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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納森.法蘭岑:《修正》讓電影界與電視圈束手無策,我非常光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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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蘭岑
攝影/Greg Martin( 新經典文化提供)

被美國《時代》雜誌譽為「偉大的美國小說家」(Great American Novelist)的強納森.法蘭岑(Jonathan Franzen),兩部長篇小說《修正》與《自由》將他推上世界文壇的高峰。他不只是一位暢銷書作家,更是個思考型學者,對於小說的本質與當今跨媒體的創作形式,有著深刻的看法。
 
自由
自由
 
修正
修正

Q1. 您的兩部作品
《修正》《自由》,表面上寫的是家庭,骨子裡卻卻是對美國文化與社會的批判,頗有《大亨小傳》的味道。您認為,和您父母那一代相較,21世紀的美國,正面臨文明與價值觀的崩解嗎?在這樣一個時代,小說家應該扮演什麼角色?

法蘭岑:我對描寫故事的興趣高於批判,與其指出社會錯在哪裡,不如創造共鳴和認同。如果你對美國物質主義不滿,或者是美國保守派倡導的那種過度簡化的「自由」概念讓你感冒,你也許會在我的小說裡找到知音,但你讀不到教誨式的指引。

Q2.
《修正》中「齊普」這個角色,是您創作的小說人物中,最貼近您自己的角色嗎?書中齊普的父母,是根據您父母為原型發展的嗎?

法蘭岑:我對齊普有強烈的共鳴——他讓我聯想到很多我認識的人——但和我歷年來的小說要角相較之下,他其實比較不像我。但我還是樂見許多讀者不斷把齊普當成作者自我描摩的角色:這表示讀者覺得他很真實,表示我把其他角色和作者的相似點隱藏得很成功。

和我筆下的其他人物比較起來,刻劃艾爾佛瑞和依妮德.藍博特的靈感比較貼近真實生活;這對夫妻的口氣尤其像我父母,而且艾爾佛瑞的病類似奪走我父親的病魔。然而,亞里斯多德曾說,人格(character)與命運密不可分,同理,以小說而言,人物(character)也和故事密不可分。既然《修正》書中的故事是虛構創造的,藍博特夫妻也必定是捏造出來的。

Q3. 您在
《修正》出版時,曾說小說家是個逐漸邊緣化的角色。十年後,您還這麼看待小說家嗎?

法蘭岑:在1990年代,在我個人有被邊緣化的感覺時,我不樂見的是小說的文化角色被電子媒體大舉頂替。在19世紀,小說是文化的核心。現在,邊緣化的感受減少了,我才發現,我當年的說法誤將電視與網際網路混為一談。

近年來,以我而言,值得擔憂的不是電視和小說的隔閡,而是有意義的敘事文本(包括小說和優質電視劇)和無意義、易成癮的雜訊(多數電視節目、多數網站、幾乎所有社交媒體)之間的落差。

Q4. 您在
《修正》出版時,曾對上歐普拉節目有疑慮,為什麼?但當《自由》出版時,您已樂意上歐普拉節目,這十年來,您對於電視文化與通俗文化的態度也有所「修正」嗎?

法蘭岑:文字工作者一向和獨裁難以相處。有一段時間,在美國圖書業界,歐普拉的地位近乎獨裁,因此和她合作的路上自然會碰觸到不少彆扭而需要調整。

在2001年,我和歐普拉不歡而散之後,我漸漸地更能明瞭透過電視可成就什麼,何況我對歐普拉推廣閱讀的努力從來沒有意見。在我寫完《自由》前後,我已能體認,在她的節目亮相無異於躋身「優質電視節目」,而且也許今後受訪時能因此不會再被問到歐普拉事件。但,你看吧,大家仍照問不誤……

Q5. 您曾在散文中提到,「我們這個時代最有原創力、最具遠見的作家,不只安於陰影之中,甚至積極隱匿形跡」。但您曾登上《時代》雜誌封面,也不排斥上電視讀書節目。您認為,和大眾媒體打交道,會影響作家的「原創力和遠見」嗎?


法蘭岑:你提到的那篇散文裡,我也寫了:以往由於眾多作家的能見度高,隱匿形跡的可行性也比較高。在過去,諾曼.梅勒( (Norman Mailer)高爾.維達(Gore Vidal)常接受電視記者專訪,湯瑪斯.品瓊(Thomas Pynchon)、 戈馬克.麥卡錫(Cormac McCarthy)、 安.泰勒(Anne Tyler)也不至於擔心小說被遺忘。

現在,由於小說偏離文化的核心地位,我自覺有某種義務,應該肩挑起公眾小說家的角色。但我仍然比較喜歡獨處於工作室裡創作,而且在宣傳期之外的時間可以不必拋頭露面。

Q6. 您曾在文章中提到,您把家中電視丟了,也憂心於影像對文字造成的威脅。HBO曾想將
《修正》改編成影集,並找伊旺.麥奎格(Ewan McGregor)飾演齊普,據說您也加入了編劇行列。您怎麼看待自己的小說被改編成影視作品?後來這個計畫喊停,請問原因是什麼?

法蘭岑:拍片喊停的原因是第一集拍得不好,而當時,我已經寫完第一季(十集)的腳本了。雖然遺憾無緣見到幾位演員上戲(特別是克里斯‧庫柏〔Chris Cooper〕),但不必再為這部影集忙碌反而讓我鬆一大口氣。不是因為我對電視影集有意見(我喜歡《火線重案組》〔The Wire〕和《絕命毒師》〔Breaking Bad〕)兩部影集,而是因為這故事我早在十年前就講完了,現在再回頭去賣力是一種失策。

Q7. 當小說從文字變成影像、小說讀者變成電視觀眾或影迷,會不會減低讀者的想像力與創造力?小說家該抗拒當代傳播產業把文字變成影像的企圖嗎?

法蘭岑:我推廣小說不遺餘力,創作時會刻意寫一些無法改編成兩小時電影的小說。然而,將《修正》推上HBO的計畫很有意思,因為至少對美國電視圈而言,我們規畫的影集類型是史無前例(由不同演員飾演同一角色的不同人生階段)。假如第一集拍得精采,或全季殺青了,這齣劇集在視覺上也許和閱讀小說的感受大異其趣——不是指影集比小說好看,也未必難看,而是兩者不一樣。但事實上,《修正》能讓電影界與電視圈束手無策,我已經覺得非常光榮

Q8. 如果21世紀是影像時代,小說家如何從這個由影像主宰的世界找回文字讀者?在台灣,某些人認為,把小說改編成影視作品,讓觀眾因為喜歡電影、電視而想閱讀原著,進而從影像世界找回文學讀者。您同意這樣的看法嗎?


法蘭岑:我傾向於創作「只能透過書本體驗的小說」,以抗衡影視媒體。小說的故事和角色必須引人入勝,就足以「拉一把」電子商品癮纏身的讀者。書搬上大銀幕,通常的確能提高銷售量,但真正能為小說開創人氣的關鍵,還是在作者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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