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紐約讀書筆記

【何曼莊專欄|在星期六的動物園裡】給惡犬的歌——講法語的黑幫饒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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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曼莊BN

巴黎玩回來的朋友跟我說:「巴黎現在很不好,都是黑人。」
到巴黎度假購物歸來的貴婦嘆息著:「現在LV旗艦店裡面都是大陸客,把精品當成白菜一樣的在買。」
巴黎的中國留學生在部落格寫到:「巴黎太多移民了,真正的巴黎人已經很少了。」

如果巴黎是一個人,她必定是個女人,她有一定的年紀了,卻還是瘦到不行,穿著高跟鞋睡覺,平日用鼻孔看人,翻白眼和聳肩是她的健身操。但她同時也會是有史以來最成功的時尚大師,她能無視現實、無視多數人的需求,只聽從心底的聲音,將虛榮與唯美發揮到極致。

而今,所有的人都相信巴黎美,甚至沒去過巴黎的人,「巴黎就是浪漫」的想法也被深植入腦。那些電影裡繞著燈柱轉圈的白富美、那些當接親吻的無業男女、那些咖啡和書本在光影之間、那些街拍照上瘦如模特的時髦路人、那些不可一世的Art Students、那些米其林三星和香檳、那些馬卡龍、那些海明威和卡謬、畢卡索和香奈兒,那些河左岸的散步情事,一切美好的刻板印象,似乎都在預備著讓今日的巴黎觀光客大失所望。

巴黎人對於別人說的缺點都大方承認,他們自恃最高,認為法國除了巴黎以外的地方都是鄉下,世界上除了巴黎以外的地方都是二級城市,但就算在巴黎居民之間,也經常互看不順眼,你比我早來、我比你早來,嘴上不說,卻擠眉弄眼地嫌棄不已。即便是在巴黎土生土長的人們之間,也經常互不承認,說對方是移民,說對方永遠也無法成為巴黎人。

1999年的人口普查,標明法國有170萬人為「潛在穆斯林——表示來自回教國家或是雙親至少一人來自回教國家」,如果一個來自摩洛哥的回教徒,在巴黎住了二十年,生了兩個小孩,連小的那個都上高中了,大部分人會勉強同意:他們是巴黎的人,但很多人會強調,「不算是真正的」巴黎人。法律並沒有規定,皮膚不夠白、衣服不夠漂亮、抽菸姿態不優雅、不在塞納河左岸看書的人,不配稱為真正的巴黎人,但是當任何一個有巴黎、文化字樣出現的節日海報張貼時,海報上的那個人,必定是一個清瘦而知性的白種女人,因為巴黎想要這樣被看見,而外面的人們也想要這樣的巴黎,這樣的文化霸權代表著擁有浪漫的特權,而誰不想要這種特權呢?

在美洲第一大城紐約,保留原生族裔的認同是酷的;即使你才剛到幾天,活得像個紐約人就是New Yorker;只有當土生土長紐約人稍微不酷一點,但是不要緊,你人就是在紐約了啊(拍肩)。巴黎這個歐洲第一大城,也吸引了大量的外來人口,一戰後的德國、俄國、東歐難民,二戰時大批逃亡的猶太人、到了戰後時期各地湧入窮人、浪人、投機份子或是無處可去之人,主要來自葡萄牙、波蘭、摩洛哥、突尼西亞、土耳其。當代大部分移往巴黎的移民大多來自非洲和加勒比海區域原法屬地的居民,法語是他們的母語,不過不是那種溫軟甜膩的腔調,而是字字剛硬有力,即使腔調能改,光是身為非白種膚色族裔,就註定一直被貼著「移民」標籤。儘管政客都強調「移民」一詞絕無貶意,但在這個時代,當有人站在講台上抬出「移民」一詞,言下之意總是「雜草、毒瘤、壞份子」。

就是這些「壞份子」,在巴黎的郊區創造了生猛瑰麗的文化現象,——French Hip Hop法語嘻哈!

