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不是很可愛嗎?趁機推銷自己的作品。
徐珮芬說自己的寫作是為了使人愛她,我個人是不相信這回事的,但作者說說,讀者就姑且信信,反正你可以想像寫作就是一個充滿誘惑的洞窟,作者在洞窟內裝飾許多媚惑之物,勾引你的前往,等到你走進洞窟,再張大口瞬間把你吃掉。我想寫作使人愛己,大概是這意思吧。
說這些的用意是:我接下來要告訴你的,請你全部不要當真。
有些問題是在脆弱的時候會不斷冒出來的,我相信菸酒藥物性愛各種迴避機制,都是因應人的脆弱而產生的。在我比較黑暗的時刻,我會不斷思考寫作是否值得,如今所受到的敵意是否是我自找的?為什麼我沒什麼朋友?為什麼大多數我喜歡的作者,我一接觸後就忽然開始不喜歡了,是因為看見他們的真面目嗎?那究竟我從前喜歡的是誰呢?為什麼想被看見的人都沒看見我?
那時候我會想起我在《我討厭我自己》中的那首〈我只想和你一起看電視〉:「我只想和你一起坐在沙發上看電視/一起吃飯/或者出門/去很遠很遠很新很新從未有人抵達/我們也還不知道在哪裡的地方/就在那裡一起迷路/也許就在那裡一起生活」,在當時的我很少寫情詩,這首對我而言也並非情詩,我只是對一起看電視這件事情非常著迷罷了,那似乎象徵著什麼平和寧靜和諧的共存狀態。
曾經我對詩的想法是這樣的,我放置於《我討厭我自己》的作者簡介中:「所有的詩,都不是寫給你的,你讀了,你以為就是寫給你的。但其實不是,沒有人在乎你。而有時候寫詩也會是這樣的:所有的詩,都是寫給你的,你讀了,你以為是寫給別人的。但其實不是,我只願意在乎你。」
在我比較強壯的時候,我會相信這樣的自己,我相信我是寫給我自己和某個人的,但大多數時候都被其他人讀到了,所以造成的所有後果,都是我咎由自取,是我自作自受。於是那些被責難的痛苦,便與值得不值得無關了——因為我知道自己是寫給誰看的,我知道我自己是誰。儘管我真的,沒有很喜歡那個自己。我覺得常常我們都在推廣「找自己」、「尋找自我」之類的,當然我是很相信這件事情的,只是其中有個極大危險性就是,你會真的找到了,然後你真的,恨死那個東西。
怎麼和那個東西共處來生,是一輩子的課題。
自我的課題和他人無涉,如果因為思考自我的課題過程中出現的產物,被他人喜愛,非常,非常幸運,但如果因為這過程出產的東西而被憎恨,那也就只是,副作用而已。就像所有治療的藥物都有副作用,所有愛都有副作用一樣。那是選擇,選擇就必須付出代價,重點是,你所做出的選擇,而你對那個選擇負責。
所以儘管人已經是殘破布偶,我還是希望你能看看我那時候的樣子。
而我說那時候的樣子,其實是那時候的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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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希望你看看我那時候的樣子〉
出自《恐懼先生》
如果你讀過我的詩
那就好了
不是現在,是那時候的
現在詩還是好的
只是人爛掉了
曾經那麼奮不顧身
只想好好待人
不在乎被不被善待
活在一個小小的房間
不徵求他人允許
只寫想寫的東西
只做想做的事情
開一間雜貨店
不在乎民主
只賣我喜歡的東西
只跟我喜歡的人說話
只開我想開的日期
不需要人群
不那麼懷疑自己的身體
成天練習消失的本領
有真的真的真的真的真的真的很喜歡的人
他是我專屬的怪物
已經不快樂很久了
不確定是從什麼時候開始的
如果你讀過我
那時候的詩就好了
好希望能和你遇見在那個時候
好希望你能看看
我那時候的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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