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讀不知道!
【作家日常.最重要的小事】湯舒雯:吃早餐是一件,很拉客的事
作者:湯舒雯 / 2014-06-03 瀏覽次數(51363)
讀書、吃飯、寫字;散步、發呆、做家事,
什麼小事讓人自甘深陷其中,珍視得近乎偏執,
什麼小事有益身心安寧,讓人從無聊中得到撫慰,
這些細細瑣瑣與零零碎碎,
是作家日常的發光微塵,生活裡最重要的小事。
文╱湯舒雯
1986年生,台北人。台灣大學政治系,政治大學台文所畢,曾赴德國曼海姆大學(University of Mannheim)留學交換。文學創作兼及詩、散文、小說與評論,曾獲文學獎若干,入選散文選集若干。
蛋分三種:煎蛋、炒蛋、水煮蛋。狀態分全熟、與半生不熟兩種。
吐司分六種:吐司、全麥吐司、法式吐司、胡蘿蔔吐司、厚片吐司。狀態,則姑且可分烤過與不烤、切邊與不切邊的排列組合。
蛋餅皮只有一種,內餡卻可能多達十數種。一天換一種吃,兩週就過了;雖然應該很少人們這麼做。根據研究,人們日常裡所作的選擇,多半是固定三、或四種的隨機輪流:比如說,火腿蛋餅,豬排蛋餅,蔬菜蛋餅,玉米蛋餅的無盡循環。如此這般,兩週也是會過的。
同一時間,選擇完全不同的另一個人,有可能也每天去同一家早餐店報到,過著專屬於他的、隨機輪流的兩週。
創作歌手可以說,吃早餐是一件很rock的事;嘻哈歌手也可以說,不吃早餐才是一件很嘻哈的事。有時候我們管輪流這件事,叫作民主;而隨機,有時候也叫作自由。唯有在這種狀況下,說什麼就是不吃起司的人,也可能和每天都一定要吃起司的人共處一室,和平相處;因為選擇夠多。當早餐店老闆娘問:「帥哥美女,吃早餐嗎?」的時候,他們常常同時點頭。
對帥哥美女點頭需要練習。不過對早餐點頭,對我而言,是本能。
每天早上起床後無論如何,第一件事情,就是出門吃早餐。起不來的時候,只要朦朧想起:「再晚就沒早餐吃了!」也就掙扎著起身了。比鬧鐘還有用。
習慣去的早餐店,離家卻有一公里遠。我總是故意繞著遠路去,繞著遠路回。吃什麼倒不重要,但沒有這樣去吃一趟早餐的話,一天就很難開始。
有時終究是太晚起了,早餐都變成午餐,還是要吃早餐。畢竟早餐總是不可逆的。萬不得已,今天沒吃到的早餐,明天吃兩份,也補不回來。固定去的早餐店好像也為此越開越晚:下午一點了,匆匆趕到店門口,啊,迎面是早餐店老闆娘無邊寬諒的眼神,俐落而體貼的身手,與你相知相惜。再聽見她說:「香雞蛋吐司,不抹美乃滋,對吧?」
那時你就知道,你又成功趕上了新的一天。
日日通往我的新世界的道路,沿途會經過三個紅綠燈,六間便利商店,一座小學。一間只賣文具的書店,一棟百貨商場,兩家健身俱樂部。三所中醫,三間藥房,三家銀行,四個自動櫃員機。兩位以資源回收維生的老太太,住在同一個社區。每天早上經過,會看見她們分據著一條巷子的兩端,靜靜拆卸紙板,再一一堆疊起來。
有時候也不知道自己是想吃早餐多一些,還是想走這段路多一些。
除此之外,在新莊,這條路的店面卻不知道什麼時候開始,易主得越來越快。服飾店、或手機通訊行,總是漸漸取代了我熟悉的小吃店,然後再快速地被同類型的店,彼此取代。
事實上,不過一年以前,我曾每天固定報到的,是一家離家不過一百公尺遠的早餐店。有一天早上,它無預警地沒有開門;一過兩三天,再開門的時候,它就這樣,變身成了一家韓國潮流服飾店。而我再沒有遇見過那家早餐店的老闆。我想念的蘿蔔糕加蛋,那獨一無二的蒜蓉沾醬,我至今沒有在其他地方嘗到過。
這個世界隨機、與輪流的方式,有時候其實近於殘忍。你的選項被打了叉叉,因為它礙了別人的選項。這種事情也常常有。
當然知道,自己的新世界都一天一天在來,沒道理整個城市,不能有所變化;只是也想知道這個城市裡,為什麼許多說是「變化」的變化,卻又那麼單一、那麼像?
最近我時常想起,從小有人教我,早餐要吃得像國王。
各式各樣,任你選擇,永保健康。
早餐要吃得像國王。
最近我時常這麼想。
〔書展活動〕【文字日常‧最重要的小事】2014華文創作展,文字是‧文字事。
回文章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