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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遺憾,校園裡的性犯罪不是個案或偶發

自2009年《教師法》修法立下所謂的「狼師條款」,從2011年起每年有50名狼師被解聘,2008至2016年全台有1705件師對生性侵通報案,其中不包括補習班、育幼院等非正式教育機構,每年平均213件,校園性侵不是個案而是普遍存在的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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