偵探推理小說中的「Why」,其實是這個類型書寫中算是較不受重視的一個區塊。畢竟,除了心理變態殺手如「開膛手傑克」之流的連續殺人魔外,一般刑事案件中財殺、情殺和仇殺,是最常見的三大原因,幾乎沒有例外,最多也就是兩兩串連而已。但是,真的如此簡單嗎?所謂看似簡單其實不然。仇殺二字常常看不到也摸不著,真正的殺父之仇、奪妻之恨太過明顯,如果是義憤殺人普遍說來在現實中都可以獲得法官的同情票,在小說裡卻可不一定有賣點,於是就有作家開始想一些莫名之仇出來了。
首先,推理小說女王陛下就給了我們很多厲害的案例。《ABC謀殺案》是阿嘉莎.克莉絲蒂筆下最出名偵探白羅的代表作之一,她在這本書裡讓讀者同時見識到廣義和狹義「Why」的用法,同時呼應了愛倫坡作品的推理守則:「摸蛤仔兼洗褲,一兼兩顧」(台諺)地完成這部精彩作品──如果你尚未讀過本書,那請你務必追讀此一傑作。而克莉絲蒂最鍾愛的名偵探瑪波小姐則因為最會洞悉人心,就幫我們對「Why」的用法示範了兩次:第一次是狹義的「Why」,那是在《加勒比海謀殺案》中,由於謎底太出人意表,讓我好生震撼,感嘆女王不愧是女王;另一本就是我極為激賞的《謀殺啟事》,「Why」廣義地貫穿了整本作品,讀者一開始就會被吸住眼球,因為她是那麼的荒謬絕倫、非常地不現實,但是隨著故事的演進也就越來越引人入勝,到了最後急轉直下,結局是那麼地合情合理,讀者只能佩服得五體投地,只剩高呼「陛下英明」的份了。
推理小說的案件中,「Why」的角色其實很重要,廣義來說它構成了案件發生的必要條件,名偵探或是警方及執法單位一旦能解決了這個「Why」,基本上凶手就呼之欲出了。日本本格推理大師橫溝正史的《獄門島》就是這樣的作品。書中所呈現那麼怪奇的殺人手法,在金田一耕助對於「Why」做出充分完整的解釋之下,竟變得那麼理所當然,再無神祕可言。
另外,東野圭吾那本獲獎無數的代表作《嫌疑犯X的獻身》,就是利用「Why」來抓住讀者的注意力,因為犯人的身分並不需要讀者太用力追查,因為目標早早就出現在讀者眼前,所以這個案件的「Why」就成了非解決不可的重心,不然案件進不了法院的。至今出版都沒有失投球的中山七里,那個「御子柴律師」系列三部曲也同樣圍繞著「Why」來構成整個案件,當讀者可以抓到作者設計的「Why」時,也就是故事完成解謎的時候。
歐美作品中也有不少像《母礙》的作品,以「Why」來貫穿整部小說──應該說,這已經是懸疑小說的根本了!最近在台灣的推理書市上,一直能找到這類作品。例如,新近崛起的暢銷作家珀拉.霍金斯成名代表作《列車上的女孩》和後來的新作《水底的妳們》,也是在懸疑故事的氛圍中,利用「Why」的概念解釋整個懸疑故事是如何和為何發生的,完整交代了故事結局,讓故事不至於成了胡言亂語或僅僅是病態的想像。
基本上來說,作者利用「Why」完美解釋了懸疑故事的癥結點,讓「可恨之人必有可憐之處」的結果被讀者接受,這其實是很高超的寫作技巧,強烈考驗作者的控場能力。台灣目前似乎還沒有此類的創作,我很是期待!
杜鵑窩人,每年平均閱讀150本以上中文創作或英美歐日翻譯推理小說,閱讀資歷40年之重度推理狂。現為台灣推理作家協會會員,連任徵文獎首屆迄今之決選評審。嗜好:閱讀歷史、軍事、推理書籍,欣賞音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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