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白說,這樣的區隔是不夠細膩嚴謹的。
早在偵探故事開展之初,甚至在推理小說之父艾德格.愛倫.坡發表〈莫爾格街凶殺案〉之前,英國就有十分社會寫實、觸及犯罪主題的長篇作品《凱勒伯.威廉斯》了,還能從中嗅出濃濃的政治味,廣受無政府主義者的青睞。這類偶發的、未能引領閱讀及寫作風潮的嘗試,也散布在歐陸國家、美國、澳洲等地,更多偏往純文學的領域叩問探索,但也難說有沒有受到偵探大眾小說的影響,杜斯妥也夫斯基的《罪與罰》便是一例。
反對將其視為犯罪小說的評論者與推理史研究者,多半採「偵探小說」的觀點予以否定:這書沒有明確的謎團事件和偵查線索、缺乏井井有條的嚴謹推理過程,不過是一樁令人唏噓的底層悲歌爾爾。可是以現代犯罪小說的元素特點來加以分析,《罪與罰》倒是相當典型、肯定列入經典的優秀之作。
那麼,現代犯罪小說具備了哪些元素特點呢?首先,作家們改以「角色的心理狀態及變化」為基礎,少談一點(或避而不談)「誰幹的」(whodunit),轉而在「動機為何」(whydunit)上使勁著墨。因此主角不再是刻板的古典神探形象,先前介紹過的冷硬派私家偵探正好符合這個「探索」需求,又或者讓黑色小說裡的凡人素角深陷其中,沒辦法像夏洛克.福爾摩斯「不沾鍋」式的冷眼抽離,就連自己私密的感情生活、對正義對錯的價值評斷、時時身處灰色地帶與甜美誘惑(通常非財即色)等等,全盤暴露在閱讀者眼前。
如果與昔日的偵探小說相比(注意,偵探小說在這時並沒有遭滅絕取代,但的確受到強力的挑戰,日漸遠離推理舞台的C位),這就像是截然相反的藍海世界,從清教徒般的教條生活(各位還記得推理十誡以及二十守則嗎?)轉投慾望橫流的溫柔懷抱,但這種看似壓抑許久後的顛覆爆發並非物極必反的激情結果,有許多研究論述不約而同將矛頭指向了一個重要的年分:1945。
這一年,二次世界大戰結束。短時間內為全人類帶來巨大創傷的兩次戰爭,衝擊著所有面向,當然也包括推理書寫。名偵探真的具備撥亂反正、洞悉陰謀真相的異人能力嗎?如果這是種相信評判智慧、自決能力的共同理想,戰爭的爆發不啻是一記響亮的巴掌。戰後的復員復甦、嬰兒潮世代誕生、延續的強權冷戰與地區性的衝突,各種風吹草動或直接或間接地反映在更迭後的推理寫作,人們益發看重變化的經緯、好奇隱而未現的思緒,接受諸如連續殺人犯、反社會人格這類標籤術語,悠遊在寫實生活與虛構創作、可以殘酷也可以娛樂的兩端。
和偵探小說的黃金年代相比,彼時的讀者若能穿越時空來到今日,也許會覺得這世界病態得嚇人、淪喪至無以復加的地步(又或者,亞瑟.柯南.道爾此刻復活,看了《天才少女福爾摩斯》、《新世紀福爾摩斯》後,會做何感想?)──麻煩來了,那我們該怎麼看杜斯妥也夫斯基的《罪與罰》呢?它可是發表在1866年的俄羅斯啊!
這不夠細膩嚴謹的介紹分析,請容我下一堂課從「警察」這個職業補充道來……
作者簡介
現任社團法人台灣推理作家協會理事長,長期撰寫推理小說導讀、解說、評論與推薦,並主持講座、讀書會、寫作課程等活動,編有《偵探蒐藏誌》等書,為Readmoo電子書店「閱讀最前線」撰寫專欄、長期策畫博客來網路書店推理電子報。正職為出版社文學小說編輯,工作資歷十五年,曾任城邦出版集團馬可孛羅文化副總編輯、讀書共和國集團讀癮出版副總編輯、新經典文化副總編輯。
台灣推理作家協會臉書粉絲團:https://www.facebook.com/taiwanmyste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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