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的起頭是這樣的,馬羅無意間遇到一個與年輕女伴駕著勞斯萊斯的酒鬼泰瑞‧藍諾士,泰瑞雖是酒鬼卻是個超級溫和有禮貌的酒鬼(其初始形象可以參考《遠離賭城》中的尼可拉斯凱吉),然而他那女伴卻活生生地在馬羅面前表演「放生棄養」,馬羅於是把這個陌生酒鬼帶回家暫留,過程中泰瑞不斷地對馬羅道謝,也不斷地為自己的失禮道歉。在馬羅家睡了一陣子之後,他又自動醒來,禮貌地離開了馬羅的家。
馬羅再次遇到他時,泰瑞不但沒有更好,反而更糟,這回他像是個無家可歸的骯髒流浪漢,醉倚於街頭。馬羅再次協助他擺脫警察,把他帶回家,把他弄乾淨,讓他在自己的住處裡慢慢酒醒。這回泰瑞真是身無分文了,不過他提及自己有兩個過去曾在軍中共生死的夥伴,他們在賭城都有事業,以過去的交情,他絕對有辦法從其中之一處謀個生計。馬羅給泰瑞一些車資所需,泰瑞卻也不是個只謀求同情的酒鬼,他回報給了馬羅一個價值好幾百元的昂貴皮箱(馬羅借給他的錢並不超過一百),終於上路。
隔沒多久,那個當初棄養泰瑞的勞斯萊斯女突然連絡了馬羅,詢問馬羅是否知道泰瑞去處,馬羅告訴了她。又隔沒多久,傳來泰瑞和勞斯萊斯女(她其實是個富家千金)結婚了。而且這是他們兩二度結婚,之前他們也曾結過婚又離婚。
泰瑞不只是個很有禮貌的溫和酒鬼,也是有個大起大落人生的人,他的岳父是個超有權有勢卻有隱私癖的大富豪,對泰瑞也沒意見。婚後泰瑞經常三不五時和馬羅約去酒吧裡閒聊,不過馬羅看得出泰瑞已經對酒精有所控制了,他們之間的閒談卻沒有怎麼觸及過去,馬羅既不問,泰瑞也沒多說,他們之間的情誼似乎是建立在互相的喜歡和信任,沒有人去挖誰的瘡疤,也沒有誰越過誰的線,對彼此的鑑定標準似乎就只是現在眼前的這個人,並不靠虛幻過去的一時來參考。
而且表面上雖然馬羅救助了泰瑞幾次,可是看得出來泰瑞自己也是個獨立自助的靈魂,不論有錢沒錢,他對朋友回饋都不吝嗇,失落時,他也從不主動去依賴或要求別人。他和馬羅的友情是建立在兩個對等的平衡,並不真的是一個打一個挨的關係。
只有這麼一次,馬羅突然接到泰瑞的電話,說自己的太太死了,希望他載他去機場。然後泰瑞本人來了,他其實有意告知馬羅發生了什麼事,可是馬羅阻止了他,不論發生了什麼事,他都不能因為知情而成為共犯,泰瑞理解了後就不再多說,就這樣,馬羅送走了泰瑞,泰瑞也成功地出境抵達了墨西哥。
馬羅自然始終沒相信泰瑞會殺妻,不過也因為他協助了泰瑞逃跑,警察立刻找上門,其間不論警方怎樣用刑逼問甚至侮辱,馬羅都沒說出任何事(其實他也不知情,因為他阻止了泰瑞告訴他),他甚至拒絕承認或否認載泰瑞去機場,總之,因為這樣沉默的義氣他被警方關了好幾天,直到傳來消息,泰瑞在墨西哥寫下犯案自白後舉槍自殺了,他才被放出去。
幾天後,馬羅收到泰瑞死前從墨西哥寄來的信,信上附了一張五千美金的鈔票(現今已經沒有如此鉅額的紙鈔了),也提及了他並未殺妻,甚至說了有人在飯店房間外似乎準備攻堅,如果他走了,他希望馬羅能在泡咖啡時,也給他在老位置準備一杯,並點上香菸放在旁邊,如果他有空去造訪他們常去的酒吧時,也不要忘記給他來一杯他們常喝的gimlet……
朋友顯然沉冤莫白,不過馬羅早已接受到來自四面八方強大的壓力和恐嚇,總之就是要他乖乖過日子,沒必要和自己的生命或未來過不去。馬羅表面上是照做了,私底下其實也是,九分九都在過自己接下來的生活,且因為突然有了一筆朋友給的鉅款,生活無虞,他甚至還很挑案。有時間時,他也沒忘記和不在了的朋友喝一杯咖啡,抽一根菸……
馬羅雖然有點羅曼蒂克,可他也是識時務的聰明人,在他看似冷漠淡然的風格中,卻有著那最後一吋堅硬的溫柔和堅持,如同壓制他的多方勢力之一也曾對馬羅展示一個雞婆警察的下場,那個警察被打到重傷住院,馬羅在書中也這樣自白過──
In our town the mobs don't kill a cop. They leave that to the juveniles. And a live cop who has been put through the meat grinder is a much better advertisement. He gets well eventually and goes back to work. But from that time on something is missing─ the last inch of steel that makes all the difference.
