》的繪製靈感來自紐約格林威治村的一家餐廳。餐廳外頭的街道上沒有半個行人;餐廳裡頭的四個人目光沒有相交:背對的男人一人獨坐,一對看似情侶的男女並無交談,女子看著自己的右手,吧檯內的服務生弓身像在打理什麼,但眼神是朝大片玻璃窗之外的冷清街頭望去。
我好奇這四個人,他們在想什麼?為何出現在這間餐廳裡?打烊後將往何處去?為什麼透出一股不必說就能感覺到的孤獨寂寥?
這就像在閱讀推理小說時,出現了一具屍體、一間上鎖的密室、好幾輛閃著紅藍警燈的喧鬧現場,教人不自覺開口問:發生了什麼事?死去的那人是誰?凶手使用了怎樣了不得的殺人詭計?眉頭緊鎖的警探想到了什麼?誰正在從這血腥的現場拔腿奔離?
霍普的畫作展現的是靜止的一刻,卻也是作家勞倫斯.卜洛克所說:「他的畫不說故事,它們只是在暗示──以強烈且讓人無法抗拒的方式在說:他的畫裡蘊含了故事,只等著觀者解讀。」那是時間之流某個被截斷、切片保存般的一刻,令人想往前往後補足完整的故事,知道她從何處來往何處去。
當然,這個故事可以屬於推理,也可以不是。
進一步思考,倏地便觸及創作的核心,無論是畫家、小說家、劇作家云云,他們要表現訴說的,不是一則公告式的資訊,而是在有限的媒材上展現無限的浮想聯翩──於是,卜洛克找來了十多位作家好友,同時也是愛德華.霍普的愛好者,分別以霍普不同的畫作為啟發,共同完成這部收錄十七篇短篇小說的合集《光與暗的故事》。
這般「看圖說故事」的再創作,豈不也是「小說家兼愛德華.霍普迷的美術推理」?
願這個月的推理嚴選書,能讓各位領略到小說創作的本質、推理敘事的藝術性等種種未曾明說卻顯然存在每部作品中的閱讀樂趣。
PS. 若你想知道《夜遊者》這幅畫的故事,可先翻到《光與暗的故事》第126頁。順道一提,這篇的執筆者是麥可.康納利,故事主角是他最為人所知的鮑許警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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