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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客來偵探社

【特別企畫_推理 feat.書店】推理書店浮世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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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常有人問我,偵探書屋的客人都是什麼樣的?

這真難回答。

簡單來說,很多推理書迷都是高智商、高學歷的讀者:博士、醫生、IT工程師、律師,屬於聰明人挑戰聰明詭計那一類,但也有不少讀者完全是另一種人。兩種人很難描繪在一起。但他們確實都是常客,逐漸我才明白,這種組成代表的意義。高智商讀者多在偵探推理小說裡摸索著自己的智力,一般讀者則試圖在書中讀到世界的樣貌,讀到自己錯過的和避免的,同一種小說,讀者各取所需。所以可以說,偵探推理小說中的趣味是老少咸宜的。

我一直不敢總結他們的共同點,因為說出來有點得罪人。現在既然要說,也請你不要對號入座。推理書迷的性格都怪。有時候可以說有些孤傲,有點自作聰明。有部電影說,聰明人總是惹人厭。我倒是覺得真正聰明的人是不會讓人生厭的。絕頂聰明的人已經看透宇宙人世,知道自己是滄海一粟,微不足道,讀懂人事艱難,怎麼會令人生厭呢?令人生厭的可能是聰明但不是絕頂聰明的,至少還沒到達智力的最上乘,充其量只是敏銳,喜歡表現聰明,永遠嫌別人slow,尚未能化去與生俱來的盲目。介於絕頂聰明和平庸之間的人,常是怪,另一個說法就是與眾不同,說好聽也就是不平庸,但不見得令人愉悅。他們安於獨一無二這種詞。有些人是既聰明又讓人覺得很舒服,放在眼前就像一個溫潤的玉一樣,即能透晰一切又能寬容一切。你覺得誰聰明?

心靈詭計(電影【福爾摩斯先生】原著小說豪華書衣版)

心靈詭計(電影【福爾摩斯先生】原著小說豪華書衣版)

我遇過一個中年醫生,麻醉科,喜歡本格。他個子不高,留個平頭,穿著格子襯衫,看起來老老實實,筆插在襯衫胸前口袋,看樣子可能從來沒有喜歡過搖滾樂,醫學訓練把他打造成一位追求精準的專家。不上班的時候,除了習中醫,就是讀推理小說。我問他: 「你為什麼喜歡本格?」他說了一個跟《福爾摩斯先生》電影差不多的台詞來回答:「人性是恆古不變的,永遠都那樣,唯有奇巧的犯案和破解方法是世間鮮有的。」

另有一位律師,來書店裡都是提早下班,想窩個地方不說話,看書,很專心那種。長得算是帥,你可以用青年才俊來形容他。每次都是西裝領帶,穿著一件水藍色的襯衫,他喜歡法醫系列的偵探小說,派翠西亞.康薇爾,薇兒.麥克德米、凱絲.萊克斯的每一本女法醫的書他都看,他讀書特別快,據我觀察他能三、四個小時就讀完一本書。法醫讀完,他就讀警探小說。都是歐美系列的。我從來不打擾他,但我總覺得他在工作上應該是不開心的。

還有一位執業會計師常客,吃喝他捨不得花錢,但他花在買偵探小說,一個月可以花個幾千元不手軟。他向我坦承,他三十八歲,交過一個女朋友,後來嫌她脾氣太怪,就主動跟她分手了。從此之後他就沉浸在偵探小說裡。他也沒打算找女朋友。

有一位長得很帥的記者,在主流媒體裡充當大量製造信息垃圾的幫凶。他也喜歡推理小說,他喜歡北歐的偵探小說。三十幾歲的他,最大的煩惱是他向家裡出櫃,結果家人要把他趕出門。他如果搬出來,以他的收入,在台北生活就不會像現在一樣逍遙。他曾到歐洲打工,結果才三個月就受不了回來了,可以說是個媽寶。對,有時你的客人會是媽寶,媽寶同志。

我還遇過一個三十多歲的包租婆,離婚,有兩個孩子的母親,體態已是中年婦女了。大學念的是很普通的大學,沒有出去上過班,靠著父母留下的幾棟房產出租,她每個月有二十萬的收入。她喜歡冷硬派,我問她為什麼喜歡偵探小說,她說生活一成不變,偵探小說讓她找到了一點新奇感。

有一位讀者是學植物學的,他在一個農場裡工作,一部分的工作是研究害蟲的天敵。整個人讓人感覺很舒服,不會吭吭哧哧的,活得像個小草一樣柔順堅韌。年紀跟那位記者差不多,但這位植物學學者一個人在歐洲待了一、兩年,就在普通餐廳打工換宿,能屈能伸。

我跟會計師讀者建議,讓他少讀點偵探小說。我雖然開偵探書屋,但主張讀書應該要營養均衡,偵探小說畢竟是娛樂小說,在閱讀比例當中不要超過三成,他應該再讀點知識類和藝術類的,讓生活更多元。我建議那位包租婆,她應該多讀點非虛構的旅行文學,她有足夠的經濟能力,該經常出國走走看看這世界,而不是買一堆名牌。

開書店並不難,說開就開了,需要的是勇氣。書店艱難之處是如何經營下去,需要的是商業智力,以及,或者你可以用頑固來形容的堅定信念。偵探書屋四年來,經歷過的難關不少,但沒有一個比我自己的智力限制以及性格上的脆弱更加險惡。最難的問題都是哲學上的,從來不是具體的,我一直在練習成為更加圓融的人,讓人舒服的人,如果你不讓人舒服,誰要去你的店?當然,開書店最好的回報就是可以跟不同的人聊天,開一間書店,整個世界主動撞進你的懷裡。當然,你要學會撞上來的不見得都是好事。

我們在過去一百多年經驗三個朝代,很少書店能夠通過社會不同時期語言文化主流變遷的考驗。也因為如此,台灣每一間書店才有「此刻的價值」。

往往就是這樣的。一間書店,你以為她會存在很久,但也許她說消失就消失,可能最後只存在你的印象中,就像我們記得八十年代、九十年代一樣,都是模模糊糊的。你在某間書店買過書,哪一本你都忘了,直到有一天你隨意搜索書架,你好奇的抽出一本被你冷落好多年的書,在封面內頁發現曾親筆記下,哪一年購於哪一間店。三十年過去了,書還在,但買書的書店不知多早之前就結束經營了。書發黃斑了,你也老了,歲月在你的皮膚上也悄悄留下痕跡,甚至跟你的書一樣,它也起了細微的斑紋。歲月在書店留下的痕跡若不是灰塵,就是死亡。如果你走進一間書店發現她書上布滿灰塵,請你幫幫她,盡量買幾本書,這些灰塵說明她年老力衰,可能生存非常艱難,隨時都會倒下。

不知道你有沒有發現,你從不記得跟以前的書店有除了買書之外的任何互動記憶,但是現在你有了跟獨立書店的許多交往折衝經驗。這就是獨立書店,活的書店,不只是賣書。


偵探書屋探長譚端,他相信故事可以啟迪社會:人,是這樣子的,如此聰明,又如此愚蠢;人是如此的群體動物,又如此孤獨;人是如此善良,又如此邪惡,他把離奇的、懸疑的、不明究理的犯罪故事集合起來介紹給大家,推廣這些故事,讓人們在讀故事時發現自己,重組自己看世界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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