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厚心得
記憶像狗一樣,即使你想把整件事忘得一乾二淨,他仍會啣回我們剛丟棄的東西,朝我們搖尾巴。《記憶的風景:我們為什麼「想起」,又為什麼「遺忘」?》
作者:瑪塞林 / 2013-03-01 瀏覽次數(6277)
2005年拿下奧斯卡最佳原著劇本獎的電影《王牌冤家》,是個主題清楚簡單的愛情故事,卻討論了個十分有趣的議題─關於「記憶」能不能洗掉重來?當清除了記憶,到底能讓人生更幸福或更加不完整。電影提到一對分手情侶恨不得要把與對方共同的回憶一筆勾銷,所以找了家「忘情診所」想清除所有戀愛的回憶,一旦機器啟動,關於兩人那些不論好壞的過去都將消失殆盡,這時男主角才驚覺,即使要記得相戀的痛苦,也至少比忘記一切值得。
現實生活中,當然還沒出現可讓人隨意銷毀記憶的科技,實際上,記憶像狗一樣,當我們命令記憶「別」保存某些事,他從不放心上。即使你想把整件事忘得一乾二淨,但沒用的,他仍會啣回我們剛丟棄的東西,朝我們搖尾巴。
如果有人隨意指定過去某年的某一天,比如是1997年4月14日,問你那天人在哪裡、在做什麼、和誰在一起,天氣如何?你極有可能答不上來。就像大部分逝去已久的日子一樣,那一天早已被收到記憶深處。但是,當你知道1997年的那天是台灣史上最重大刑案之一白曉燕命案發生的日子,情況可能完全不同。回想當時,你可能甚至記得是誰告訴你這個消息的,你也會記得當時在做什麼,跟誰在一起,和自己當時的反應。
這種不只記得事件本身,還記得當時環境的記憶,就是所謂的「閃光燈記憶」,當人們在聽到震驚的消息時,不僅會記住事件,也會記得周遭環境。這種記憶原封不動,所有當時的細節都被偶然攝入記憶的照片裡,有一派神經學的說法認為,「閃光燈記憶」是人類演化的痕跡,讓人需要記住重大事件,避免重蹈覆轍。但有沒有一種可能,這種記憶其實根本不是深埋我們腦中的照片,而是因為我們常跟自己與他人溫習那些故事─因為講得多,所以忘不了。這也可解釋為什麼記憶會逐漸演化成敘事的結構,包括那是在哪裡、誰告訴我們的,以及我們如何反應。
記憶力強大固然令人稱羨,但如果有人能夠全然記憶,那又是什麼樣的情形?作家波赫士的《虛構集》曾出現一個記憶力絕佳的主角,他不只記得森林裡的每一片樹葉,也記得每一片樹葉帶給他的感受。他的絕對記憶對他是禍非福,為了減少外界的刺激,他長時間將自己禁錮在黑暗中,這樣的記憶讓他沒有片刻安靜,夜夜失眠。
波赫士的虛構文學,在真實世界卻真有其人,有個俄羅斯男子擁有沒有極限的超級記憶,無論是多少單位的數字或文字,他都能覆述無礙。研究證明這個記憶超人是用圖像聯想思考,所有的單字都能喚起烙印在他記憶裡的圖像,但視覺性聯想,卻妨礙他理解正常人的談話內容,他腦子常只有莫名其妙的圖像,卻嚴重偏離語意。完美無缺的記憶其實是一種殘障,記憶超人每次在鏡中看到自己的臉都很吃驚,因為一般人看到的一成不變,在他的眼中卻是改變,他每刻都感到牙齒的腐蛀與肉身的退化。當你絲毫不差的記得昨天看到的樹木或臉孔,那也代表今天見到的樹木或臉孔都是全新的。如果每件事都是全新的,那麼,擁有絕對記憶,相對等於沒有記憶的人。
《記憶的風景》就像一本關於記憶的美麗型錄,有系統的告訴我們關於記憶的各種面貌。特別在於,除了佐以科學為證,陳列各種學派論述外,許多有關記憶的型態更輔以美麗的文學感性開場,最終以理性做結。記憶的迷人之處在於,它既是人人都有,卻差異兩極,你與另一人的腦內風景或許相似,但卻絕對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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