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蘭登.山德森(Brandon Sanderson),1975年生,作為一個作家,尤其是已經被看作能和「時光之輪」作者、奇幻大師羅伯特‧喬丹(Robert Jordan, 1948-2007)比肩的小說家,他實在很年輕。
2005年,他的《諸神之城:伊嵐翠》在美國出版,除了拿下各項奇幻小說大獎之外,在書市也大賣,當年他30歲。隨著他的三部曲作品《迷霧之子》,從美國大賣到全世界、從奇幻類讀者賣到大眾讀者,手上作品幾乎都賣出了電影版權、電玩版權。依舊三十幾歲的他,從當年美國內布拉斯加州的電腦前,現在人也到了遙遠的台灣,準備和他當時可能沒想過的讀者們見面。除了採訪者,還有一群被挑選出來的興奮高中生粉絲見面。
這位熱愛閱讀與寫作的作者,其實很容易讓人聯想到宅男氣質。關於這半生的轉變,始於十四歲。當時中學的他,算是個壞學生,也不是做了什麼多壞的事,就是每科功課都不好,也似乎沒其他什麼特別突出的項目;就容易被看作學習態度懶散的那種壞學生。直到一個老師借了一本奇幻小說給他看,他終於找到一樣他熱愛的事物。
那本書是Barbara Hambly的《Dragonsbane》(中譯名《龍魘》),他當然記得;他甚至也記得那位老師的名字,Mrs. Reader,現在所有山德森的書迷或許也都該感謝這位老師。當年的他,開始主動找任何讓他感覺類似的小說來讀,開始認識了他心目中的大師群,比如David Eddings、Melanie Rawn、Anne McCaffrey,乃至Robert Jordan。當這位年輕奇幻書迷累積閱讀經驗值到一個階段,他和許多同伴一樣開始考慮轉職:自己寫奇幻小說、成為奇幻小說家。他也很快知道此番一轉的系統條件之一:需要學歷。從此,他考試成績進步了,雖然還不到從此都考一百分的程度,但從此找到一樣生命中熱愛事物的他說:「我真覺得奇幻小說救了我。」
作者的故事是如此簡單甚至勵志,但他的作品,也許就好在並不這麼簡單,卻還好看。他的作品與其他奇幻小說不同,甚至能讓許多非奇幻類型讀者,也都喜歡上他的作品,秘訣何在呢?「很抱歉我得從這裡開始解釋,」他大概不希望自己寫出來或講出來的東西稍微沉悶,「寫作上,我把一般小說大概分成情節、場景、人物三項,奇幻類還要加上設定。我其實無時不刻都在想故事,但分開想,想到有趣的設定、想到有故事的人、衝突而出奇的情節,他們都被我存放起來。等到某個時候,他們會產生化學變化。」
以「迷霧之子」三部曲作為例子說明吧?「我原先有個點子:幾乎所有奇幻故事,說得都是勇者打敗大魔王的旅程,即使『哈利波特』系列也是吧?你想一想,這些大魔王也蠻可憐的,好不容易得到了無比強大的力量,但還是得讓每一代不同的青少年們來把他打敗。如果有個故事寫的就是『大魔王這次打敗了勇者,接下來呢?』,這就是開始寫作『迷霧之子』的第一個想法,也所以會想到『反抗軍』啊之類的。但其實之中的鎔金術系統,是我一直對元素週期表很有興趣,本來就先想到記下來的。這兩者有天在我腦袋裡像粒子撞擊產生了變化,就出現了『迷霧之子』的起頭。」
「我在我的電腦裡,其實建立了一部屬於自己的百科全書,像是維基百科,當每一部作品進入寫作階段,我也會開始把設定整合在一起,能力設定系統、人物背景與關係、年紀與事件相聚年代。寫小說的過程裡,也要常常會去參考檢查,避免錯誤之外,有不合適的就得修改。」
想像力的另一大輔助,當然是知識的參照。在相對篇幅短小的『迷霧之子』外傳《執法熔金》之中,山德森做了一項奇幻類型裡前無古人的嘗試:在奇幻設定裡的世界裡,加入進入現代的科技演進,一躍幾百年,從大概文藝復興進入有電有車有槍有砲的十九世紀。
