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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把我當成瘋子、怪咖,我都想瘋狂地和他做愛親吻──讀布考斯基詩集《愛是來自地獄的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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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讀書筆記bn

愛是來自地獄的狗

愛是來自地獄的狗

在啟明尚未出版《愛是來自地獄的狗》之前,我其實並不認得布考斯基(Charles Bukowski),也從未讀過他的作品,但是當我打開它之後,從第一首〈珊卓〉開始,就已能感受到他透過文字所呈現出來的魅力,進而無法停止地直到尾聲。相較於以往我讀過的詩人,布考斯基在於文字上的解構與編排,是我未曾見識過的,恣意、頑強的斷句起初讀來雖然令人討厭,一如他在別人眼裡所建立出來的形象相同,「就是一個混蛋」,然而這些想法卻總會在我讀過兩、三遍以後又導向不同的終點,如〈有個詩人〉中幾乎整首斷得自我,最初會認為詩裡的詩人很討厭,因為嘔吐這件事,而後讀到他的朗讀不被重視,又頓時感到同情,最後又因為「只要有/錢可拿/在哪裡/嘔吐都/沒問題」的這段結尾,讓一切淪為啼笑皆非的處境。

儘管打從心底認同這個人確實是個混蛋,但是卻混蛋得可愛,並且對所有事物的看法與理解都是那樣有趣、浪漫,有趣的部分在於他總是跳脫常人思考,去理出一個荒誕的結論,比如〈試著趕上進度:〉中:「只要再打一炮/我就趕上進度/就可以再愛上我女友——」,他將對女友之間與愛的橋樑建立在和別人打炮之上,聽來實在荒謬,可卻凸顯出他就是這樣的人,並且還是有人深愛這樣的他。另外像是〈親切的來電〉中,當他接到來自妓院的電話,並得知裡面的女生喜歡他的書之後,他就喜歡這通來電,並為此感到親切,但到底是因為有人喜歡他的書,還是因為喜歡他的人的身分是妓女這件事,也實在耐人尋味。最後不得不提到〈肏〉的末段,是全書中我認為最有趣的一段:「只要注意/她的/頭髮就好/但卻還是撇見了/她的鼻孔/豬一樣的鼻孔/我再試/一遍」,這段讓我直接聯想到周星馳的電影《喜劇之王》,裡面飾演酒店妹的張柏芝,在面對極醜無比的客人無法招架時,媽媽桑便會教她,遇到的客人眼睛不好看,那就看他的頭髮,要是頭髮不好看,就看他的鼻子(笑)。

布考斯基的詩總是圍繞著生活、女人、啤酒,活脫像是底層生活者的居家顯影,他利用純粹的文字將原本該是狗屁倒灶的事物都處理得像是電影情節般,充滿味道與畫面感,每回讀著都讓人身歷其境,彷彿置身他的房間與汽車旅館之中。然而在這一切看似浪蕩不羈的表象底下,卻又隱藏不掉他對於愛的渴望,咯咯笑的同時也能在其他地方看見他毫無掩飾的悲傷。以〈獻給艾爾〉、〈凌晨十二點十八分〉這兩首為例,他同時提到了「老」這件事,「衰老」透過他寫出來的文字都令人感受到絕望,好像一切沒有轉圜的餘地。以及一些段落如:「寫紫色的詩」、「女孩不再來找我」、「電話只響了一次」、「拿起斷頭/擺回/脖子上/但無法入睡」也同樣給了我相同的回饋。

布考斯基看似浪蕩不羈的表象底下,隱藏不掉他對於愛的渴望。(圖/《愛是來自地獄的狗》內頁)


他告訴你懂得愛的話就必先愛自己,赤裸地呈現所見,一一擊破令人迷惘的悲慘世界,不賣弄文字功夫也輕易擄獲讀者的心,同時和性的連結是那麼誠實,沒有任何花俏的措辭、華麗的衣裳,使普世價值所框架出來的骯髒及汙穢,都存在著他自己的獨到見解,更把玩出屬於自己的況味。如此心思細膩的莽夫,你要如何不去愛他呢?特別是在讀完整書以後,我還真希望我就是一個活在七〇年代的美國女子,就算把我當成瘋子、怪咖,我都想瘋狂地和他做愛、親吻,可以的話,幫他倒杯水、一起伸懶腰、拿克蟑噴小強,最後要他,為我寫詩。

以語言、形式上來說,我沒有辦法直接告訴你布考斯基之於詩而言到底稱不稱得上是好,可是如果要我推薦一首關於性、愛及情慾的詩,他無疑會是首選,無論過去未來,他都終將佇立在頂端,並且屹立不搖。


作者簡介

三十三歲,貓奴,雲林人。胸無大志,覺得愛情、性與搖滾樂是世界上最美好的事。作品曾散刊於《衛生紙詩刊》(20、33期),2017年獨立出版詩集《把你的心跟肺挖出來帶回鄉下餵狗》,2019年由啟明出版製作發行《把你的心跟肺挖出來帶回鄉下餵狗》全新版本,增錄兩百餘首新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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