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rgotten》一書的作者Cat Patrick凱特派翠克顯然也一定記得相關案例,因為這本書就是架構在這種病症之下的──一個年輕的女孩蘭登,每天早上醒來都不記得前一天發生的事,更正確應該說:她完全沒有過去的任何記憶。不過和真實世界的案例還是有點不同,雖然蘭登沒有過去事的記憶,卻擁有未來的記憶,所以她還不至於連老媽或同學都不認得,因為這些人至少都還在她未來的記憶中被記得,只不過她還是得活得相當困擾,因為昨天和同學說了什麼,做了什麼,老師交代了什麼,今天通通不記得。因此她每天睡前都得寫筆記,把該記得的事重點簡錄下來。
因此這本書的英文書名雖然叫《Forgotten》,中文書名卻叫《擁有未來記憶的女孩》,兩者雖然差很遠,但都沒離題。而它的故事內容完全不是在探討這個病,它只是用這個梗加上「未來記憶」這個點子,構成一篇我認為算相當有趣的故事,起碼能說凱特派翠克應該是第一個用這種病症來構思小說的人吧?
我記得謀殺天后阿嘉莎說過,她相當注意時事,每天必讀報紙,有時甚至分類廣告都會看,因為報紙總是給她很多故事靈感。我自己這幾年看新聞經常會發無名火,只因為天后有交代過,我依然勉強自己必須關心時事,《Forgotten》一書所利用的病,我當時竟只對此新聞無感地哇一聲而過,不像凱特派翠克警覺到並抓來用,而且成功了。所以儘管她是新人,這本書算是她的正式處女作(她曾自行出版過《Dolly the Purple Spotted Dolphin》,這才真正是她第一本小說),但《Forgotten》已經賣出電影版權了,真是不可謂不厲害的新人啊!
另外這本書也算是非常容易讀的作品,因為它在美國是歸類為「青年YA讀物」,不過若要和瑞典的《通往星星的橋》相比,《擁有未來記憶的女孩》更是主題明確、用字生活化且容易許多,也不似《通往星星的橋》比較描述主角的內心世界,所以此書幾乎是不容許我再說任何一絲了,不然就會真的剝奪讀者閱讀的樂趣了。
Soon she will corner me and ask me to set her up with Brad.
很快地她會堵到我,要我幫她和布萊得牽線。
Ooh, here come some cute red boots. They're Western meets modern, and I want to borrow them.
喔,有雙可愛的紅靴走來了。它結合了西部風與現代感,我想借來穿穿啊。
all I want to do right now is ditch class and spend the rest of the day getting to know him before he disappears again.
我現在唯一想做的是翹課,在他再次消失之前,用今天剩下的時間好好認識他。
In his perfect blue eyes, I see confusion, anger, hurt, and even a touch of pleading.
在他那雙完美的藍眼睛中,我看到了困惑,憤怒,傷痛,甚至帶點祈求。
另外,中英文版都有出現的宣傳標語──Past. Present. Future. Which matters most? (過去、現在、未來,哪一個最重要?)真是會讓人忍不住想設身處地地回答一下,看完書後,我覺得女主角蘭登的處境也沒什麼不好,尤其在愛情出現問題時,可以只痛苦那麼小半天,因為明天醒來後,她連有男朋友這件事都不會記得,更別說什麼心碎的感覺了!即使帥如劉德華都會想祈求忘情水,遺忘真可說是世間難得的禮物啊,只要它不要是因為老年癡呆的緣故。更何況蘭登還有未來記憶啊!是我的話大概會開始經營命理事業。
張妙如
從服裝設計跳到漫畫家,再轉而興起圖文創作的潮流,近年更嘗試寫偵探小說。知名作品有《交換日記》、《西雅圖妙記》等,作品風格走輕鬆休閒路線,耐看又帶著時髦感。現今旅居西雅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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