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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客來偵探社

【推理X倫理學】 論文審查的不倫理推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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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術界有種同儕審查制度,只要是資格認證的相關事項都可能採行這類做法。像一篇期刊學術論文投稿,通常就會有至少兩位專業審查者以匿名方式對論文提出意見。當然,如果是負面的批判意見,甚至連改稿的機會都不給直接退件,就可能會引發各種不快了。

雖說退論文這事很常見,不但期刊本身會以高退稿率為自評標準,一流學者也常是退退改改,改改退退的;但每篇論文總是研究者千辛萬苦生出來的東西,看到自己的寶貝被人「公然侮辱」,自然會有痛感。若這論文還是卡到升等或就職等大事,那這種打槍行為,就形同「殺身之仇」了。

就學術倫理來講,送審論文的單位與審查者本身都有保密義務,以免因為人情關係或各種施壓而影響到公平性。但這是「理論上」,實際上還是很多研究者是心眼比屁眼小,會想盡辦法找出到底是誰「在搞他」。

我常對學生說,與大學教授溝通時要小心,因為這圈子心胸狹礙的人特多,光是學生提問時有點不敬,就會記恨三年,若是審查論文時直接退件,更有可能記恨三十年。時間這麼長,當然就可以慢慢去找出「冤親債主」

那要怎麼找呢?直接問,當然太過「低路」,也會讓自己成為假掰學術界共同譴責的目標。最可行的做法,就是透過各種間接證據來逆推出「兇手」是誰。這就成了學術界不能公開講,但一堆人都熱衷投入的推理大戲了。

專業學術論文的研究領域通常很小,有資格審查的人也不會太多。某些熱門領域的外文期刊,夠格出任審查委員者可能多達數百人,不過許多論文是只在台灣一地審查,不少領域只有幾十人有機會出任審查委員,偏一點的學門,更可能只有四、五人夠格,那「嫌犯」的範圍就小到不行。

發動「偵察」的起手勢,就是注意審查意見書上的內容。一篇萬字論文,審查意見通常會有數百字到上千字,除了一些學術引證與專業用語之外,無可避免會帶有一些評價性的語句,而這種語句常會具有個人風格。一些平日講話口氣比較特別的評論者,就可能因為這種比對功夫而被抓出來。我聽過有因為連續使用類似「焉可」(只是舉例,並非實際狀況)這種罕用語而被確認身分的。

另一個切入方式,是針對審查委員的引證資料。這些資料往往和審查委員的專長有直接關係,甚至就是他或同門學閥的著作;就算是看引證資料的落點分布,通常也能判斷這委員懂或不懂什麼,即可鎖定目標。

接著就是跳出審查意見,想想自己若是期刊編輯,會找誰來審查這篇論文。因為能審查的就是那一些,就算「嫌犯」在字句間隱藏得很好,但其他委員可能輕易在字句間顯露自己是誰,若能推論其他審查委員是何人,也可以用排除法逆推出罵得很兇的神祕委員是誰。

如果還是找不到,那就回到現實世界。除了期刊論文,也還有會議論文、學位論文,這些審查過程也會有提問場面。若這些現場論文的主題差不多,那聽聽各方委員或提問者的批評的角度,大概也可以知道誰是可能的「真兇」。

上述這些做法基本上仍在學術倫理許可的範圍內,不算是逾矩,除此之外,若不採行違規手法,大概就只能靠運氣了,看對方是否會自透口風。然而這種「意外」狀況並不罕見。

有篇論文曾被某審查委員直接擋下退稿,但另一位委員卻是直接放人過關。因為兩審落差太大,編輯於是邀來第三位審查委員,這次則是小修就過。論文作者對於硬擋他的那位大德一直頗有「興趣」,但也推不出是誰。

一年多之後,於其教職升等審查過程中,和當事人關係不錯的的另一位老師,卻在相關會議中發言硬擋他,理由是他的「這一篇論文很爛,不應列入升等計算。當時我有擋下,但其他委員放水,所以這篇才能發表。」

若非同場其他老師記下這一段,當事人或許永遠不知捅他這刀的正是他朋友。而捅這刀的理由,很可能是為了搶位子。當然,洩露升等會議機密給當事人,也是違反學術倫理的,只能說那「硬擋哥」是被黑吃黑了。

講到黑吃黑,不如再補充一個「計中計」。我有同輩研究者碰過一次退稿,審查委員直接退件,一點修改機會都不給,更直言他學養太差,犯了一堆大學生程度的錯。

被罵的當事人怒氣無處可出,於是投入偵探工作,依前述方法仔細比對審查意見,也對各路學界大頭近期發言進行「田野調查」,抽絲剝繭,最後得出一個明確答案:那退稿的審查委員,就是某個敵對派系的學閥大老。因為審查意見的用語風格和引證方式都和該大老一致,加上兩派人馬也有宿怨,所以退他論文,也算是「正常能量釋放」。

當事人默默記恨在心頭。過了一兩年,他在學術會議上碰到該期刊的編輯之一,在聊天過程中,那編輯忽然提到該篇論文,並補充說:「我本來以為那文章會進到第三審,結果沒想到連你指導教授的兄弟也打槍耶!」當事人才知道那個罵他只有大學生程度的審查委員,並非原先以為的敵對學閥,而是他博論口試時指導教授找來的「護航艦隊」。

所以那位當年的護航教授,於期刊論文審查過程中,是在口氣和風格上都特意偽裝成另一個教授。為什麼他要這麼做?是想借刀殺人,引起兩派爭端?又或是當事人真寫得很爛,那審查委員不方便直說,所以裝成別人?

都有可能。但這一切追究,其實在道德上來看,都站不太住腳。人家惡意搞你,錯是在他身上,你跳出規範硬找,連自己都有錯了。如果人人都依理而為,哪理會有這麼多戲呢?只能說學海無涯,回頭是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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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偉航,筆名人渣文本,大學兼任助理教授與網路時論作家。輔仁大學哲學系博士,專長為倫理學、價值學、流行文化、宗教現象等等,目前任教於輔仁大學,主要開授社會哲學與各通識類課程,並持續撰寫UDN、蘋果日報、商業周刊、 ETTODAY、壹週刊等五個網路時論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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