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為無知的城市人閱讀這本《變身野獸:不當人類的生存練習》,我常要停下來拿手機google獾、赤鹿、樓燕、水獺和蠕蟲的照片,確認我想像的畫面沒有錯。作者查爾斯.佛斯特(Charles Foster)驚人地記錄了英法各地蠕蟲口味的差異,分別形容為帶有礦的餘韻、黴味、腐土味、黑啤酒與皮革味。並說如果用力吸啜黏液的話,會發現某區的蠕蟲帶有檸檬草和豬糞味道,而另一區的則像電線燒焦味和口臭。當他描述帶著7歲小兒扮獾,睡在自己挖的巢穴吃酢漿草伴蠕蟲,還說有了小兒在旁他都不用擔心壁蝨,因為壁蝨都會去找小孩來咬,我便再也忍不住google作者的照片,要看看如此瘋癲的人究竟長怎樣。(結果是個慈眉善目高大樸實的英國中年男)
作者Charles Foster目前於牛津大學格林坦普頓學院擔任特別研究員,他以本書獲得2016年搞笑諾貝爾獎(Ig Nobel Prizes)生物獎
對動物「感同身受」的體驗,我能拿出來說嘴的頂多是舔過新買的貓零食看會否過鹹、嚼過一口貓飼料然後吐出,和試戴伊利莎白項圈,發現悶熱難耐和迴音可怕,毅然花錢買新式的頭套,這些而已。而從小著迷於野生動物的作者可淋漓盡致得多,他在野生獾的棲息地吃蟲和睡地洞數週;像水獺一般在河流游泳並以牙齒捕魚;化身狐狸在倫敦街頭翻垃圾桶吃腐爛廚餘、隨地排泄,幾乎被巡警逮捕;扮演赤鹿讓獵犬追殺;追隨樓燕的軌跡渡過海峽。
閱讀過程中我經常出戲,除了因為大量科學資訊與作者相當碎唸,主要是因為不停想像:他的太太究竟是怎樣心胸廣濶,才能包容一位這麼不尋常的丈夫,住在滿是動物屍體的家,又讓他鼓勵孩子模仿歐洲水獺到小河旁大便畫地盤?後來我找到一篇英國《衛報》的訪問解惑,他妻子瑪莉是位兼職的內科醫師,記者問她,丈夫每次從野外歸來當回一個人類,可有察覺什麼異樣?她說沒察覺太大差別,因為她的注意力通常在照顧家庭與孩子,還深情看向丈夫溫柔地說:「你都沒得到應得的關注。」對於丈夫宣布要成為野獸,瑪莉感到意外嗎?她說不會,他倆認識之前,他已在都市模仿狐狸露宿覓食,還笑著對先生說:「是我馴養了你,對嗎?」看到這裡我就釋然長嘆:是真愛,且頗浪漫。並再次印證,每個「做自己」勇於冒險的人背後,定有一位其實更強大的高智慧伴侶。
但作者當然也有他可愛迷人之處,例如行文間流露的哲思、幽默與詩意,尤其他對自己研究的項目竭力認真的意志,是令人佩服的。當他嘗試投入水獺的世界觀,發現動物對「方向」的概念也許與人迥異,水獺往水裡潛是向下,但實際上牠是往上爬——可以生活的範圍加倍,河床的水坑是座山峰,水獺一邊沿著負空間刻出的路徑跋涉,一邊在裡頭追捕鱒魚。這種顛倒世界的想像令我神往,我們與動物雖然存活於同一個星球,卻可以是兩個不同的宇宙。
他千方百計想要鍛鍊嗅覺定位能力,於是在家裡每個角落放不同的起司,再蒙上眼睛轉圈,讓起司的味道成為辦別方位的唯一線索;他到戶外躺著,並每次離地面不同的高度,領略動物與人類層層距離的氣味差別,分辨晝夜與四季的氣息。關於感官,我們常說現代生活資訊爆炸,而作者提出一個蠻有趣的論點:我們在人工的生活環境中其實餓壞了大腦,若是走進森林,自然環境太多細微變化,有著大量我們不習慣處理的感官訊息,而大腦處理這些訊息很是耗費體力,因此大家說到大自然呼吸新鮮空氣之後,晚上都特別好睡。
作者模仿野生動物在森林裡小睡(圖片來源/ oxfordtoday)
作者無疑是愛動物之人,雖沒說過一句可愛、想養或抱緊處理。這位動物學家的愛是撿牠們的屍體做標本(可以說是愛牠們的實相嗎?),他注視動物面對獵犬時因恐懼而扭曲的面容、想像動物連毛蟲爬動的聲音也能聽見,車輛對牠們來說是何等的侵犯?他解釋水獺的代謝率極高,為攝取足夠熱量而生活艱苦,搶食時對同類非常兇殘,會打鬥到腸器外露、睪丸被扯下來、陰莖被拉斷等,死狀悽慘。(讀到此處我得再三google確認,他說的水獺真的是耳朵小小、手手很可愛的超萌動物嗎?!)
外表超萌的水獺,其實性格很兇猛
他對動物最感性的流露,只出現在最後一章關於樓燕的部分,說有一年樓燕遲到了,期待中的他患得患失,以為聽到尖鳴衝去窗邊,發現只是鴿子,非常失落。後來有天他躺著的時候,樓燕忽然回來,他的小女兒問:「爸比,你為什麼在哭?」他答:「因為沒事了。因為世界還在運轉。」
作者是在城市與荒野邊緣長大的孩子,後來成為一位劍橋畢業的獸醫與執業大律師,但到了30多歲,他對人生做出深刻的反省。書的後記裡,他對於化身野獸的連串練習,說出坦誠動人的動機:他想透過成為動物去了解自己的身分和真實性,亦想確認人類是否真能與他者建立關係。「我擔心自己什麼都不是。」「我擔心自己在這世界上完全孤立,完全無法接近他者。擔心自以為經營著一段關係,結果完全沒這回事。擔心所有對話最終都是相互誤解。擔心我無法理解任何人,別人也無法理解我。」原來,種種瘋狂大膽的行徑,源自內心深處的脆弱、渺小和孤獨。
讀畢全書,我八卦地翻回扉頁,看他把著作獻給誰,「獻給我的父親。父親每次總會替不幸被車子撞死的動物收屍;我的福馬林和玻璃眼珠都是父親買給我的。他是我最愛的人、最尊敬的人。」是父親把他養成一個重視自然與動物、擁有科學頭腦亦心地柔軟的人,終讓他在中年質疑存在本質的時候,能透過縱身大自然重尋自我定位。於是,我又忽然能體諒和接受他帶孩子去吃蟲了。
作者簡介
現職自由插畫師。生於香港,2006年移居台北,現居淡水,養貓。
著有圖文書《Emily的貓》《小港包的台北五四三》《我愛陳明珠:讀萬卷書不如撿一隻貓》《陳明珠愛我:貓來了,是要教人得療癒》等,散文集《黑的扭蛋機》。最新作品為《指繪快樂:美不美沒關係,指甲就是著色本》。
粉絲團:我愛陳明珠.My Child is a Cat 、我又在玩了
IG:www.instagram.com/emily.tovi.stin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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