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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誰的書桌啊?Part 2】案發現場2|張妙如的書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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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桌bn
 
〔可疑人物〕張妙如、陳俊志、貝莉、劉軒、筆記女王Ada
你猜,這書桌的主人是揪竟是誰?(李組長再度眉頭一皺 =''= )


書桌2-2
 
線索1:咖啡和水,這是工作時必要飲品。

線索2:邪惡的根源,也是創作時必備物。(夾式有蓋ㄧㄢㄏㄨㄟㄍㄤ)

線索3:可愛的耳機+集線器,我有一邊工作一邊從網路上「聽英語電影或電視節目」的習慣。雖常經常也忙到忘記聽而讓它只成為背景噪音這樣,不過我還是相信潛移默化的可能。

線索4:最近的吉祥物──豬公錢包。每當想偷懶就看看它有多麼瘦和不滿。

線索5:橘子是護手霜,手經常很乾。它下面是折鏡,想逃避時就開始對鏡拔毛(眉毛或其他)。

正在看的書:《The first Rumpole Omnibus》

書桌2-2-1
The first Rumpole
Omnibus
開始用筆電之後,我深深覺得那種移動性也沒有我想像中便利,原因很簡單,除了筆電之外我需要一起移動的「必要配備」雖說不很多,但每次跟著移也是很累人,像咖啡和水、邪惡的根源、筆和紙(即使只需一小片),所以我買了這張有滾輪的小電腦桌,桌面上緣有些洞是因為本來它架好幾層,我不需要那麼多層次所以就拆掉了,其中一個桌面洞被我用來固定鎖住飲料箱,所以那白色飲料箱是不會被掃落桌面的,我於是也順便把筆筒和飲料箱夾在一起,便利貼貼在筆筒側面,紅色邪惡根源則是夾在桌緣。從此我就只要移動「整張桌子」,就能四處立刻工作。(最常靠岸處是床旁)

為什麼看《The first Rumpole Omnibus》?因為是經典。我不是說經典一定要迷信,只是認為別人能成為經典絕對有其過人之處。

書桌主人|張妙如
具備漫畫家身分的作家,擅用圖文書寫的方式自由揮灑,1998年與徐玫怡兩人首度以《交換日記》手寫體而大受喜愛,因而開啟兩人聯手交換日記的合作創作,超過10年而不衰,至今兩人已共寫12本交換日記。
自從遠嫁西雅圖之後,她用漫畫家的角度寫繪《西雅圖妙記》系列,幽默呈現了一位台灣女子的美國觀察,以及她和挪威籍美國先生阿烈得共同經歷的喜怒哀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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