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厚心得
不斷翻新的現實經驗,是「權利」演變的自然過程。──評《這是我的,別想碰!》
作者:許菁芳 / 2022-08-11 瀏覽次數(2221)
例如:「佔有」是所有權的一項核心。從國小開始,我們就知道如果有個書包放在某張椅子上,代表這張椅子已經有人坐了,我們通常會從下一張椅子開始坐。在波士頓,人們會用椅子佔用停車位,藉此宣稱這個位子的所有權——而鄰居通常都會尊重。但透過物品來宣告所有權當然也會遇到問題。用書包佔位子算是約定成俗,但是,用水壺呢?用鉛筆盒?甚至是用一張衛生紙?在其他社會裡也有同樣的問題,用停車椅宣示停車位或許約定成俗,用三角錐呢?用垃圾桶呢?甚至是用甜甜圈紙盒?佔有確實是一種社會化的秘密語言,透過無聲的信號與約定成俗的慣例來傳達,在不同的條件下變化。說來也真是神奇,即使眼睛看不見「擁有」,但一張放在空地上的椅子,卻能有效率地傳達這個概念。
當然,本書精彩之處,是介紹許多大相徑庭的原則以及超乎想像的情境——有些情境,甚至反過來挑戰一般人最直觀的所有權觀念。例如,所有權所獎勵的兩種勞動:體力勞動與智慧勞動,其實大有出入。一方面,許多所有權的設計鼓勵人們付出勞動,長期而持續的勞動讓某樣東西變成你的,例如為了鼓勵開發土地,只要拓荒者在無人地上持續耕作,數年後便可以正式將其土地納為己有。不過,另一方面,智慧勞動的邏輯則完全不同:版權保護的是「原創」,而非汗水。在一定時間內,創作者可以享有某個想法的獨佔控制權——雖然在期間終了後,創作就會回歸人類文明的公共性,由大眾共享。但原創者當然也會想盡各種辦法,延長收益時間;最驚人的例子就是迪士尼公司的那隻米奇鼠,本來應該要在1984年就成為公共財,卻在成功的國會遊說之後,不斷展延權利期限到2023年。這隻老鼠光是在2004年就創造了58億美元的收益,是全世界「最富有的虛構富翁」。而一切都回歸於迪士尼創建人靈光乍現的一瞬間。
所有權確實是人類最古老也最原始的一種抽象觀念。因此,當現代科技與市場發展到今天的複雜程度時,也出現了前所未有的道德挑戰。例如,人可否出賣自己的身體器官?身體器官絕對是屬於個人的吧,如果出賣身體的一部分並不會致命,也能創造價值,為什麼不能以「出售」的方式運用自己的身體器官?如果「出售」碰觸到某些道德底線,那「出租」是否為合理的運用方式?
以賣腎為例,別以為這只有在貧窮地區才會發生。美國在2009年還發生過一個著名案例,一位自稱為「腎移植羅賓漢」的企業主,媒合有意願的腎臟捐贈者與瀕臨死亡的腎衰竭病人,從中收取高額費用。他被定罪,坐牢兩年半,而美國至今仍然嚴格禁止買賣腎臟,必須以非圖利的方式捐贈、移植。
但是,其他的人體部位就不一定了。特別是那些人體能大量製造,而且對捐贈者本身其實沒有太大用處的身體資源——如頭髮、精子——擁有者可以怎麽運用這些資源?賣頭髮似乎沒有太大的道德問題,但賣精子呢?想及這些身體資源將來的用處,精子的買賣似乎必須謹慎。更進一步,如果是數量相對有限也不容易收集的卵子呢?提取卵子的困難度高,但是它能創造的價值也高,而且,關鍵是,對於沒有打算生育的女性而言,卵子也是「為我所有但我不一定有用處」的資源。在什麼樣的機制下,所有權可以轉換為市場運作?顯然不同社會產生不同的回應,如美國,卵子成為市場上的商品,優質卵子可以高額出售,高教育程度的白人、亞裔女性被視為熱門的捐贈者。事實上,我自己在柏克萊法學院唸研究所時,就曾經接收到臉書廣告,詢問我的捐卵意願——當時的價碼是一次捐卵十萬美金。我從此對自己的月經產生奇異的自豪感,每個月就這樣把十萬美金沖進馬桶,眼睛都不眨一下,原來我是坐擁金山的奢華富豪。
下一個相似的討論是出租子宮。自八零年代以來,醫療科技讓女性可以孕產非親生的子女,也創造了全新的代孕市場。代理孕母已經在許多國家運作,台灣也有不少求子的異性與同性伴侶透過代理孕母獲子。如果親眼見證過不孕挑戰的過程,其實支持代理孕母是很合理的立場;有些女性的身體條件可以輕易完成孕程,就像有些人特別能走長路、有些人是夜貓子喜歡上夜班。在美國,有幾個支持代理孕母的州,現在已經具備成熟的醫療條件、穩定的法律環境、透明的消費品項,以及健康的代理孕母——換句話說,有錢的話,花費十餘萬美金訂製一個孩子,是極可能成真的夢想。雖然這個夢想只能在特定地區發生:如西歐一致地反對代理孕母,認為代孕是剝奪女性與其生殖力的一種行為,母親與孩子的關係遠在生產前就開始發展,這不是可以透過市場轉讓的能力或資源。
身體應該是所有權最能夠清楚彰顯的介面——我們理所當然地「擁有」自己的身體——但是,正是這個不可質疑的所有,顯示了根本的概念分歧。
讀《這是我的,別想碰》一書,令人想起法學院的生活。首先你會學到一個原則,直觀到你懷疑為何你得千辛萬苦進入法學院來討論這個原則——然後,老師就開始丟出千百個案例,從所有你想得到的、想不到的地方來挑戰這個看似理所當然的原則。當你克服第一個、第二個案例,自以為想出更精緻的論證來處理奇怪的現實,第三個、第四個案例馬上又天外飛來一筆,從另外一個角度挑戰你才剛建立好的規範架構。兩個小時過去,你頭昏腦漲的走出教室,再也不相信任何直觀的原則可以單獨站立。你覺得很痛苦,因為進教室之前你還以為你知道些什麼,但進教室之後,你覺得你不僅什麼都不知道,而且深深質疑自己是否真的能「知道」任何事?
法律的生命是經驗,而非邏輯;而不斷翻新的現實經驗,是「權利」演變的自然過程。這正是本書討論所有權的方式。準備好一段空白的時間,坐下來,好好享受兩位法學院教授帶領你進入一段混亂而精彩的燒腦旅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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