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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女人都不是獵物──讀《這不是沒關係:20則性暴力受害者的圖像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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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暴力除了明確身體接觸,也包含那些你很難說出口的生命片段,例如被陌生人尾隨。(圖/《這不是沒關係》)


世界衛生組織(WHO)今年(2021)三月公布,全球高達近三分之一的女性曾遭受肢體或性暴力,在疫情期間,女性的處境更加嚴峻。

依據 WHO 的說法,針對女性為主的性暴力就像是「發生在每個國家、每個文化的流行病,丈夫或親密伴侶是最常見的加害人,而且由於性暴力受害者往往會被貼上標籤,因此受暴者多隱忍未通報,真實數據可能遠高於此。」最讓人難以接受的是,女性遭受暴力的年紀「驚人地年幼」,15至19歲青少女就有四分之一曾受肢體或性暴力。

這讓我想到今年四月屏東女子命案發生後,卡關的《跟騷法》再度受到重視與討論,我身邊的朋友、陌生網友開始在臉書寫下自己從小到大被跟蹤、騷擾、甚至更痛苦的經驗。我的配偶,一位生理男,驚訝地告訴我,他從沒想到有這麼多女性因男性受苦,我告訴他,「你知道的還算少了,很多女性貼文時,還是勾選限定女性才能閱讀,因為連讓男性知道這些經驗或是留言討論,都令她們反感。」

無論是屏東女子命案或任何被媒體冠上「由愛生恨」的新聞,例如2017年世新大學「情殺」事件、2018年華山草原分屍案、2020年長榮女大生命案等,我都感到非常憤怒,某個人因為覺得另一個人的外表和內在很好,於是施行暴力殺了對方,然後說是「因為愛」。噁心至極,說得彷彿有愛過一樣。沒有!他只是輕賤對方,貶低對方的價值,覺得自己更優越能毀掉對方,這叫殘忍殺害,媒體應該不應該合理化這種犯罪背後有著其他(社會不見容的)原因。

同樣地,日前引起爭議的電影(如《消失的情人節》《當男人戀愛時》),為什麼製作團隊認為是在描繪「最單純的浪漫愛情」,在部分觀眾眼中卻覺得發毛?有些人不以為然覺得,那哥吉拉大戰金剛怎麼辦?不是啊!現實生活不會有哥吉拉,但有滿坑滿谷「自以為浪漫」、甚至違背女性自主意願的男人存在!

這不是沒關係:20則性暴力受害者的圖像故事

這不是沒關係:20則性暴力受害者的圖像故事

《這不是沒關係:20則性暴力受害者的圖像故事》,我們也能看到類似的故事:某一方認為「只要不斷付出感情,對方就會被自己的努力打動」,殊不知這可能是超可怕的惡夢。從書中案例也可發現,施加性暴力的人可能是配偶、男女朋友、同學、朋友的朋友……,被施暴的過程中,或許沒有激烈反抗,或之後又發生了好幾次關係,讓這位受害人因為不符合社會所謂的「完美受害者」形象,讓他們說不出口,甚至沒意識到那就是性暴力。

書中也有那種你很難說出口(甚至別人不會在乎)的生命片段,比如,懷疑自己被跟蹤的回家路程、朋友伴侶有意無意的性暗示、擦肩而過的路人隨易性騷擾、約會強暴,分手後的騷擾……等,難道真的是因為太晚回家、打扮不妥、行為不檢點、讓人情感上受傷了,所以你就活該受罪?

這社會看似崇尚理性溝通,知道不該檢討受害者,卻又認為「是A受害而非B受害」必有原因,無論非自願的(例如美貌)或者有選擇的(服裝與行為)。但因為一切似乎很不合理、無法被相信,還有那麼多閒言碎語,讓我們很難把焦點放回「身體自主權」。

因為不符合社會所謂「完美受害者」形象,讓受害者說不出口。(圖/《這不是沒關係》)


愈來愈多談論性暴力的文章,開始出現男性也是受害者的提醒,這本書也沒有遺漏,男性受害者通常受限於社會傳統觀點──被女性騷擾是不是自己太軟弱?自己把事情看得太嚴重?甚至被迫發生性關係,還會被認為「賺到了」。

本書也收錄男性受害者的案例。(圖/《這不是沒關係》)

 

我相信性不是罪大惡極,相反地,性是讓人愉悅、感到滿足的,這也導致「惡意的性」難以被承認。書裡的「你也覺得享受吧」,殘忍摧毀了受害人的意志──如果這件事是惡意的,為什麼他要這樣對我?如果我把爸媽的責備、社會的怪罪牢記在心,是否就不會這麼慘這麼痛?還有,受害人日後能放夠下「未能自保」的愧疚,重新享受性的美好嗎?下一次,當受害人說不要親、不要抱、不要做愛時,會被聽到嗎?

