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每週絞盡腦汁,試圖寫出恐怖情節,事實上,恐怖這個題材已經被探討過無數遍了,人類所有的恐懼症都有相關的電影或小說,怕娃娃的有無數殺人洋娃娃的電影,怕小丑的怕黑暗的怕針尖的,恐怖從來都不新鮮,只是看作者要給它帶上什麼色彩,場景在哪裡,要挑戰什麼。哦對了,就連怕接電話,都有鬼來電系列。
但人是天生的喜歡被驚嚇,不然無以解釋大家為什麼去坐雲霄飛車(然後還有電影專門演雲霄飛車事故,無數的電影)。當然,很多傑出的恐怖故事都有更深層的含義,好比《戰慄遊戲》,你要說它是一個單純作者被瘋子綁架的故事也可以,但當然更深層的意義是,所有的作者都是被自己的瘋狂綁架,才能寫出那些東西,林黛玉吟詩吟到「無賴詩魔昏曉侵」,表示她整天都感受到旺盛的創作慾望(或她實在閒著沒事,如果她有交稿期限,可能就不會有這麼多的創作慾望了),所以我甚至設想了一個作者被陌生人威逼結果是自己人格分裂的故事(等等,也已經有了這部電影,不只一部)。
我已經試過各種恐怖類型,比如有心理驚悚(像送洋娃娃,其實脫胎自一個美國的真實新聞事件,我們害怕洋娃娃或小丑,很大的原因是因為大腦的辨認機制,我們認出人臉卻無法判定情緒,所以害怕),有大屠殺(選在過年檔期),有東方式靈異(聽說很多人很受不了那篇寫味道的,但那其實靈感是我親身經歷),也有帶點幽默的鬧鬼故事,或在婚姻關係裡互相傷害猜疑,再寫下去就是吸血鬼或殭屍了「台北殭屍末日!」,但有夠不新鮮,比殭屍臉上的肉還腐爛。
其他設想過但沒寫成的有,比如重新安排吸血鬼的設定,讓吸血鬼在吸過人血以後,自己也會在一段時間裡成為其他吸血鬼的目標,但又無法抗拒吸血的慾望;或地板藏屍,在一連串的陰雨天以後下一任屋主發現地板浮出個閃電型,其實是屍體被綑綁包裹起來的姿勢;或打開家門發現裡面全是陌生人,正過著陌生的家庭生活,以狐疑的眼神看著你,諸如此類。
但當然了,我們能享受恐怖故事都是因為自己溫飽過甚,才會讀恐怖故事,進戲院看恐怖片,去鬼屋遊歷,因為你知道那故事是會完的,電影結束以後你馬上可以從無法逃離的瘋人院走到附近的Prada專櫃,鬼屋裡出來外面是亮晃晃的大白天,下一站是童話旋轉木馬,因為我們知道前後都是光明出路,恐怖是裝在玻璃箱子裡的,是無法傷害你的,所以我們才能放心享受那一點點的戰慄,像恰到好處的辣味。
所以恐怖故事其實是我們隔著籠子去觀看巨大的猛獸,你知道猛獸的威力,但更知道猛獸在籠子裡,絕對無法侵犯到你的生活,在這斯文雅緻的房間裡,最大的恐怖不過是偶然的網路不通,我想是吧,對我來說,最大的恐怖就是網路不通(跟喜歡的店員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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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一直看著恐怖小說作者的所有文章,在任何平台發表的所有東西,因為他對恐怖小說作者有一種超出比例的執迷。」
恐怖小說家有個執迷的讀者,某次他在文章下方留言......快到KKBOX看小說的另一個視角↓↓↓
個人意見 陳祺勳
中山大學藝術管理研究所畢業,以藝術投資為興趣,時尚評論部落格「個人意見」格主。著有《個人意見之品味教學》《個人意見之待人處世指南》《個人意見之愛情寶鑑》以及《個人意見之完美的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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