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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妙如|英文妙筆記

【張妙如|英文妙筆記】The Snowman《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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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妙如專欄
 
一個下雪的午後,媽媽載著兒子行經鄉村道路,她不時溫柔地對坐在後座的兒子說「快到了喔」,然後,他們抵達一處社區,某戶人家車庫外。「你在車上等我一下,媽媽很快就出來。」女人留下車上的收音機和暖氣給兒子後,立刻進屋和一個男人翻雲覆雨,就在他們即將衝破重重迷霧之時,男人看到了窗外的一張臉,女人隨後也看到了,那是一張雪人的臉,有一個雪人突然出現在窗戶旁。和一般雪人不同的是:這個雪人不是面對街道,而是向屋內望著……

張妙如14-The Snowman
 
這是個極吸引人的故事開頭,作者Jo Nesbø是挪威暢銷作家之一,《雪人》是他的「警探Harry Hole」系列小說第七部。這一系列小說如同Jo Nesbø能在歐美熱銷一樣,客觀實力說明了它的水準,不過我倒是沒有從頭到尾每集都讀,主因是我個人偏見和偏好的問題,而不是故事不夠精采。主角Harry Hole警探是個無可救藥的酒鬼(但是他當然要很厲害),我個人比較沒能沉迷的原因正是經常飄流於此系列書中的那種「人性的無助感」,有點太過細節的黑暗面,雖然我不是酒鬼,但看別人在那裡和自己的惡習無助地掙扎,也一樣使我感到痛苦,所以,我算是有點自願割捨這些好故事吧。但《雪人》不一樣,我明明知道Harry還是會在那裡和自己的惡習掙扎、還是會為了酒精而失去生命中其他重要的東西,但這一本我不得不讀,因為它真的很好看!

雪人(奈斯博作品集4)
雪人(奈斯博作品集4)
其實它在今年五月才會在美國上市,但我去年就想看了,因為大王先看了挪威原版,他和我說,雪人不只在窗外望著你,雪人融化時,是一具屍體藏在其中看著你──啊啊啊!這徹底是我的菜啊!所以我眼巴巴地一直在等美國版上市,結果去年底我就收到這本來自大王的禮物:英國版的《雪人》,由於它厚達550頁,所以我不敢在不太有閒時挑戰它,直到上次為了省時省力看了《死亡預告機之後》,我就決定,日後就算是專欄脫到稿,也不要再違背自己的胃口,所以儘管這周忙到一天只睡四小時,我還是不顧一切地拿起《雪人》開始讀。

由於受到雪人的打擾,原本辦事只需要十幾二十分鐘的媽媽,這次搞了四五十分鐘才完成,回到車上她先是發現車子被熄火,還好受凍的兒子還在車上,緊接著,她找不到失蹤了的車鑰匙,好不容易找到了,車卻發不動。冥冥之中一種詭異不安的氣氛向她襲來,她突然緊張地想要趕快逃離現場,好不容易把車發動了,兒子好像一直在說什麼她卻沒空聽,終於安全上路後,她聽到兒子說他看見雪人,而且雪人說:他們都得死……



大王騙我,屍體並沒有藏在雪人裡,而是死者之一的頭被切下來當雪人頭,死者之二的手機才是被藏在雪人裡──是的,這是一個連續殺人案,受害者的死亡布景都是以雪人為主題,雖然次次表現手法並不一樣。破記錄地快,才讀完第一章我就知道兇手是誰,我冰雪聰明地猜到兇手一定是那個被留在車上的小男孩,他一定是一個人無聊、堆了雪球玩,意外發現有足夠的高度望進窗內,因而目睹媽媽不貞的情事,種下仇恨殺機。可是開玩笑,本書有550頁哪!一切哪有這麼簡單地結束於第一章。

相信有很多人和我一樣,在第一章就猜到兇手是誰,但是他們還是不知道,就如同我還是不知道一樣,因為第一章並沒有提及此男孩的名字。而且接下去讀者開始受盡折磨──時間到了你想睡了,但你不願把雪人放下;工作多到屁股著火了,消防車來了又走你還是繼續看。有件事我必須高度讚賞Jo Nesbø,他設計的死亡方式新穎又恐怖,可是並不用力於噁心的拉腸破肚等細節,而是把精力花在恐怖情境的建構上,這是我較偏愛的醍醐味!

後面的故事千迴百轉,550頁絕不是硬湊字數,每一章都有其必要,此時讀者應該能體會到,人生與其是要知道或抵達最終結局,不如說過程的經歷有多重要。這本書奇妙之處在於:你知道兇手是誰,但你還是不知道;你知道終點在哪,但你還是不知道。從A點到B點會有多難?你要的或許不再是抵達B點,而是要欣賞別人(Jo Nesbø)畫出的路線有多精彩。原諒我不能多說劇情,因為這本書「結束過很多次」,只有到最後才是真的,每個轉折我都不想設地雷啊~~

The Snowman
The Snowman
若要說缺點,我比較不滿的是過度英雄式的結局感──Harry已經在非常危急且不可能的狀態下救出自己的愛人Rakel了,他甚至因此舉而犧牲了兩根右手指(從此再也不能比中指了),英勇到此也很夠了,然而他隨後還跑去奧斯路的Ski Jump高塔上救起要跳塔自殺的兇手──Harry被跳塔的兇手拖下去,因為此時兩人已經上手銬連結在一起了,Harry,根據劇情是已經瘦到皮包骨了(此時還少了兩根右手指),居然沒有被更強壯的兇手的下墜力當場拉斷筋骨分屍嗎?我只能說他大概是常打控八控控練金身。畢竟這本書所提起的挪威數個場景和城市,本人剛好都去過,我小姑甚至剛好和Rakel一樣都住在奧斯路的Ski Jump高塔附近(我公公則住在兇手來自的城市Bergen),我無法認同一個人從Ski Jump高塔上往下跳,就算被手銬拉住了,還能不斷筋骨地只是昏死過去而已!更何況,另一個我沒讀完整Harry Hole系列的原因是,它還蠻具文學性的,我不是太滿意作者Jo Nesbø突然跳痛成好萊塢模式。我感覺到他的不貞……(雪人,幫我逞罰他吧!)

Believe you me」,本人已經被這句不合文法的英文困擾一陣子了,一開始我以為是某作者筆誤,後來我以為是Believe you (and) me = Believe us?,這次又在《雪人》中又看見這句,我終於下定決心查清楚,原來它是「you had better believe me」(你最好是相信我)的意思,比Believe me更強烈的語態。

He had slept for two hours and his sweater was on back to front, but no one had had the heart to tell him.
他才睡了兩小時而且他的毛衣前後穿反了,但沒有人忍心和他說。

以上那段是在形容警察的辛苦。前後反了是「back to front」,但如果是裡外穿反了則是「inside out」。另,相信很多人都知道上下顛倒是「upside down」,但我前幾天在一部影片中又學到(上下顛倒後)「再轉正」是「right side up」,或你要去郵局寄一個包裹,你也可以說Please keep the box right-side up.(請保持箱子正面朝上)

not have the heart (to do something)」是不忍心的意思,在上面的句子中,第一個had是表過去完成式的時態,不是我多打一個喔~

張妙如14
(圖/張妙如)

妒忌私家偵探社:鬼屋
 




張妙如
從服裝設計跳到漫畫家,再轉而興起圖文創作的潮流,近年更嘗試寫偵探小說。知名作品有《交換日記》、《西雅圖妙記》等,作品風格走輕鬆休閒路線,耐看又帶著時髦感。現今旅居西雅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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