男性受害者被迫發生性關係,還會被說成是「賺到了」。

對他人使用性暴力,還要對方享受,殘忍摧毀了受害人的意志。(圖/《這不是沒關係》內頁)


別忘了,有些人只是沒說出來。當他們聽著類似遭遇被討論時,聽進耳裡的,是這個社會的嚴厲要求,想著的,是當初自己不夠強悍,才無法成功拒絕或逃開。即便現在已經長大了,回想起那個時刻,還是很難原諒當時的自己。請別再那麼想了,他人難以理解你的痛苦,絕對不是你的錯。是這個社會思考如此淺薄,以至於一直讓人受傷。

書末,作者也給了如何陪伴性暴力受害者的建議,包括:

  1. 傾聽(不評價)
  2. 支持(即使對方還沒準備好要談也沒關係)
  3. 更積極觀察各種讓人不舒服的狀況,並阻止它發生(家人與其伴侶的關係、路人不尋常的爭執......等等)
  4. 如果你是受害者,絕對可以主動尋求幫助(如:衛福部113保護專線、各地性侵害防治中心)

站在巨大冰山的一角,我們不只要給受害人一個擁抱,還要給孩子正確的觀念:

  • 說出拒絕的話,是權利,但不是義務。你本來就要被認為能掌控自己的身體,任何人要碰觸你、和你有親密行為或語言交流,都必須取得你的同意;
  • 性暴力加害者不是因為愛才那麼做。他們只是利用自己各方面的優勢(身分地位、體型)來傷害對方,以建立自己可悲的人生成就感,以為那是攻城掠地。才不是,這社會已經有愈來愈多聲音在說,男人女人都不是獵物,即便我們覺得自己很美(並因為自己被稱讚而喜悅),也不代表要成為某人的性慾對象;
  • 拒絕不是扭捏作態。我們想保護自己,但同時也有感覺和慾望,就算這好像是常見的異性戀腳本,就算那些加害者、網路上的人跳針說「人帥真好,人醜性騷擾」,你絕對可以為自己做決定,無論同意或拒絕;
  • 我們有能力介入性暴力事件、制止鼓吹性暴力的文化。例如,關心同行友人在聚餐後意識是否清醒,是否平安回家?例如,不必忍耐「蕩婦羞辱」的任何字眼──我們不覺得幽默,不是因為自己太嚴肅,而是要讓開口羞辱女性的人知道,就算他不明確指誰,但女性沒有必要浪費生命包容那些羞辱字眼,才算大氣大方。直接表達不悅、不舒服,並非傷害了誰的言論自由,而是抗拒那種「我沒想這麼多」的鬼扯,最好態度強烈到讓對方羞愧。

性暴力與這個社會的偽善態度、性別迷思有關。無論身分位置、權力高低,當他的欲求無法被滿足,都不能用暴力的方式進行奪取,或許讀這篇文章的你不曾做出太極端的暴力手段,但你想過自己的既得利益者地位嗎?你可能不屑認識、學習女性主義,那你抗拒過傳統父權社會推崇的陽剛與秩序嗎?

我們若要降低暴力發生的機率,要做的不是「保護」女性、兒童或任何權力弱勢者,反而是:不控制他人、不支配他人的身心、不合理化任何暴力的發生。


曾任報社記者,現為「半媽半X」自由文字工作者,偶爾在從小長大的社區賣菜。育有一狗二孩三貓,關心兒童與動物的權益與未來生活環境。合著有有田有木,自給自足:棄業從農的10種生活實踐 》《餐桌上的真食:用腦決定飲食風景,吃出環境永續 《遜媽咪交換日記》,以及《迎向溫柔生產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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