在我們鎮上惡棍是不殺警察的,他們把它留給不懂事的年輕人。一個曾被教訓過的警察是個更好的活廣告,他有一天會康復並回崗位工作,但從那一刻起,某個東西失去了──那決定關鍵的最後一吋剛毅。
所以馬羅繼續過著他的生活,也似乎是接了新案,協尋一個酒醉失蹤的暢銷作家。是偶然是刻意,還是說,世間真的有這樣的定律,而馬羅也知情──犯罪者總是會重回犯罪現場,或是被相關人士自動吸引過來。這個看似無關的找尋失蹤作家的案件,和他那死去的朋友的命案有關。
直到馬羅終於解決了這兩個案子,他才是真正的和朋友道別了,真正地。所以也只有看到最後,你才會明白這告別有多漫長,多遺憾,多麼生不如死……
You're trying to make a fink out of me. Maybe I'm obstinate, or even sentimental, but I'm practical too.
你當我是個料耙仔(告密者)嗎。也許我是頑固些,或甚至感情用事,但我也是個務實的人。
Either that foxhole yarn of yours was all spaghetti or it happened somewhere else.
如果不是你那個散兵坑線索像義大利麵條一樣不可靠,那就是它發生在別處。
(這裡的yarn是雙關語,它有「毛線」和「傳奇」兩種意思,所以當後面提到spaghetti時──義大利麵條,它雖長得和毛線形狀相似,但當線繩可以用來綁或織造東西時,義大利麵條卻只能用來吃。因此就表示那個「傳奇」像spaghetti一樣是不可靠的。倒不是spaghetti這個字有雙重或暗藏喻意。)
"Don't worry about that, Mr. Marlowe. We have ways. How about your terms?"
「別擔心那點,馬羅先生,我們有我們的管道。談談你的條件吧?」
我剛出社會時,曾短暫地在一家禮品店當過店員,認識了一位布偶娃娃公司的業務員,我們年紀相當,沒有特別常見面,倒是不知為什麼經常透過電話閒聊,即使我們兩個後來都分別離開了原來的公司,也沒特別約出去念舊,也沒特別男女情愫,從來不曾成為男女朋友,就是不知為什麼會保持著偶爾用電話練蕭喂的狀態,可是隨著我們都曾各自搬家換電話等(顯然也沒真的覺得對方很重要,因此也沒特別通知,反正找得到也好,找不到也罷),終於我們逐漸失去連絡了。
意外地,前一陣子我突然收到他的email,距離上一次我們連絡已經十幾年了!我們當然如今都各自已婚有孩子了,還是一樣繼續練蕭喂,並沒有什麼特殊意圖,其實彼此也不真的多了解彼此的歷史或細節。仔細想想,這真是一種神奇的友情。下一次再連絡不知又是幾年後了?但我想,有這種際遇和緣分也真是不容易,過程中如果有意外使誰多跨出了一步,都不可能到達今天這種狀態。我想我們兩都是冷漠孤僻的人,對人無所求也不想讓人求,這樣孤僻的人偶爾互相確定一下對方還活著這樣,我說不出有多溫暖多單純,卻也可以明天就立刻遺忘,這樣乾脆沒包袱。
如果你了解這種情誼,我不相信你會不喜歡《漫長的告別》。友情,尤其是這種冷淡卻有情義的友情向來不易描寫,雷蒙錢德勒卻做到了,難怪它會成為一本超越偵探小說的經典,我想我不需要知道兇手是誰,但就衝著書中這個永恆的情境,日後也要再一次又一次地回味的。
張妙如
從服裝設計跳到漫畫家,再轉而興起圖文創作的潮流,近年更嘗試寫偵探小說。知名作品有《交換日記》、《西雅圖妙記》等,作品風格走輕鬆休閒路線,耐看又帶著時髦感。現今旅居西雅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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