「我發覺沒人這麼作過,當科技演進或者故事演進先被暫停,可以在作品的世界裡層層疊疊地寫,比較容易宏觀,產生史詩感。而我也知道加入科技演技還有很大的難處,最難的就是你很難去推估那個奇幻世界的科技發展方向:當一個世界有各種能力的迷霧人,他們在交通系統或者武器系統上會是什麼發展呢?或者他們在學科上,也許礦物與化學特別發達,但宗教源流因為曾經的事件又一定有不同的發展。『當過去變成了神話』確實是種挑戰,不過最接近的導航系統,可能還是我們這個實際文明的歷史發展了,我透過大量閱讀,來協助我想像並建立書中的世界。」
「『迷霧之子』三部曲,我寫作時想像的陸沙德就是巴黎;《執法熔金》的參考座標是1820年代的倫敦,你讀了《王者之路》了嗎?其實我寫之中雅烈席卡時,想像的是三國時代的中國,那位帕山迪殺手進入宮中旁人眼中看到的他,是參考了中國元代對白種歐洲人的一些描述,他是那個場景裡唯一的白種人。」但他也趕忙補上一段:「不過這是我寫作時參考的想像,我認為任何讀者在讀小說時,都有那種憲法的否決權,甚至即使我寫這角色是綠眼睛,讀者可以自行在心中修訂他就是藍眼睛。」他的態度從一個熱情的奇幻宅神小說家,快速地轉換到顧慮讀者反應的國際暢銷作者,但一貫真誠,也一貫能逗笑在座的讀者。
讀者高中生發問了,他們還能認真地把「題旨」這類的題目問出口。但,如果妳也讀過他的小說,在愉快地被故事說服的旅程之後,你是會好奇,作為一個年輕的作者,布蘭登.山德森為何能夠不天真地寫出那些角色的「信念」等等美德?尤其如果對於習慣在故事裡辨認孰正孰邪的讀者,終究會被他的故事帶出這種幼稚的二元之外。
「我一直相信,每個人都有讓別人失望的時候。但幾乎所有人,都把自己當作自己裡的主角來活,採取英雄的角度。甚至,即使你作的是些自己都知道的『壞事』,你也可能會有一些心理機制來合理化自己的行為。」也許他是更有耐心地,試著對眼前這些高中生讀者說:沒有人想做自己都不能接受的人。也所以年紀還輕的他,從第一本出版作品《諸神之城:伊嵐翠》開始,書中有很多奮鬥與難關來自人際之間,「未亡人」莎琳試著學習並掌握宮廷鬥爭,來拯救這個國家、「迷霧之子」紋在革命裡擔任的主要角色是假裝成貴族世家,好參與那些衣香鬢影但勾心鬥角的舞會。「每個角色都在故事裡面臨到同一個處境:我想要得到的、想完成的,為何無法完成?當角色間這些目標或利益產生衝突,自然就會有些爭鬥。嗯也許我們常常還是喜歡兩個角色拿著劍互砍── 如果這部份寫得夠精彩;但拿劍互砍的方式有限嘛,我沒辦法從頭到尾在讓每個衝突都用這解決,就像現實生活一樣。」
「關於情節、設定與人物,我對小說中情節和設定怎麼安排,會設想到很細緻;但對角色不會。我知道這些角色是誰,但到了每個情境,得作哪些決定,甚至會把一定程度的故事帶往哪裡,得到了時候角色才會自己決定。」那如果細心鋪陳節奏與謎底結構的情節,和小說角色會採取的行為不相符合的時候怎麼辦?「若發生過這種情況,我會選擇把這個角色換掉,回頭去修改,換另外一個角色進到故事裡。」
訪談裡,他其實已經毫不吝惜地,把許多技術上的經驗,那些可以稱為「寫作秘訣」,像是「大大」們在部落格上以驕傲又神秘的方式偶而寫一些出來的淺薄寫作通識不同,想的深度不同,分享的直接與簡單程度也不同,彷彿他還是十幾歲,與其他愛讀奇幻小說的同學們分享一樣。
你不禁想,某個角度來說,他其實算是某種奇幻阿宅們的夢想成真範本了,成千上萬的人熱愛閱讀奇幻小說,進而自己開始寫,而他彷彿是天降神兵那般,三十歲出頭已經是類型的頂級作者,作品本本大賣、書評獎項盡皆稱讚、接受「欽點」,來續寫自己少年時心中最愛的「時光之輪」系列……
