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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妙如|英文妙筆記

【張妙如|英文妙筆記】Bloodstre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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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妙如專欄

Bloodstream
Bloodstream
人為什麼會回到以前吃過的餐廳呢?那當然是因為你覺得那位廚師不錯,所以想再回味一次。我對泰絲格里森同樣有放這種情感,所以雖然是追完了女法醫和女警探系列,偶爾我還是會想去看看她其他的書,上周於是就讀了她的《Bloodstream》(血流。自譯)。

該怎麼說這本書才好?史蒂芬金曾說,泰絲格里森的每一本小說他都不想錯過,但這一本我自己卻覺得錯過也可以(然而我卻好幸運地沒錯過),我只能說,我回到了老餐廳卻不幸點到不合自己胃口的菜吧。

第一個不合就是出場人物太多,完全不輸我心中的第一名──瑞典作家們的書。第二個不合是,這本書的內容有牽涉到現在相當熱門的霸凌議題(但此書出版於1998年),我個人還沒準備好要去書中世界看霸凌演出。第三個不合,我知道當父母的人很辛苦,如果又遇上小孩在青春叛逆期,那種彼此的痛苦和折磨絕對超出想像,如果作家居然有辦法真實呈現出這種狀態(泰絲格里森無疑地做到了),我不是不讚賞她的能力,我只能說,我自己讀小說多半是想求娛樂的,從真實世界走進書中去取得休閒什麼的,然而書中世界卻給我現實世界般真實的痛苦,這當然不是我預期的事情。第四個不合,既然前面故事是如此真實,後面怎麼又變成了一個蠻科幻的情節(雖說吾人覺得後面劇情比較緊張好看),真的要探討霸凌問題我也不是不能接受,我也一向樂意從書中去吸收別人的好理念和觀點,結果,後面故事的發展卻給了青少年霸凌狀況一個相當科幻的理由,相當讓人驚訝的一跳八迴旋!雖說,這種風格混搭技巧也不是不行,但真的要搭配得很棒,別人才願意喜歡就推一下吧……

讓我開始正式描繪一下故事大綱吧,泰絲格里森嗜用雙開頭說故事,這本書也不例外,一開始是一個少女躲進地下室的一個櫃子中,她正在躲避一個殺人兇手(感覺起來兇手是她親人),經過種種恐怖緊張的情境後,少女藏身之處終於被發現了,但在兇手抓到她之前,她設法跑出地下室了,沿途逃亡中也看到了死去的父母的慘況……

第二個開頭照例是主角登場,一個剛成為寡婦沒多久的單親媽媽,帶著因父逝而狀況失控的叛逆期中的兒子,來到一個小鎮定居開始重新生活,她想要找回他們母子過去的良好關係,她已經失去摯愛的丈夫,不能再失去兒子。從大都市搬到小鎮,為的是要斷絕兒子在都市中結交的壞朋友,她知道兒子本性絕對良好,只要有一個單純的環境讓他遠離壞朋友,一切都會有所改變。

可是這小鎮真的是她所想的那麼單純嗎?這名單親媽媽Claire(克萊兒)是個醫生,但是小鎮人民相當排外,所以她的診所生意相當不好,人們總是寧願開車去隔壁鎮看醫生。儘管如此,她卻也沒閒過,她先是在某病人家中庭院發現被謀殺的古代人骨,隨後兒子的學校很快就發生槍案了,起因是某個學生遭到同學言語霸凌,那個學生氣不過,有一天終於拿了爸爸的槍去學校射殺同學和老師。出事學校是兒子就讀的學校,克萊兒當然立刻趕了過去,意外發現兒子是奪槍英雄。但英雄背後總有一個女人,這個女人並不是媽媽克萊兒,而是兒子Noah(諾亞)喜歡的女同學,當時兇手已經把槍指向那個女孩了,諾亞於是奮不顧身地去搶槍。

這個意外並不孤,沒多久,另一名憤怒的青少年在家裡把媽媽和妹妹殺了,妹妹在醫院搶救下,幸運地活了下來。可是這一連串青少年犯案,自然引起大家關注,封閉的小鎮民眾似乎人人都有不想提及的共同歷史,終於這歷史還是要傳到克萊兒耳中──這樣的青少年突然失控犯案,在這小鎮不但不是第一次,好像還每隔幾十年就要爆發一次。多事的外來記者甚至認為鎮上青少年廣泛且暗暗地使用著毒品,不過,兇手們的驗血報告完全沒有毒品或藥物反應。反而,其中有一名少年兇手因為有氣喘,克萊兒認為他使用的藥物不妥,曾把他停藥了,律師打算以醫師亂停藥所造成的影響來為兇手辯護。

