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對動物頻道向來不甚有興趣,尤其是弱肉強食的那類演出,我幾乎是像躲鬼一樣地積極躲著。內心裡,我當然知道那個世界一直存在著,甚至我自己就是這食物鏈中強勢的一環,只是不看心不痛,One doesn't know doesn't hurt,把頭埋在沙中我就能好好活下去,不然,我真是不知道該如何面對萬獸之王的自己──我們人類。
知道《White Fang》(白牙)這本書很久了,我一直不敢讀,我很怕這本書就是文字形態的動物頻道!不過,讀過傑克倫敦(Jack London)的短篇故事選集,其中著名的《To Build a Fire》(生火)這個故事真是給我極深的印象和莫大的享受,我感覺,傑克倫敦書中的冰凍荒野世界儘管是很寫實,卻應該不至於使人太難過才是,我終於決定挑戰《白牙》。
當然,因為是看這種題材的書,為了讓自己有點心理準備,我倒是破例地先去讀一些關於白牙的故事簡介、甚至別人的讀後心得那一類的東西,就像人怕遇到拍咪訝而四處拜神那樣,我也是這樣求保佑的;不過我又怕因此而剝奪了自己的閱讀樂趣,所以只是很粗略地用眼睛掃過去而已。
故事一開始是在說一頭優秀的野生半狗半狼(She-wolf,女性),因為只囫圇吞棗地讀過簡介那些,導致我一直以為她就是主角白牙,書之前頭她戲份又重又持久,寫她如何在人類餵食自己的雪橇狗時混進去一起吃而沒被發現,寫她如何一晚一隻地偷襲雪橇狗,寫她如何勇猛地獵殺食材,甚至比她的狼伴們都優秀無懼,我真的非常認定她就是主角無誤,甚至她的兒子出生後,我還是一直忠貞地為這隻「白牙」加油,直到後來食物實在太難找了,She-wolf空有一身技術也無用武之地,終於有一天,當她和兒子偶然經過一個遊牧部落時,她聽到熟悉的人聲,她帶著兒子回到最初養育她的印地安人身邊,是這印地安人給她兒子取名為白牙時,我才知道原來這隻還不太起眼的兒子才是白牙!
我喜歡傑克倫敦的書有個原因,除了他總是能把一個很簡單的情境說成一篇很動人的故事之外(例如生火這故事),他遊走在寫實和主導故事之際,卻不知怎麼地能讓人既體會到現實之無情,又能對獵殺產生很順理成章的接受而非排斥或厭惡,我這麼怕看動物頻道的人,都還是很能接受《白牙》書中的弱肉強食行為,雖然抽離故事以一個客觀角度來看,白牙確實是個弱肉強食的故事,確實是我會不忍看的內容,不過我相當平順地讀下去了,沒有一點勉強或為難,不管我讀完後會怎麼決定喜不喜歡這本書,過程中不斷地繼續往下讀確是沒有半點不悅。
傑克倫敦在此書中寫過這樣一段話:
He came to know that men were more just, children more cruel, and women more kindly and more likely to toss him a bit of meat or bone.
他(白牙)逐漸發現男人比較公正,小孩比較殘酷,女人則比較仁慈且較有可能丟給他一點肉或骨頭。
我感覺這解釋了貓為什麼不太樂意親近孩子,不管你同不同意,小孩子的人生經驗最淺,自然最不了解動物或他人的苦痛或習性,說小孩比較殘忍一點也不誇張,只是我們當然可以理解小孩子是因為還不懂人生疾苦而不是故意要殘酷,不過傑克倫敦寫出這種不動聽的實話(而且也不做解釋),我真的覺得這是他的書會好看的原因。
而且白牙自己也沒有多能體諒母親,他母親帶他去投靠老主人時,白牙一樣是隻未懂人間疾苦的小小狼而已,除了有得吃之外,人類對他們並沒多好,人類養的狗群更是常常欺負他,白牙一直想回到野外、回到母親為了生他而找到的那個安樂窩,可是母親不願離去,白牙因此自己離開了人類部落。等到幼年白牙在外面浪蕩了一陣子,又飢又餓又受傷,無法生存而回到人類部落時,他媽媽已經離開這個人類部落了。所以誰能說他憑著自己的自私和淺見,就沒有為母親帶來較艱難的「狼生」?「小孩比較殘酷」說的不只是人類的孩子而已,全天下尚不知世事的年輕生命都是比較殘酷的。
另外,這本書中出現的每個人類是由白牙的眼中看出去的,書中目前讀到的沒一個好人,雖然白牙敬人類為神──人類就是有食物,人類就是有武力壓制和勝過很厲害的野生動物,對白牙而言當然是神。可是神啊神,就像天地不仁,並沒有特別給予白牙愛,狼和神之間只有互相需要,沒有愛。
這是一個有趣的觀點,我們人也常常怨尤天地無情,如果我們就是白牙,我倒是也有疑問白牙憑什麼得到愛?我們又做對了什麼而使自己認為有權利怨天?或有權得到神的特別寵愛?
Bill waved his hand at it threateningly and shouted loudly; but the animal betrayed no fear.
Bill對牠恐嚇地揮舞著手並且大聲喊叫,但這隻動物並沒有顯露出恐懼。
The lynx's bad temper got the best of her.
這山貓的壞脾氣勝過自己的一切。
我目前正在歐洲旅行,一如往常,見兒子是必有行程,不只如此,這次是我挪威的婆婆的老公的七十大壽,我們大家都會一起去挪威參加生日宴會。出乎意外地,這個宴會儘管是家宴而已,居然還蠻要求正式服裝的,所以今天我們大家都一起去瞎拼買衣服。兒子們今年十一歲了,已經是兒童以上teenager未滿,我記憶中這個年紀是最難買到合宜的衣服的,即使像台灣的少男少女服飾,都要比十一歲要大的人才適合穿,我自己以前從事服裝業的,還真是沒聽過有誰專門為這個年紀的人成立一個客程範圍!終於逛啊逛地逛到班尼頓了,看看我們看到什麼牌子立出來:
Kid & Tween─小孩和少年(未滿十三歲之人)
Tween這個字我和瑪優(孩子們的媽)都沒聽過,意外地倒是服裝門外漢的大王居然知道!當瑪優說孩子們已經「十」又有一歲了,不是該算teenage了嗎?大王反問「請問eleven的"teen"在哪?」──英文要從十三才開始有teen的,連十二都還沒有teen的出現。所以這個Tween聽說是從between來的,介於兒童和teenage之間。我們意外被大王上了一課!
(《白牙》待續)
張妙如
從服裝設計跳到漫畫家,再轉而興起圖文創作的潮流,近年更嘗試寫偵探小說。知名作品有《交換日記》、《西雅圖妙記》等,作品風格走輕鬆休閒路線,耐看又帶著時髦感。現今旅居西雅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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