「所以我從沒有放鬆過,我依舊每天固定寫作、為寫作準備,或者我離開我喜歡的工作桌前,飛到這裡和喜歡奇幻的讀者們分享,我知道這些是我該做的。」這是他在訪談中唯一稍微激動的時刻,「很多人知道《諸神之城:伊嵐翠》是我的第一本小說,其實準確點說,那是我的第十四本小說。在《諸神之城:伊嵐翠》之前,我寫完了十三本完整的小說。」
「我也曾看過許多朋友,對於寫完第一本作品後的境遇很在意,很可能就灰心了」他舉了個簡明的例子:「當你第一次坐上鋼琴前,你不會期待自己就彈得像蕭邦等大師一樣好,但奇怪的是,很多人對自己第一本寫完的書,沒有遇到好的反應很不能接受。對於寫作,我想最重要的就是練習,不斷練習;甚至閱讀也未必能幫助你的寫作,我只能坐下來寫,並且把每一本都寫完,一點一點進步。妳如果想的是成功之類的事,或者去寫軟體會比較好賣,我持續寫作的原因,是因為我喜歡寫。」
他是真的真的很喜歡寫,問到他目前手上的寫作計畫:「目前大概還是會優先寫『颶光典籍』系列(這套中譯本目前出版的《王者之路》兩巨冊上下集算是一集,他預計為這部作品寫兩個五部曲,共計十本!),也常有人問『迷霧之子』世界會否有續作,其實都有,我有好多故事在想,好多故事想寫!」他越說越開心,又分享了一個預計要寫的故事點子:「如果有種病毒,他有傳染性,類似感冒,會感染但也會自行痊癒,但只要感染的人在生病期間,就會有某種特別的能力,比如會吐火球,但病一痊癒能力就消失了。像是種超能瘟疫在不同城市間無形地傳播,能力的設定可以誇張一些;想像一下,比如城市裡的警備組織,得怎麼應對,應該蠻有趣的。我會這麼設定,是因為這符合生物學,病毒或細菌為了生存,必須提供宿主更優勢的能力,帶他們到更遠的地方……」
三十幾歲的奇幻大師,當然是超級年輕;但當他說起故事,你真的全看不出他的年紀,你越聽這故事與設定越完整了,不禁問這能寫嗎?這些有趣的點子搞不好就被抄走作發揮了。
「可以啊,你寫出來大家知道了,我就更得趕緊把這作品寫出來了。」他沒說出口的是:無論那是源自許多讀者原本想像的,布蘭登.山德森就是某種說故事的「邪惡的天才」,總是能寫得好又不落俗套;或者只是來自他自己所謂「練習又練習」後得到的踏實自信,反正作為小說家,他不怕分享自己的點子。
作為讀者,我心裡想,這不只是寫不寫得贏他這種問題,而是最後應該會又經過「粒子撞擊」和不同的角色進到故事,總之絕對會好看,也絕對會合於類型但又與眾不同。
關於奇幻類型,對於關心小說的讀者來說,可能有個離題的有趣想法:西方的奇幻傳統,到華文裡除了那些比如《封神榜》《西遊記》的話本,某些比較誇張的「武俠小說」,是否會被其他文化背景的小說讀者先假奇幻類來看待與閱讀呢?
這好像離題太遠,但如果你面前坐的是奇幻新世界的宅神小說家布蘭登.山德森,可能又不算了。曾在聊到電影時,說到「我不是因為在台灣才這麼說,我很喜歡『臥虎藏龍』,那也給了我靈感」的他,大概是有聊開早就想找人問那般,翻了他筆記上得一頁問我,說「我問台灣朋友有沒哪些當代”Fantasy Novel”該看,有朋友推薦我看這個,說我會喜歡,」我一看紙條,在上頭他朋友寫給他的是張大春的《城邦暴力團》。
「這個有英譯本嗎?」為了搜尋腦中資料庫為他回答這問題,我先把腦中關於類型等等學理問題暫存推開。第一時間我想到的是,會吧?我想布蘭登.山德森會喜歡讀這本小說。然後他會因為《城邦暴力團》,又有很多新的點子與靈感,最後又以一種可能辨識不出來的另一種好看故事寫出來,出現一本裡頭有劍與魔法的好看小說裡。
〔布蘭登.山德森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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