原本搬到小鎮是為了找尋單純寧靜的生活,不過,不僅諾亞的學校學生一再出問題,克萊兒自己也因為被捲入冤枉而忙得不可開交,她並沒有更多的時間能給兒子,他們母子關係也愈來愈惡化。

唯一讓諾亞繼續生活在小鎮的原因是他喜歡的女孩阿美莉亞,但阿美莉亞來自一個複雜的暴力家庭,不但她的繼父是他們家的家暴來源,她的兩個繼哥哥同樣崇尚暴力。同時,克萊兒似乎也找到繼續留在小鎮的理由,她也戀愛了,和小鎮裡的警察林肯。我不得不說,後者的戀情讓我覺得好沒必要!沒必要到讓我想發飆。林肯有一個分居已久的前妻,也是鎮上的麻煩人物,因為她是個酒鬼,每次喝醉還會去偷別人的車代步,且危險駕駛,林肯是個對前妻情已盡卻還有責任心的人,在他愛上克萊兒後,決定要重新自己的人生,可是這時候卻發生前妻在街上被人撞死的事故,有一個身分不明的匿名目擊者說肇事車子是克萊兒的車。

事發那晚,學校剛好舉辦舞會,又有一名平常被霸凌的小胖拿槍來學校報仇,就在林肯安撫下他之際,白目警察卻開槍把小胖打死了,林肯還抱著非親非故的小胖遺體真情感人地哭了一場,當晚他也去克萊兒家尋求安慰,可是當晚據神秘目擊者密報,撞死林肯前妻的車是克萊兒的車時,林肯雖知克萊兒和他在一起,卻馬上無情地懷疑諾亞是殺他前妻的兇手,不但在沒有搜索票的情況就去搜克萊兒的車,還立刻審問了嫌犯諾亞(完全無視於他有找律師到場的權利),克萊兒此時當然是站在兒子這邊,但劇終前她還是原諒了林肯,而且劇終前她自己面臨生死危機時,救她的完全不是林肯,而是阿美莉亞。

我不懂,這種對已沒有感情的前妻和非親非故的小胖深情之至,卻對自己愛人和愛人之子殘忍無情的林肯,有什麼好再繼續交往的?當然我花篇幅來抱怨這個簡直是無聊之至!就像我覺得作者安排這一段情也是無聊之至。(既然她寫了,那我也要寫。)

總之,在這一連串青少年犯案事件中,包含小鎮過去謎樣的青少年暴力歷史,克萊兒先是懷疑了一種野菇,然後又懷疑了一種叫做豬肉絛蟲的寄生蟲,所有的少年殺人犯應該就是從鎮上的湖水中染上這種寄生蟲的,可是這兩條線索一直追下去,不但沒有獲得證實,反而得到排除,故事到最後則以人類過去從未發現的一種新寄生蟲來爭戰──對不起,本文四處是雷,我想應該是我讀完之後有點生氣吧。

所以小鎮的青少年暴力事件全是因為這些小孩染了史上未錄的新品種的蟲,諾亞也染了蟲,等他度過危險發作期之後,他又回到過去那個好諾亞,這是什麼跟什麼!史蒂芬金你居然看得下去嗎?!

"Rumor has it a cougar was spotted up at Jordan Falls last week."
據說上星期有人在Jordan瀑布看到一隻美洲獅。

The blade of the screwdriver wavered closer, even as she fought to keep it at bay.
螺絲起子的銳面揮舞得更近了,甚至在她努力地保持間距之時。

People from away drift to Maine like loose bits of fluff, linger for a season or two, and then scatter to the four winds.
遠方的人們像細散的絨毛漂流到緬因,逗留個一兩季,然後又向四方散去

妙20
(圖/張妙如)

"One mistake shouldn't ruin your life."
一個失誤不該毀了你的人生。

"I had to take a breather."
我得喘息一下。


妒忌私家偵探社:鬼屋
 



張妙如
從服裝設計跳到漫畫家,再轉而興起圖文創作的潮流,近年更嘗試寫偵探小說。知名作品有《交換日記》、《西雅圖妙記》等,作品風格走輕鬆休閒路線,耐看又帶著時髦感。現今旅居西雅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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