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寫出足以讓人稱呼我為作家的作品之前,我花了很長的時間做一個文字工作者。退伍之前,我就立志要以寫作為生,不管寫什麼東西都好,在別的地方寫過了,我的第一份工作就是當兵等退伍時,某天假期還躺在床上鬼混時,接到了袁哲生打來的電話,老實說,當他說「我是袁哲生」時,我一時之間根本想不起來他是誰。
「來幫我們的新雜誌寫稿子吧。」他說。新雜誌就是《FHM》,這時我才想起來他就是以〈送行〉這篇令人困惑的散文式小說,得了時報文學獎首獎的那位,那都是我唸大學二年級的事情了,而且那時候我還覺得寫這什麼玩意兒。總之,一心想成為文字工作者的我,壓根也不曉得《FHM》是什麼鬼,一口氣便答應了這差事,那麼總算進入正題了,也就是每個文字工作者一定會遇到的現實問題:「請問稿費怎麼算?」能夠讓我從高雄搬到台北過日子嗎?
若是身為一位以將文章發表在各大報紙副刊與純正文學雜誌為己任的正統派作家,當你年輕的時候,絕對不敢這樣開口問編輯「請問稿費怎麼算?」但是做為一位想靠文字工作謀生的我來說,怎麼可能不在乎這件事呢?在我當文字工作者的歷程裡,我為許多雜誌、電子報、網站寫稿,內容包括採訪大小牌明星、名人、專家學者、各種行業的平凡人,撰寫專題企劃、小方塊、書評、藝評等等,絕大部分的稿費都是每字1到1.5元之間,唯有一個例外是《FHM》,由於我的稿件品質優良效果好,而且是每月寫最多字數的寫手,所以袁哲生將我的稿費從每字1.5元一路提拔到3元,這也是當年《FHM》給的最高稿費標準。
不過話雖如此,當時最好賺的卻是寫房地產文案與生命契約廣告,寫一則文案,合計幾十個字,就有上千元的收入,只要稿源充足,收入反而比我剛當編輯時收入要高上許多。不久,我去了《美麗佳人》雜誌負責報導組的工作,這本廣告收入豐厚又擁有廣大讀者的國際時尚雜誌給寫手的稿費,也不過是每字1元至2元之間而已,這就是當年一般文字工作者的行情價,既不多也不少。但是某次,我所經手的單元要找一位知名旅外作家R君寫一篇文章,談談他所居住的城市樣貌。他說:「我的稿費最低是一字5元,別的地方跟我邀稿更貴。」我知道,對一位好作家來說,這樣的稿費一點也沒問題,但我不能自己就答應他一下子從1元飛跳到5元啊!我誠惶誠恐地跟主管報告,沒想到她考慮了一會兒後,居然答應了這價錢。我感到非常震驚,這樣一本嚴格控制預算與考量收益的流行雜誌,會願意給一個作家每字5元的稿費,我的眼淚都快流下來了。當時的我(錯過了報紙黃金時代的我)其實不太曉得,當一個作家拿到每字5元的稿費時有什麼感覺?我那時不是作家,只是一個拿過每字3元的普通寫手而已。作家們如何看待稿費這件事呢?還是得等我變成了作家與文學編輯之後,才能深刻體會。
很不好意思跟大家報告,任何少數有付稿費的文學刊物,每字稿費都是1元起跳,絕對不會超過2元,所以要靠寫作投稿刊物來謀生是絕對不可能的,反過來說,會願意將作品發表在文學刊物上的作家,也幾乎不太關心實際上能拿到多少錢這件事。但是,還是有作家會要求拿更高的稿費,像是由1元提升到1.5元,好吧,比方說我們邀請他寫一篇兩千字的文章,那麼他就能多拿到一千元這麼多。為什麼呢?我才不相信一位聲名卓著,而且其實有良好正職工作的作家,會為了多賺一千元,而特別跟編輯提出這樣的要求。
我問了一位同輩作家,為什麼非得要多這0.5元呢?這讓負責報帳的編輯很困擾啊!
「因為我是╳╳╳啊!」他說,「不能只拿1元吧。」
其實他的意思是說,這0.5元與錢本身無關,而是一個分野,藉著0.5元的差別,或是像出書時版稅率10%與11%的差別一樣,這是用來在這個小小的競爭場域裡,區別自己與其他同僚受重視的高低程度,跟當一個文字工作者會斤斤計較每字稿費多少完全不同──對後者來說,這關乎自己能不能順利生活下去,會不會下個月付不出房租?朋友這樣想,我完全同意,一方面我覺得文學這一行既沒名也沒利可圖,一方面卻還是有點虛榮心,希望被文學刊物、報紙副刊肯定,即使只有0.5元的差別也足夠了。
話說回來,那位當年我在《美麗佳人》邀稿,拿了每字5元稿費的作家R君,某次也將稿件寄來了《聯合文學》,我想起這件事,編輯問我說那怎麼辦,「我們可付不起每字5元的稿費啊!」
非常遺憾,我們也只能支付每字1元的稿費,奇妙的是,他也慷慨地答應了。這該怎麼說呢?我從這裡學到了,作家們真的是非常可愛,願意體恤文學刊物的經營困難,降低價碼。當然,我們也實在太虧待作家了,以致於害大家要以0.5元來做區分標準,而且也不得不分裂成不一樣的個性,實在很抱歉。
〔袁哲生作品〕
王聰威
小說家、《聯合文學》總編輯。著有《戀人曾經飛過》《濱線女兒──哈瑪星思戀起》《複島》《稍縱即逝的印象》《中山北路行七擺》《台北不在場證明事件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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