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達利
初初聽聞《房間》這本書時,大致知道內容與「一名女子被長期囚禁在密室裡」有關。這種受害者被囚禁長達數月甚至數年的案例,其實世界各地都發生過,有時加害者的是綁匪,有時竟然是受害者自己的家人──巴西有名男子認為自己的妻子精神異常而且有攻擊性,於是把她全身赤裸地關在地下室八年,自己則與女友照常在上頭的屋子裡安逸生活;義大利有名女子因未婚生子,被自己的母親及姊弟關進一個小房間裡「懲處」了十八年... 這些案例當中,最有名的或許住在音樂之都維也納的娜塔莎:她在十歲那年被綁,遭囚八年才找到機會逃離,綁匪發現她逃走後,沒等警方上門,就選擇以讓火車撞擊的方式自我了斷。無論是被警方偵破或者意外發現,這類案件的報導,大多圍繞在加害者的變態手段(讓受害者衣不散蔽體、住處密不通風、不清除排泄物、毆打凌虐... 等等)以及受害者心態的好奇探討(這些日子是怎麼度過的?是否造成某種心理陰影?和加害者的關係?是否產生過斯德哥爾摩症候?... 等等);是故,在未讀《房間》之前,自然會揣測「這故事大概也是在說這些吧?」
待到讀完《房間》,才發現這故事完全不是這麼回事。
《房間》的確與「一名女子被長期囚禁在密室裡」有關,但奇妙的是,以第一人稱敘述事件的主述者,居然是受害女子的孩子,年紀只有五歲。故事以這個名為傑克的小男孩五歲生日當天揭開序幕,透過他的眼睛,開始讓我們逐步認識「房間」的環境。隨著情節開展,我們會訝異地發覺:雖然這個囚籠只是一間狹小斗室,但傑克口中的「媽媽」──也就是遭囚的女子──卻仍為孩子設計出了許多教育課程,兩人在房間中做美勞、玩遊戲、背單字,甚至上體育課。雖然物質生活匱乏,但傑克並沒有意識到這件事,而是自然而然地接受;雖然「老尼克」──意即惡魔,在書中這是女子對綁匪的代稱──偶爾會在夜裡出現,但傑克似乎認為這是種理所當然的人間規矩。
對於出生在房間裡、生活在房間裡的傑克而言,房間,其實就是全世界。
雖然在歪曲的基礎出人意料地搭蓋出看似沒有問題的生長環境,但我們愈是閱讀,愈可能產生疑慮:難道女子沒有設法逃跑嗎?難道女子打算就這樣和傑克一輩子生活下去嗎?傑克對世界這種童稚但完全不實際的認知,難道可以繼續下去嗎?而且,如果傑克真的離開房間,難道他能夠以這種認知去面對外頭的真實世界嗎?
追根究柢,我們會懷疑:這個故事,究竟要把我們領到什麼地方去呢?
但就在這時,情節出現了轉折,上述的疑惑,一一出現驚人但合理的答案;跟著傑克的任務,我們才猛然發覺:《房間》的作者愛瑪.唐納修,並不是想以一個獵奇、如八卦雜誌報導社會新聞的角度來描述這個因變態案件而開始的故事。相反的,唐納修選擇以五歲孩子的視角敘述,濾掉那些傑克無法理解或無從得知的黑暗骯髒,讓我們明瞭:在闇暗受限的環境中,仍有培育出某種美好的可能,而智慧、決心,以及母子之間無法折曲的愛,的確能夠創造奇蹟。
從某個角度閱讀,《房間》是個關於探索的故事;從某個角度閱讀,《房間》是個衝向異界進行冒險的故事;從某個角度閱讀,《房間》是個讓愛與勇氣在闇暗當中熠熠放亮的故事。更值得一提的是,唐納修給了《房間》一個極佳的結局場景,溫暖、纖細、可愛,充滿希望。
順著結局回想,《房間》,還是個描述從污濁中掙出的故事,奇妙、美好,而且溫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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