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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理專欄】只有香港作家只能寫出來的警察小說──訪問《13.67》作者陳浩基
作者:譚劍 / 2014-07-24 瀏覽次數(5171)
不過,誠如玉田誠在序言所寫,《13.67》是「只有香港作家只能寫出來的」。原因除了香港繼承自英國的那套法治和警察制度,還有香港被回歸中國後警隊威信江湖日下,更大的時代背景就是香港從國際大都會被極速降格為一個中國城市,放眼世界史,除了戰爭以外,這種一個城市在短短十多年間大幅衰落的情況並不多見。
幸好,故事的源起,卻不是如此沉重。
「2011年末,我所屬的台灣推理作家協會舉辦會內交流比賽,題目是『安樂椅偵探』,」陳浩基說:「字限三萬。我完成後卻發現字數超過了,於是另外再寫,之前的作品便留起來,打算寫成連作。那便是〈黑與白之間的真實〉,亦即是本書的第一章。本來打算再寫兩篇,弄成三篇連作的作品,但後來再審視設定,以及被社會環境影響,決定增加篇幅,寫成一部篇幅和題材都較龐大的故事。」
即使這是一部橫跨接近半世紀的小說,但陳浩基還是匠心獨運的讓《13.67》是反過來寫的。2013年的故事在最前,1967年的在最後。
「知道有『反向年代記』這種寫作形式,想挑戰一下,而且這做法更有另一層意義。推理小說都是以『解謎』為核心,作者通常會設計一件案件,讓角色一層一層地剝開這個謎團的外皮;而我想說的是『其實每一個人也是一個謎團』,一個人的『過去』是建構出那個人『現在』的行為和思想的理由。以這個角度來看,本作其實是以六件案子來揭開主角『為什麼是如此的一個人』的謎團。」這構思固然匠心獨運,但陳浩基還讓全書最後一段埋下驚人的爆炸力,並不是寫作途中靈光乍現的構思,而是「一開始便設計好的,就是當初打算寫成三篇連作時已決定了。時代背景甚至內容都未定時,結局的設計已是定案。」
顯然,故事的完整度,和作者的汗水量成正比,但單憑汗水對《13.67》並不足夠。別忘了,這是一部長達二十八萬字,由六個中篇環環相扣的大長篇。
「我感覺是寫了六部作品而不是一部作品,每個時代都要花相當多的工夫去考慮邏輯和意外性,而且更要做不同的資料搜集。從第一章帶點科幻味道的腦波儀器,到第六章六七暴動的社會細節,我讀了不少參考書,也到過不少地點實地觀察。不過以上說的並不是最困難的。因為這六章雖然獨立,卻互有關連,在設計章節間的連繫時尤其費神。而且,各章的關連並不止於角色人物,更在於每篇一些較抽象的元素,像『破案手法』、『中心思想』、『犯案動機』等等。我記得有人以『手錶』來形容推理小說,指各條伏線就像手錶零件般準確地配合運作,手錶才能漂亮地運行,那我覺得,撰寫本作就像手錶匠拿著工具去打造鐘樓,原理或許是一樣的,但複雜程度卻大大提高了。」
警察的辦案程序,在英美兩國不只公開,坊間還有供警員考升級試的參考書販賣。這是西方對法治精神的體現。遺憾的是英國統治香港其間,並沒有讓這傳統移植到香港過去。要找相關資料,在今日警民關係愈來愈差的情況下,變得愈來愈困難。
陳浩基曾為寫作本書特地親身前往香港警察博物館搜集資料,只是,香港這城市以擅長遺忘見稱,可想而知,找資料一點也不容易。
「時代久遠的自然難找,但原來半新不舊的一樣難。我曾為了『1989年一個便當定價多少』問了一堆朋友。另外其實有不少資料無法查到的,例如警方的內部運作,會議及行動部署都是機密,不過這些部分即使虛構對故事影響也不大。我想,小說的魅力就是在於虛實之間,既有依據現實的描寫,也有作者的個人想像,兩者加起來卻表達出真實的價值觀,這便是我們喜歡閱讀和創作小說的理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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