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始認真讀李娟,是因為發現,原來她「要在不在」的。
好比《遙遠的向日葵地》,乍看像是她與家人一起在烏倫古河岸邊租地種葵花的幾年生活,書翻沒幾頁就明白種地的人是她媽。墾耕不易,人要在戈壁裡靠著精算配給的有限水源,種出幾十上百畝地的作物,那是向天在討命活。在文明成分高一點的地方,人權通常得依循種種辦法跟國家社會吵,但在這裡,得赤手空拳對天去要。我對於生存的想像,在這裡不太適用。
書裡說荒說野,我本來當是作家的文學浪漫,末了看見附上的幾張照片,才明白她說人睡在地坑裡、餓極了從溝裡舀泥水煮飯、外婆拿拐杖篤篤敲地不能信種得出東西來,全是白描。戈壁真是荒的,我在谷歌地圖上找到烏倫古河,衛星鏡頭底下一片土黃,唯獨這條河流行經之處,如她所說「沿途拖拽出漫漫荒野中最濃烈的一抹綠痕」,放大來看依附著綠痕兩側的農田,一塊塊方整縝密,全是人心對生活的工計。李娟說她想寫,卻沒能寫出「人的意願與人的豪情,人的無辜和人的貪心」,是很難吧,大地承受貪婪的吸吮固然哀傷,但想要過上日子的人又有何辜?
剛搬到地邊的第一天。紅衣為李娟的媽。(攝影 / 李娟,提供 / 東美出版)
更何況想要過上日子的人是她媽。她媽在豔陽下裸身揮汗鋤草巡田;在表定的澆地時間裡,隨時預備好操起鐵鍬,和下游截水的人幹架;需要一件羽絨衣的時候,按捺心理掙扎一口氣殺掉三十幾隻家鴨取毛;把兩根三公尺長的松樹幹,轉乘三趟禁止在車頂裝貨的長途巴士,帶到城裡給女兒當曬衣桿。言談間自稱老子,遇事操他人先人,她媽是有魄力犁得開荒漠粗礪的人物。種地在文學裡也許是一種生活方式,在北疆卻是一場人身肉搏的賭局。能在緊要當口活下來的人,通常不是停下來思索生命的那個。
種葵花這幾年,李娟並不都在田裡,有時在南方,有時在北方。嚴格來說,即使在家,她也不在田裡,粗活她沒力氣幹。媽媽和繼父連夜為種子拌藥時,她在旁邊舉燈;媽媽騎摩托車到村裡開店賺錢的時候,她在家裡煮飯拔草餵雞。在這個賭命的格鬥場上,她不是有贏面的選手,無論心裡多麼抱歉跟不上隊伍幫不上忙,也只能站在一旁跟著吆喝,甚至還要懷疑旁人這樣的拚命到頭來得著的是什麼,人類在這片亙古沉默的土地上翻騰的又是什麼。
她生來要問,生來要想,生來要寫。別說兩腳踩在田裡的她媽不能理解,恐怕連李娟自己都說不上來,一路聽從文學的決志,最後能走向什麼地方?她自省起來頗為嚴苛,對於不能說出口的事情自認為懦弱虛榮,我卻覺得她有時候坦蕩得像那片叫人不敢妄斷的沙漠,寫田裡無可避免的農藥與化肥,不怕失格於環保正確;寫媽媽疏於留意外婆的臉給沙塵蒙成黑臉,也不怕落入不孝罪名。儘管是在那麼樣人心深遠的大國裡,一個載譽文壇的作家,說起話來卻一直像是,自知在天地間無從隱遁的獨行人,不怎麼把好的說大,也不特別把壞的寫小。她「在」得了哪裡呢?人如果在了什麼地方,離天地就遠了。
抵達地邊的第一天。 李娟餓壞了的外婆和不停幹活的媽媽。
烏倫古河北岸的沙漠,遠處是李娟她媽。(攝影 / 李娟,提供 / 東美出版)
生活是各種「在」與「不在」,要是在探尋究竟的路上,自然不在家。我看不出李娟的家在哪裡,或許是有外婆在的地方,或許是有媽媽在的地方,或許是她一直夢想著的,能養兩隻雞種幾棵蔥的某個小屋小院。也或許,人類企圖把家定義成一處,根本就是出於無知或偽善的自我設限。每一次讀到她寫帳裡帳外的傻兔呆雞、神貓忠狗,我都看見那是一個女兒,正「在」那個她媽用不知哪來的力氣,豪邁猛直,從荒蕪裡框出來的家。媽是知道的,她說:「我家啥都有,我家啥都乖。」兔乖雞乖貓乖狗乖,女兒也乖。儘管家與家人的相對位置,是永遠難解的習題,但通通都在的那一刻,誰都只能盡量感恩。
種葵花的地方有家人,有家人的地方是個家,但是那片葵花田,終究位在非常遙遠的地方。她對於自己當下所「在」能有幾分理所當然,或許就得為當下的「不在」,償還多少心頭牽絆。從李娟身上看見在與不在,我不確定是為她還是為自己感慨,也許這一生,人就是要在離開與到來的往返之間,折損並滋養,迷惑並領悟,慶幸並哀傷。
「我和那兩條狗一起,在茫茫夜色中長久凝視遠方的黑暗。共同渴望明亮的車燈突然出現在那個方向。然後渴望它是真的朝這而來。渴望它越來越近,越來越亮。」
結論也好,棄題也好,我只能說,人活在這艱硬的地上,有狗真好。賽虎好乖,醜醜最勇敢。
李娟說:「癩皮狗賽虎,總是直立後肢,探頭久久凝望遠方。我好想知道牠看到了什麼。」(攝影 / 李娟,提供 / 東美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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