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著迷看《CSI犯罪現場》好幾年,後來對CSI美劇的科學辦案感到乏味,覺得不及《法網遊龍》(Law & Order)社會派劇情來得老練、充斥人間的許多無奈情景。但是對CSI系列的科學精神一直是很嚮往與崇敬的,只是覺得美劇沒有把科學精神當中的戲劇性與矛盾發揮得透徹。
我一直認為把科學和文學結合到一個精彩境界的小說是阿道司.雷歐那德.赫胥黎──「達爾文的鬥牛犬」湯瑪斯.亨利.赫胥黎的孫子寫的《美麗新世界》,這本反烏托邦小說不僅大量引用當時最新的科學概念,也質問了科學精神本身的矛盾。我曾不太明白自己為什麼最後脫離了CSI「迷哥」隊伍,後來想明白是此劇對科學太一往情深,已無法滿足我對人事物一種知之而又無奈,惘然的情趣。
即使如此,我仍對鑑識科學這種跨度很大的整合科學感到虔敬。它至少涵蓋了生物學、微生物學、物理學、化學、心理學、指紋、DNA等等博大的跨領域知識和技術。曾幾何時,指紋學和DNA科學被運用在刑案鑑定時,是紅極一時的顯學。現在大數據和微生物學正急起直追。我對大數據這種侵犯人類自由的技術或多或少有點疑懼,但捫心自問,對微生物學這門科學就比較心服。我知道即使微生物學上的鑑定也有它的矛盾之處,它也透露人的隱私,但比起對大數據,我對微生物鑑定的方式還是有莫名其妙的好感。這種偏執或許也是一種反科學的無知,但我也沒有辦法。
寫鑑識類偵探小說需要專業知識,出色的作者往往本事從事相關工作,如寫女法醫凱.史卡佩塔系列作者派翠西亞.康薇爾是美國國家法醫機構的主管;寫唐普蘭絲.布蘭納博士探案的凱絲.萊克斯是法醫人類學家;本身是人體農場主持人的比爾.巴斯博士也是法醫人類學家,他與他的記者朋友約拿.傑佛遜以筆名傑佛遜.巴斯寫了幾本鑑識類偵探小說;中國大陸的法醫小說系列《法醫秦明》作者秦明是省公安廳的法醫;寫《微物神探宋戴克》的作者理查.奧斯汀.傅里曼本身也是醫生。
微生物它非常古老,也非當細小,小到只是個單細胞,包括病毒、細菌、酵母、黴菌等。16世紀末荷蘭人發明顯微鏡之後,人們才發現微生物的存在,然後光學顯微鏡、電子顯微鏡的相繼發明,進一步打開微生物的世界。雖然早在幾千年前人們就懂得用微生物來製酒,產製味噌,但人們並不明白那些酵母正是一種微生物。每一種微生物群都會在特定的環境下產生特徵,這給了微生物鑑定人員很重要的對照。
舉例來說,每個人的體表和體內都有大量的微生物,這些微生物很可能因宿主的特殊身體狀況而有特殊的狀態,這些特殊性成了可以特殊標記的微生物,就可以用來對照,鎖定或縮小目標範圍。我們對微生物世界比較有突破的認識也是在十九世紀,二十世紀進一步在基因改造工程和DNA技術有突飛猛進的進展,後來運用到刑案鑑定上,配合了指紋、文書等技術,成了科學鑑識的拳頭。
但科學也不是萬能的,比如DNA能證明兩人有沒有性行為接觸,但無法說明兩人是自願或是非自願。同時,我國社會科學基礎有限,也不能確保檢驗的整套環節沒有瑕疵,科學技術的成熟度、檢驗流程的正確性,數據的解讀都會影嚮到最後的報告,劣質的科學實驗會影響司法的公正。也許我們科學實驗室裡的碩博士鑑識人員夠專業,但我們卻無法保證全國的刑事證物採集、運輸和保存流程是完美的。
正義在在採集證物檢體時就已經開始。如抽取體液,就分為自行流出取得或強制抽取,是否在特殊條件下遵法辦理?法律是否有明確的原則?因憲法對人民身體之自由是有保障的,限制人民身體自由必須按照不同程度規定進行。受採集者是否同意?司法警察如何判定被告同意的程度,是否嚴重侵犯被檢驗人身體法定權益,檢驗強度與達成目的間必要關係是否合理,都是值得推敲的。
科學辦案系列故事,如能讓科學鑑識與人倫宗教產生矛盾,甚至倒過來變成限制人類自由,妨礙正義,將給讀者多大的啟發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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