若說歐洲文化是菁英孕育的花朵,那美國文化的根基,就是野火燒不盡的街頭野草,偉大的美國文化產物都來自底層,爵士與搖滾的鼻組——藍調來自南方黑奴血淚交織的棉花田,嘻哈(Hip Hop)則來自1970年代紐約南布朗克斯區的街頭,黑人少年——通常他們的家都太小——把手提音響扛在肩上,坐在不管是誰的凱迪拉克車上,就地展開街角派對(Bloc Party),DJ、街舞、塗鴉,承載了貧窮青年旺盛的精力,也反映了都市一角的生活現實。Hip Hop在三十年間從禁歌變成夜店指定曲,從底層抗爭轉為Bling Bling炫富生活,某些獲得極大商業成功的音樂,在世界各地不分族群的年輕人之間都受歡迎。同時Hip Hop也發展出很多支系,而其中一派專職描述黑幫暴力生活的,便叫「幫派饒舌」(Gangsta Rap)。

50 Cent / 2 for 1: Get Rich Or Die Tryin’ + Curtis (2CD)
50 Cent / 2 for 1: Get Rich Or Die Tryin’ + Curtis (2CD)
正如搖滾(曾經)是一種生活方式,Hip Hop也是一種生活方式,Gangsta Rap的歌手常有坐牢、吃子彈之事,五角(50 Cents)曾經同時身中九槍,大難不死之後,他出了一張專輯叫做「要錢不要命」(《Get Rich or Die Tryin' 》),在全球賣出超過一千萬張唱片。

除了Hip Hop,應該沒有哪種音樂是那麼喜歡借用惡犬形象的,而進入幫派饒舌,更是人人搶當瘋狗。幫派人生跟狗的關係很近,他們總要選條凶悍的大狗隨侍在旁,是運貨、收債、保衛、陪伴的多合一伴侶。

The Notorious BIG / Greatest Hits
The Notorious BIG / Greatest Hits
幫派份子最愛的狗種前五名分別是:鬥牛犬(Pitbull)、義大利卡斯羅(Cane Corso)、洛威拿(Rottweiler)、鬥牛英國獒犬(Bullmastiff)、加納利犬(Presa Canarios),這些攻擊性強的大型犬,一旦開咬就不可收拾,牽著一隻忠心耿耿的惡犬,走在街上路人見你都要繞道,實在太威風了。當然,一個幫派份子為了稱霸街頭,為了得到別人敬畏,除了牽一條惡犬,自己也要像隻惡犬,對所有可疑的人物露牙流涎,要所有人都知道,你不在乎自身性命,當你咬住敵人那就是至死方休。總之活在街頭一定要狠,狠的第一步就是取一個響亮的外號,Hip Hop歌手,無論主流或地下,一直維持著取外號的街頭傳統,外號代表著一個歌手的自我認同,其中帶有「大」(Big Sean, Big Boi…)字的最多,跟錢有關的次多 (50 Cent、A$AP Rocky),以犬自居的也不在少數:Snoop Dog(史奴比狗狗)、Bow-wow(狗吠聲)、Tim Dog… 當然不能忘了台灣長青饒舌歌手熱狗(MC Hotdog

美國有幫派饒舌,法國當然也有,在廣大的巴黎市郊,幫派活動猖獗,每天上演街頭交易、暴動、襲警事件,這裡是孕育法語饒舌歌手的溫床。世界各地幫派關心的事物都很相似,錢、槍隻、性、毒品、警察、火拚、搶地位、搶地盤,法語嘻哈在音樂性上很少創新之處,他們直接複製美國,而且毫不掩飾,但也有混音香頌、阿拉伯民樂、非洲或加勒比海等元素的特殊作品。

但法國嘻哈音樂最有影響力的部分是歌詞,除了法國以外,沒有一個歐洲國家發展了本土的嘻哈體系,這可能跟法國人重視詩詞說唱有關,也可能是因為法國政府規定電台播放歌曲至少40%須為法語歌。法國嘻哈饒舌音樂不只有法語,還有阿拉伯語和多種非洲方言,甚至含有連法國人都聽不懂的俗諺黑話。法語嘻哈記錄了大量社會差異、文化隔閡、移民多元、警民衝突、後殖民思潮,這些歌曲從未到達任何一個水晶燈下的華美舞台,可能因為文化主流的刻意忽視,維持了這個流派的地下性質,法語幫派饒舌的敘事風格,比起發源地美國,只有更加露骨、更少修辭、更多暴力。

幫派饒舌的關注主題儘管大同小異,但就在這些大同小異的事物上,饒舌文化反映了不為人知的巴黎少年地下結社。《VICE》曾經勇敢深入巴黎市郊最陰暗的角落,拍攝紀錄片《參見法國最硬饒舌歌手》(Meet France's Toughest Rappers)。



在許多連路燈都沒有、停車過夜必定被砸的街區,路上沒有行人穿梭,居民將門窗緊閉,青年三兩成群守著街角,當有外客進入,他們湊近來看你是否要買毒品,若是看見攝影機,便朝你丟燈泡,一邊狂罵,用口水和身上成塊的肌肉把人逼退。在這條路面底下,潮溼又陰暗的隧道連接著入口的倉庫、半荒廢的夜總會、和數不清幾個沒有水電的小房間,看似尋常國中生的孩子們坐在舊沙發裡消磨時間,骯髒的床墊上胡亂堆放著吃剩的速食包裝,凹凸不平的地上黏著被打爛的鴿子屍體。少年們在這個秘密基地裡排遣著看不到未來的青春期,他們三人一組創作饒舌歌,這讓他們看起來很酷,能受女孩子歡迎,不過秘密基地是不讓女孩子進入的。他們的說唱還很笨拙,但字句像新鮮的子彈一樣,從稚嫩的唇間擊發,落在土牆和泥地上,他們背後那條透著微光的陰溼隧道,讓人想起鐵面人被偷藏出城的地下水路。

儘管巴黎終日穿戴著最高貴優雅的外衣,無法抹滅的是,世界上最強悍的暴民、最激烈的革命也都發生在巴黎,1789年法國大革命,暴民攻陷了巴士底監獄;1848年民眾包圍了市政廳,國民兵倒戈投入工人學生的一邊,推舉拿破崙當總統;1968年五月學運,全國一致罷工,社會經濟癱瘓,間接促成了戴高樂專政時代的終止。從來被關住的惡犬都不會奇蹟似地變乖,他們只會越來越瘋魔,隨時等待出籠的那一刻大幹一場。

有些法語饒舌歌手,如Mokobe,獲得主流市場的成功,穿著西裝在歌劇院裡與當紅女伶合演;或是像巴黎郊區出生的Zoxea,長了年紀與智慧,逐漸變成一個有社會責任感的詩人,他們看起來都越來越像「真正的巴黎人」,但年輕的幫派饒舌歌手正在興起,30歲的Taipan寫的歌詞是這樣的:

我在1982年出生,狗年是我的年,我離開他們,我離開他們,我離開他們,
像隻狗前行,易怒的狗…
(中略)

狗命值歲月的好幾倍,我們不會呆在籠裡不,我們不要呆在籠裡
(中略)

車諾比和福島的雲飄過我的山丘,巴哇哇,是隻原子狗…
我得張著眼睡覺,帶著三隻耳朵…

Taipan有著網路時代多元角色的特質,引用中國生肖、俄羅斯和日本核電廠,他能一邊反核一邊耍狠,同時展現幫派生活,又傳遞人道關懷。而支持這種歌手的,不再只是幫派份子,邊緣人物,還有存在於所有城市裡,數量龐大的絕望青少年,在斗室裡戴著他們的耳機,電腦螢幕就是他們的救贖。

今天走在巴黎市的街道,經常看見巨大塗鴉直接占據了營業中的店面,「the dark side of Paris」的力量已經蔓延到眼下,那種力量原始而赤裸,讓人不敢直視,也許轉身回到前法國總統夫人Carla Bruni的吳儂軟語中,夜裡才能睡得安穩,不過呢,「哦-啦-啦-」,其實她也是個「移民」。



作者註一:做為進入法國文化另一面的第一步,《La Haine》(恨, 1995)是一個好選擇,男主角是現在好萊塢片最常見到的法國男星文森卡索(而且他也娶了義大利人莫妮卡貝露琪)。


作者註二:不如也直接聽正在崛起的法語幫派饒舌歌手Taipan的歌〈La Chien〉(狗,2012),MV內有惡犬,慎入。


作者簡介

曾任《換日線》英語頻道Crossing.NYC 特約主筆。畢業於台灣大學政治系、哥倫比亞大學國際事務學院,曾居北京,短滯東京、柏林,現居紐約布魯克林。著有小說《即將失去的一切》、《給烏鴉的歌》,以及紀實文學作品《大動物園》和散文集《有時跳舞New Yo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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